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头,镜子里的她红云斑斓。
像黄昏,像火烧云收尽的最后一分。
杨谦南接她回酒店,饭通常吃不了几口,就会纠缠到沙发上。
温凛喘息着仰视他:“今天不要玩别的……我晚上还要加个班看节点。”
他囫囵说好,从抽屉里拆了个套子出来。
其实渐渐适应之后,她并不抗拒这事,时常也有被撩拨到渴望他的时分。但杨谦南似乎对折磨她有特殊的癖好,喜欢让她疼,喜欢见血的快慰,喜欢看她在痛和欲里浮沉。温凛对他通常只有满足,很少有今天这样反对的情形。
杨谦南没有背诺,只是看上去兴致不高,在沙发上沉默地要她,最后将她堵着,玩味地碾:“怎么办,我们凛凛最近越来越忙,我都不舍得出来。”
温凛酸胀难受,推他,“别贫了……快点出去。”
杨谦南于是起来擦净,手臂撑在她身侧,温声呢喃:“待会儿送你过去?”
温凛说:“没关系。我自己去也行。”
杨谦南轻笑,在她腿上揉了一把,“听话。”
他起身穿戴齐整,顺手从卧室里帮她找来替换衣物,扣上表带,随时出发,理所应当。温凛慢慢吞吞蹭起来,去洗手间换上,妆点一新出来,他已经倚在玄关,笑眸似清溪浅湾,说:“嗯,这身好看。”
那首歌是怎么唱的?
——为那春`色般眼神。
有时梦里她会忘记他的样子,只记得这个眼神。
那段时间她忙得连Facebook都没时间刷,看不见三心二意,听不见流言蜚语。杨谦南在她面前的样子,几乎是个完美的、深情的恋人。
她无法戒掉这种满足感,住进一双对众生都漠然的眼睛。
偶尔她会觉得,或许她爱的并不是他这个人。
有一次甲方邀请她参加活动,她为了拓展人脉,拎包去外地出差。顾璃和她开玩笑,说:“恋爱谈久了靠的不就是个习惯。你这一走一两个礼拜,也不怕他忘了你。”
温凛笑说不会的。杨谦南这人,最怕寂寞。这么点时间最多够他勾几个乱七八糟的女人,说不定忍忍还能忍住。
顾璃气红了眼:“你再说一遍?什么叫忍忍还能忍住?!你能不能对自己男朋友有点要求?”
“我对他没要求啊。反正那些人对我都没威胁的。”温凛拉上行李箱,乐呵呵地说浑话,“他不需要对我忠贞。你想啊璃璃,四五十岁我还是他的小情人,他出轨一次我就去撒泼抢回来。那些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肯定气坏了,怎么沦落到要跟个老妖婆抢男人。然后我就赢了。”
顾璃都想哭给她看:“这样不累吗?”
“你想想看,我四五十岁的时候肯定有房有车有钱有闲,发展得好的话连工作都不用干。财产交给职业经理人,老公交给小妖精服侍,我就每天找应朝禹打打麻将。日子久了肯定无聊,陪你一起逛逛街,欺负欺负漂亮小姑娘,不是很开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