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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特微眯着眼蹭了一下哥哥抚在他头顶的手,就像一只帅气又黏人的大黑猫。

艾尔菲斯带上换洗衣物去河边了,自从有人能帮忙做家事了,他就轻松了很多,可惜温斯特在他面前和在外人面前完全是两个样子,除了他,没人知道他家小孩儿有多乖巧贴心。

水面波光粼粼,清澈见底,小少年留着一条短裤在身上便下了水,追着一条大鱼找乐子。

水一波动,河底的水草便晃悠了几下。

这里的水草不长,不会有缠住人的风险,所以艾尔菲斯敢往下边游,这一靠近,忽然瞥见泥色土石和绿色水草之外的第三种颜色——好像在一块大石头旁边看见了金光?

水草摇晃,那抹金色一闪而逝,艾尔菲斯却并不打算当作看错了,万一真的有人意外掉落了一枚金币在河里呢?

他还没有富到能看到一枚金币都懒得捡的地步,所以游到水面换了一口气,重新潜下去查看了。

扒开水草,少年眼睛一亮——虽然这玩意儿被河土埋的只剩一个头,看不全是什么东西,但是绝对值钱!

艾尔菲斯未见全貌,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能从露出河土的一部分看出这是被金色纹路包裹装饰的精美银器,比婴儿手腕粗一些的圆柱体,刚好适合他一手握住往外拔。

幸而这处河水流力小,艾尔菲斯还能稍微站稳使力,可惜拔了一会儿宝物纹丝不动,可见被压的很实。

他上岸歇了一会儿,又下去费力的将压在宝贝上方的石头搬开。

还好也就二十几斤重吧,他一个人还是挪得动的。

搬完石头又岔气了,艾尔菲斯再次游上去,这次是等自己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才敢下水继续发力。

他可不想刨土把宝贝挖出来,脏不说,把水弄混浊了还影响视线,所以艾尔菲斯只能握住宝物的边缘往外拽。

少年方才被粗粝的石头磨伤了手掌,只是可见擦痕,并不严重,此时他又紧紧握住了有细致浮金纹路的东西,伤口已经被挤压出了丝丝血线。

然而他完全没有留意到,手掌流的血没有溢散在水中,而是渗入了紧握的宝物之中,不留一丝痕迹。

艾尔菲斯终于将宝贝完全拔了出来,只注意到这是大约一米多长的棍子模样的玩意儿,来不及细看,就匆忙游上了岸。

喘息了一会儿,他才有了精力将宝物上包裹的淤泥洗干净,等东西露出全貌,即便是在现代见过无数精美工艺品的艾尔菲斯也不免为之惊叹——他的直觉没错啊,这果真是个宝物!

一米五长的精美节杖,以银色为主体,唯有中间留有一处光滑便于使用者拿握,其它地方皆有繁复精细的刻纹,纹理清晰而流畅。

银色赋予它内敛的贵气,而如藤蔓缠绕着主体的金色修饰又明目张胆的显示权杖的尊贵。

金色藤条只有筷子粗,和几片镂空的小叶子一起缠绕贴合在银质主体之上,金色起了恰到好处的装饰作用,没有占比太多而让权杖显出浮夸俗气的贵重,它和银色相得益彰,交相辉映出优雅华贵之感。

节杖顶端镶嵌着一颗拳头大小的乳白色菱形宝石,两片稍大一些镂空金色藤叶,歪斜着贴合着宝石,似装饰,似保护状。

艾尔菲斯仔细欣赏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宝贝被河底淤泥埋的这么深,也不知道在这里泡了多久了?

更何况,利塞镇就算往上数几百年,那也始终是个偏远的小地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