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沉迷于最原始的愉悦,甚至快要忘了吻她的人是杨宵。
杨宵?
不,不对,不可以是他。
俞舟欢的理智回来了,抵在他胸口的那只手更用力地推着他,手上的捧花都因此掉下许多花瓣。
终于把他推开。
还是晚了,天堂鸟的花汁早就把彼此衣服染得暧昧。
“你有病啊!”
“你明明不抗拒的!”
“我空窗那么久,寂寞,生理有自然反应不行吗!”
“我不信。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你肯定已经打死我了!”
他倒是知道得明明白白,反而显得她像个傻子。
俞舟欢气得忍不住咬嘴唇,咬了一口又想起嘴唇上还有杨宵的口水,整个人烦躁、无奈,到最后变得泼妇,举起捧花往他的西装上砸了好几记:“去死!去死!去死!你非要搞得这么绝,连朋友都做不成吗!”
“做朋友?什么样的朋友?柔柔弱弱的gay蜜朋友吗?”他摸着嘴角,把不爽都说了出来。
“我……你不会就是为了这个报复我吧。”
“我说了我喜欢你。你不要扯开话题!”他很执着,执着的时候又很聪明。
俞舟欢只能昂着头,送他一句“你疯了!”,然后故作声势跑得飞快。
“我等你的答案,舟舟!”
大概是能量守恒,压抑了一晚上的杨宵终于放开了声音。
第55章 喜欢都是会变淡的。
回到家,换鞋的时候,俞舟欢才发现自己的手上还握着那束新娘捧花。
它是爱情的信物,将祝福传递,但最后却被俞舟欢当作了武器。还好它花量足,经过一晚上的折腾,依然是最盛的姿态。
俞舟欢对着它,想起那件被花汁染红的西装,想起穿着西装的那个人,想起那个人的怀抱和纠缠的唇——温度之高可以杀死漆黑冬夜。
俞舟欢知道自己应该忘记、不该回想,但又克制不住,没法不去想。
短暂的安静让楼梯间的灯熄灭了,俞舟欢跺了下脚,它又重新亮起。
明暗转换得太快,眼睛像是出现幻觉,那几支昂首的天堂鸟仿佛真的在挥动翅膀,随时都要唱一段赞歌。
“你怎么换鞋子要换这么久啊!我还以为是小偷呢。”吴美芳从里面开了门。她现在在一家幼儿园当生活阿姨,早起早睡,作息规律,此刻已经是呵欠连天。
书店拆迁之后,吴美芳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地址重新开张,加上实体经济衰退,她的热情有减无增。
吴均和俞舟欢都建议她趁此机会休息个一年半载,但是得到了吴美芳的强烈拒绝。她做惯了书店老板,习惯了自己出钱而不是问人拿钱,怎么都不肯做一个买汰烧的家庭妇女。
她甚至对俞舟欢放话:“除非你要生孩子,那我就牺牲一下,待在家里照顾你和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