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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秋白,却恍若俯视着郑爷。

因他满眼都是对这风流夜场的不满与蔑视,当然,这份轻蔑也也包括他眼前翩翩而至的郑秋白。

郑老板自打接手金玉庭,还真是头一次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用眼梢直上直下地打量,那眼神,就好似在打量街头的舞女或鸭子,却不带色情,满满都是看不起。

霍峋脾气不好。

这种性格,往好处说,是年轻气盛。

往坏处说,就是欠调教,缺乏社会毒打。

好巧不巧,郑老板也不是个脾气好的,一肚子坏水儿,他就喜欢给霍峋这样的二世祖一点社会毒打。

于是他牙尖嘴利,把霍峋贬成家里的乖宝宝、金玉蛋,给人高马大、自尊心极强的小伙子气得欲挥拳头。

郑老板倒也不怕,反倒凑近过去,带着一阵淡雅男士香水的香风,伸出纤细的指尖点着霍少爷的肩膀,“这就要动粗了?是被我说准了,恼羞成怒?”

在霍少爷的世界里,他肯定比霍嵘那个不着调的好一万倍去,当即觉得这是被郑秋白深深污辱了,只是他没挥拳头,大概对着郑秋白这张脸,没人能狠下手揍他个鼻青脸肿。

“别让我再看见你,包括你的人,不然下一次,我绝对给你好看!”

撂下狠话,霍峋走了,大步流星。

郑老板看他这种态度,知道这大约是手里还有钱,足够有底气。

但霍峋还是太年轻,没见识过燕城的治安。

街上与公交车里,四处都是无影手。

果然,没有郑秋白的提醒,霍峋很快被偷了个净光,他好端端放在背包里的钱和手机,通通被顺,包还被贼用刀子刮了个大口子。

没过多久,连背包上的纯金狗头挂坠,都被人一剪子剪走,待霍少爷发现时,只剩下空荡荡一根编织挂绳。

燕城的贼,在霍少爷身上,就没走过空。

霍峋才十九岁,刚刚从象牙塔里飞出来,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尚且理想化与非黑即白。

如小贼小偷就是恶,夜场舞厅就是乱,那金玉庭里的郑秋白就是讨人嫌且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妖精,而这燕城更是他这辈子再也不想来第二次的混乱地界。

霍峋想离开燕城回海市去,身上却已经连路费都掏不起。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霍峋真第一次意识到能握在手里的票子到底有多重要,光看他机子上那一串耀眼的零,摸不到手里不能用那也是白搭。于是当他最终放下面子来找郑秋白时,已经是条小流浪狗的模样了。

“不是要我好看?”郑老板眯眼,“我瞧是你变好看了。”

接连的打击磨去了霍少爷眼里多余的傲慢,他有求于人,一双明亮的眼被垂下的睫毛遮挡,大概是觉得丢人。

这份收敛和落魄,正好是郑秋白最想看到的东西。

霍峋背着破破烂烂的包,像个流浪汉,他向郑老板开口借钱,“你借我五千块钱,过段时间,我十倍还你。”

“你有钱吗,张口就是还十倍。”

年轻的郑秋白不好事儿,更没有向霍嵘打听霍峋离家出走的原因,他不知道霍峋在炒股,只觉得一个十九岁的小屁孩在这装阔绰。

五万块,无论如何都不是个小数目。

尤其霍家还只有霍嵘自立门户当小老板。

那除非霍家是一家子贪污,才叫一个小辈手里攥着这样多的钱。

“我有。”霍峋沉声道。

“钱怎么来的?正不正规?合不合法?你家里的我可不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