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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相当友善,非但没有因为小狗跑出来搅局而生气,反倒欣然将这有趣的一幕看做是这场婚礼仪式上意想不到的彩蛋。

美美对花的认知只局限于在白玫瑰和红玫瑰,眼前这束花球超出了他认知的品种,不过五彩缤纷的颜色特别漂亮,他爱不释口,一直到离开植物园的时候,还将花束叼在嘴里。

猎风问道:“你一直这样衔着不累?”

嘴里有个东西搁着,说话难免有些含糊,美美摇摇头:“还好啦,不怎么累。”

他现在特别开心,这么好看的花束,还是猎风亲自为他抢回来的,叼上一整天也不累,况且不用嘴巴叼着也不行啊,他又不像两脚兽那样会用两只手拿。

猎风想了个办法,他将那束花球安插在美美的小书包拉链缝隙里固定住,这样小牧羊就不必叼在嘴里那么费劲,还能满足他够边走边炫耀的意愿。

“这个主意真不错。” 小牧羊夸赞道,他对刚才那场婚礼依然有些上头,拉着猎风继续聊这个话题,问道:“你以前有参加过婚礼吗?”

猎风想了想,他以前在部队里曾经也看过有队员向女朋友求婚的一幕,但求婚和结婚是两码子事儿。

“没有。” 猎风回答道。

“我去过一次,那是阿然表姐的婚礼。”

那是美美一岁左右的事情,易然起初并没有打算把他带上,但是美美趁他不注意偷偷溜上了车,易然抵达了目的地以后才发现,也拿他没办法了。

中式婚礼和西式婚礼的习俗不太一样,美美兴致勃勃地跟猎风讲述自己当时参加婚礼的见闻:“接新娘可好玩了,现场有好多人,简直热闹非凡,大家还会玩各种各样的小游戏,要是不过关的话,还不许见到新娘,而且还有红包发,我也要到了两个红包,不过后来都被阿然没收了,他说反正我要了也用不着。”

说起结婚这一茬,美美自然而然又聊到了易然头上。

易然和穆童交往已经一年多,双方都见过了家长,去年过年那会儿,易然的妈妈还曾经问过两人,到时准备将酒席定在哪里摆,仪式这种东西不能少,就算不大肆铺张,至少也得邀请身边重要长辈好友前来共同见证。

美美得知这个消息以后,兴奋地向易然表示自己到时要当花童,不过花童肯定是要成双成对的,美美是阿然这边的小狗,至于穆童那边的话,要不就找猎风好了,毕竟邱山语是穆童那边的,四舍五入的话,猎风也算是娘家的人。

当然这个事情还只是一个比长远的计划,鉴于穆童现在还要顾及大学学业,事情得缓一缓。

美美对猎风说:“阿然这边的花童肯定是我,你到时去做木桶的花童好不好?”

猎风挑眉:“这事儿不是还远着吗?” 到时会不会找花童还不一定呢。

美美不管:“反正你先答应我嘛。”

而且花童不应该是小孩来当吗?他这种五大三粗的杜宾犬真的合适吗?

猎风瞟了美美一眼,瞧小牧羊那迫切的小眼神......这花童也不是不能当,猎风低声咳了咳:“知道了。”

两只小狗一边聊天一边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悠逛着。

这条路以前他们已经走过了很多遍,明明是一样的水泥街道,明明道路两边是一样的风景,就连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也有不少是熟悉的面孔,可是今天却格外不一样,一切都有一种豁然开朗,通体舒畅的感觉。

小牧羊这身打扮本来就很显眼包,这会儿他的背包上还配了一束大大的花球,小狗走到哪儿都引人注目,隔三差五就有路人停下脚步,掏出手机把镜头对准他们这边咔嚓咔嚓。

美美十分享受这种宛如大明星被狗仔队跟踪偷拍的感觉,猎风跟在他身旁十足一个保镖,时刻保持着警惕,密切留意周围的状况,以防有居心不良的人朝他们靠近。

前方是个十字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