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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2 / 2)

缪斯 彼鸠 3237 字 1个月前

青年将车停好后,把后面的牵引绳解开。

戈尔温下车和他握手,男人卸下兜帽,戈尔温这才看清他的长相。

是一位约三十岁左右的男性,棕色的眼睛里满是温顺,他伸手回握住戈尔温,淋过冰冷的雨水后,他的手心却出奇的温暖。

这时,戈尔温注意到他的无名指上带着一枚戒指。

“德拉得·戈尔温。”

“你好,我是辛·布卡。”

布卡热情的邀请他们上楼,这家旅行社规模很小,总共只有两层外加一个小阁楼。

他们的房间在二楼。

木板被踩的吱呀作响,屋子里传来潮湿的木头味。

身上的衣服湿透了,戈尔温迫不及待的冲了个热水澡。

旅店虽然看起来简陋,但设施却意外完善,热水带着一股硫磺味,枕头甚至还带着阳光的温度。

镜子将自己埋进被子里,被子上烘焙的味道令他新奇。

这一觉睡到了中午,连镜子也罕见的赖床。

楼下有烩饭的香气飘了上来,戈尔温和镜子下楼,桌子前只留下两个空位,除了布卡外,剩下的两男一女都是生面孔。

其中,靠窗户的地方坐了一个打着舌钉的青年,火红的头发束在脑后,脸上的不羁是年轻人独有的身份证。他看起来像是玩摇滚的,身旁的墙角还放了一把电吉他。

他先是打量着戈尔温,等落座的时候又盯着镜子吹了声口哨:“新旅客啊,你们是从哪来的?”

出于礼貌,戈尔温答:“巴顿。”

男人眼睛一亮,像是碰到了知己:“我去过那里,除开雨水多的可怕之外,那里的夏天真让我感到着迷。”

巴顿的夏天是旅客量最多的时间段,大片的蔷薇花墙和夜晚的啤酒摊街道,总是吸引着外地人纷纷前往。

“你好,我是阿堂,一个摇滚乐队的贝斯手。”他伸出拳头和戈尔温碰了碰,接着说:“你旁边那个叫什么名字,也是玩乐队的吗?”

“玩乐队”的镜子从碗里抬头答:“不是。”

“是么。”阿堂“啧啧”了两声,惋惜地说:“可惜了,你长得很像玩架子鼓的。”

戈尔温回头,对上了同样莫名其妙的镜子。

阿堂吃饭的时候一直在喋喋不休,一会说自己去过的地方,一会吐槽他们乐队的主唱唱歌真的难听。

戈尔温瞥了眼旁边一言不发的那对情侣——看样子阿堂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