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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下一秒发生的事,却好像重重抽了秦煜一个耳光。

那个在他记忆里向来冷漠平淡的美人,面对男孩儿但是举动却只是温柔地笑了笑,转而抬手摸了摸男孩儿的发顶。

行为之亲昵,反应之自然,显然不是靠装出来的。

这个在秦煜印象里还停留在两年前那个青涩稚嫩,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男孩儿,已然长成了一个二十岁的成年男人,

终于把他年少时的梦想拥入了自己怀里。

……他们在一起了。

一个令人不可置信,却似乎又并不出乎意料的结论。

秦煜不想再接着看下去,只是闭上眼,仰靠到了驾驶座的靠背上。

广场上的路灯十分明亮,雪花还在纷纷扬扬地飘荡,即便隔着车门,也依旧能听见鼓点热烈的歌曲旋律。

看起来不过是西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冬日。

而就在这一瞬间,秦煜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活在不见天日的地方,偷偷地在窥探别人的幸福。

第122章

其实秦煜向来都不是一个喜欢自轻自贱的人。

即便他人生的前十几年都是在北美最为混乱危险的贫民窟度过, 即便后来母亲和妹妹相继离世,即便他身上也有着最为被欧美人厌恶的血液在流淌。

纵使如此,他也一直在为自己奋力撕出一条生路。

后来他被容廷看中, 成为了他那十几个养子养女中的一员。

尚且年少的秦煜视这件事为自己那并不幸运的人生的救赎和转机。

所以他自然拼尽一切想要令养父满意。

他聪明有天赋,冷漠狠厉, 孑然一身,是最让容廷满意的一个儿子, 所以自然而然地会被提携。

自此以后, 这头凶狠的狼便被裹上了西装,衣冠楚楚地出现在了北美的上流社会。

即便那双从前在贫民窟时被无数次嘲讽唾弃的眼睛, 也会得到这样一句夸奖——「你有我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

时间飞逝, 好像就连秦煜自己都忘了, 他的内里其实是多么见不得人。

狼即便披上了人。皮, 他也依旧是一头狼。

所以后来第一次见到宁柯的时候,秦煜便嗅到了同类的味道。

衣冠楚楚, 优雅矜贵,但却依旧难掩那烙入灵魂里的冰冷刺骨。

那次见面之后对这位昳丽温雅的华国美人的调查似乎也印证了他的这个印象——

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在孤儿院长到十岁,才被谢明珏收养。

那时年纪相仿的秦煜自然明白,他与谢明珏这位养父的关系并不会太亲厚。

他们两个人是多么的像啊?

一样是孤儿,一样没有幸福的家庭,被收养的前提是足够聪明乖顺,能挑得起公司的担子。

一样孤独,一样不幸。

他们本来就应该是一类人才对,以后走的路也应该同样无依无靠, 孤寂漫长。

但是为什么……宁柯现在比他要幸福得多呢?

秦煜看过谢氏的两次年会直播,谢明珏对他这两位儿子都几乎是一样的关照, 而且从这位父亲的眼睛里,那股骄傲和自豪是无论如何都压不住的。

明明都是收养的儿子,为什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