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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那夜之后,好像二人的缘便就此尽了。

他们依然没有互相的联系方式,相逢不靠约定,全凭巧遇。

零零散散的交集依然有,左右不过那一两句。

譬如那些带着露水的清晨,盛愿礼貌的唤一声“舅舅好”,先生会报以浅笑,而后踏出庄园。

他目送他驾车离开,再见面或许是晚上,亦或者是次日清晨。

先生经常会出差,有时,在盛愿毫无发觉的时候,便与他相隔了一整个大洋。

先生不在的时间,盛愿便一如既往的配音和画画,或是独自漫步在偌大的庄园,像误闯仙境的爱丽丝。

大多数时候,他会把画架搬到室外,立在花园前的鹅卵石小路上,画鸢尾、绣球、铃兰……

园丁见小少爷时常来光顾,一坐就是半天,不甚熟练和他比划手语:“总画那些花,不腻吗?”

盛愿笑道:“不会腻的,一日不见,你种的花就千变万化,我可不能错过。”

园丁日日与花作伴,不懂什么是千变万化。只觉得,那应该是夸奖。

某日,园丁指着花园里一处新开垦的良田,问他:“您觉得在这里种什么好?”

盛愿停下手中画笔,不假思索:“玫瑰。”

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次日,园丁早早去了花圃,抱回一捧新鲜的玫瑰花苗,站在花园里等他。

他说,那片田是先生留给小少爷的。

盛愿从未拥有过这么大一片可以种花的田。

他幻想他的新家一定要有一个可以种花的阳台,而这片田,足足有十几个阳台那么大。

他一时间犯难,不知道该从哪里种起。

牧霄夺迈步踏进花园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光景——

盛愿的袖子撸到腋窝,蹲在田里热火朝天的干活,一手扶着花苗,另一只手挥舞小铲子填土。

熟练得根本不像初学者,倒像是在地里摸爬滚打了三年,浑身脏得像在泥地里滚了几遭。

盛愿的小狗更是脏得不像话,压根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活像个小泥团。

那小东西不知疲倦的在主人身边捣乱,用鼻子拱土,小爪子把刚栽好的花苗刨出来,被玫瑰花刺到了又委屈的嘤嘤叫唤。

先生看得直蹙眉。

他不常来花园,那些漂亮的花儿看见这张生面孔,也觉得疑惑。

盛愿背对他,一边埋头干活,一边絮絮叨叨的给园丁讲故事。

园丁没大他几岁,但没怎么上过学,拿着剪刀修剪玫瑰苗,支起耳朵听得全神贯注。

牧霄夺闲散的倚靠凭栏,安静听了会儿,在他清冽的嗓音中捕捉到“克里斯汀”、“面具”、“男爵”这几个词,意识到,原来他讲的是《歌剧魅影》。

或许《小王子》会更加应景。

牧霄夺理所当然的想:讲故事的人不就是个正在种玫瑰的小王子么。

“先生……”园丁看见他压低脚步声走近,忙起身问好。

牧霄夺扫来一眼,示意他安静。

高大的影子旋即压下来,牧霄夺单膝半跪在盛愿身后,手指夹起一支含着露水的玫瑰。

咬咬见到他,立刻兴奋地蹦蹦跳跳凑过来,连舔他的小舌头上都沾着土。

他摸了摸脏兮兮的小狗头,压低声音恐吓它:“脏的不能要了。”

粗略看两遍园丁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