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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里着迷 狮子歌歌 5222 字 17天前

,无措地抠弄了几下墙皮,才想起找手机。

手机刚才被打落了,幸好屏幕没碎,还能用。

他打开备忘录,怕霍霆霄久等,快速敲下三个字:找我吗?

手机递出去前,他还用手上的绷带把屏幕擦干净。

“碰巧。”霍霆霄回答。

林驯讪讪地收回手,把三个字一个个删掉。

他不知道该再“说”什么,拇指一直按着删除键。

霍霆霄看了他一会儿,问:“你的手好点了吗?”

林驯微怔,点点头。

霍霆霄又说:“刚才的表演很精彩。”

原来是来俱乐部看表演,林驯后知后觉,为刚才自作多情的一问感到脸热。他低头打字,写道:这里很乱,你来,不安全。

“那你呢?”

霍霆霄朝他走近一步,明知故问:“你不是为蝎子工作吗?为什么来这。”

霍霆霄身量比他高出半头,站得远时还好,现在离得近了,于是在霍霆霄垂眼看他时,那种居高临下的俯视感与上位者本身自带的压迫感,就变得十分明显。

林驯攥紧手机,不是很想回答。

但霍霆霄很有耐心地在等。

他只好打开备忘录,动作温吞,刚敲下一个字母,预览信息栏忽然跳出一条新短信。霍霆霄正看他打字,自然也看见了这条消息。

【阿青:回来时捎盒小龙虾呗,馋了】

林驯如蒙大赦,顺着这条短信,转移了话题:朋友,我借宿他家。

霍霆霄“嗯”了一声,语调平淡。

林驯另起一行,删删减减的,既想找个新话题能和霍霆霄多“聊”两句,又怕等下霍霆霄旧事重提,完全忘了这番纠结的心理过程已全部被人看去。

最后他写:我该回去了。

写完,他偷偷瞄了一眼身侧。

今天霍霆霄穿了件黑皮夹克,里面套白色T恤,夹克拉链敞着,T恤贴合身材,胸肌轮廓若隐若现。

林驯脸又热了几分。

然后,他听到霍霆霄说:“我也该走了,再见。”

林驯点点头。

他伸出右手,五指微曲,小幅度地上下挥动两下,用手语和霍霆霄说“再见”。

楼梯间光线太暗,不知道霍霆霄有没有看清他的告别。但俱乐部这种地方来往人员复杂,危险系数高,还是……不要再见了吧。

林驯仰头靠在墙上,抬手抚上脖子。

他右颈有一道陈年旧疤,尖细的划痕,约两个指节长,这是霍霆霄送他的第一件“礼物”,也是他在贫瘠的青春期和霍霆霄最后的一丝联系。

为了铭记,林驯颈侧便多了一道刺青。

——H.T.X,花体样式,每个字母指甲盖大小,整齐排列在划痕之上。

一想到刚才霍霆霄碰过这道刺青,林驯就忍不住激动。

五指收紧,他闭上眼,贪恋地回味刚才短暂接触中的每个细节。

良久,他长长吁出一口气,坐在楼梯上抽了根烟。

回到阿青租住的地下室时,零点刚过。

林驯把外卖盒放到桌上,又去冲了个澡,出来时他穿了件黑色背心,阿青瞥见他肩膀和颈间的淤青,咧着嘴巴“嘶”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