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娣比陈美兰更懂自己要看谁的脸吃饭,往后就不唱了。
后来二妞成了歌星,招娣做了女强人,每当二妞上台唱歌,招娣脸上总会浮现出那种难言的羡慕和向往。
在那时陈美兰才意识到,自己的女儿,要是当初她肯鼓励几句,尽心培养一下,说不定也能成个歌星。
“咱们招娣唱的可真好,以后进了城,妈妈给你报个音乐辅导班,咱们认真学学音乐,好不好呀。”摇了摇招娣的小手腕,她说。
“真的吗?妈妈,你好像变了,变的比原来更好了。”招娣扬起头说。
陈美兰柔声说:“妈妈以后会努力,对招娣更好的。”
马上又要多两个孩子,但她不再是上辈子那个会对继子继女掏心掏肺,对男人一腔赤诚的女人了。
这辈子生活仍将继续,但她会把她所有的爱给招娣一个人。
只要招娣肯努力,她就一定要把招娣培养成个歌星。
手里的现金加起来总共有八百块,行走在物美价廉的九十年代街头,陈美兰简直是个巨富。
再往前走是个卤鸡摊。
全是没有喂过饲料的土鸡,个大头肥,在大铁锅里翻滚着,香气四溢。但看的人多,买的并不多。
毕竟在这个人均工资不过四五百块的年代,人们要改善生活,更倾向于买猪肉,而不是买鸡,猪肉里油多,既能炒菜,还能单吃,同样的钱,猪肉能吃三顿,鸡肉却是一顿就能干完的。
招娣迟疑在卤鸡摊前,陈美兰的口腔里也泌满了口水。
“老板,一只鸡多少钱?”
“你是在叫我,啥叫个老板,真新鲜,一只八块。”老板笑着说。
这个年月还时兴叫同志,不叫老板的。
“给我两只。”陈美兰爽快的说。
两只大烧鸡?
这个张开的有点大,烧鸡老板手都在发抖,捣捣戳戳,从中挑了两只最肥最大的出来,先仔仔细细擦干净,再拿油纸包着,款款放进了陈美兰的小竹篓。
陈美兰还得给自己买两身新衣裳。
她回娘家之后,本来带的衣服挺多,但全被二嫂悄悄偷走,穿破了,撑烂了。
上辈子二婚,她穿的衣服只能遮得住腚,在吕靖宇家好多年都抬不起头,这回再嫁,她要穿的漂漂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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