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秋却根本不接受秦戎替吴戈做的辩解,她抬头瞥了秦戎一眼,气哼哼道:“那家伙……他不过是有了那么多新战友,又有那么多‘正事’要做,自然就把咱们这些不重要的人给丢到脑后去了……哼哼,亏得咱们将他当好朋友!我看他是吃了大雪山的羊肉,忘记了曾经说最爱吃三鲜馅儿饺子了!”
秦戎恰好吃了一只三鲜馅儿锅贴,听到小秋这句话,本来满口鲜香似乎也一下子淡了许多。
他垂着眼咽下口中的食物,也将眼中的一抹苦笑掩去,抬头对小秋笑道:“有雪山羊肉可吃吗?呵,那家伙最爱吃羊肉,这回算是去对地方了。”
小秋横他一眼,啪地一下把手中的筷子拍在桌上,起身就往屋里走。
“哎,小秋,你没吃饱呢?”
“不吃了,气都气饱了!那家伙居然不给咱们写信,那么……我就给他写封信过去,我要好好骂他一顿,那个见异思迁,有了新朋抛却故友的家伙,太不够意思啦!”
秦戎坐在餐厅中愣怔着,好一会儿听到小秋在屋里大喊了一句:“我要写信跟他绝交!”
听到这一声,秦戎却是嗤地一声笑了,笑声里,夹着些许无奈和疼痛。
既然绝交,又何必巴巴写信过去……?
匆匆两天的高考结束,秦戎考完最后一门课程,从考场里走出来,远远地就看见校门口站着的三个小姑娘。
乔西本就生的高挑,进了高中后渐渐出落得有了大姑娘的模样,这一日穿了一件白色短袖衬衫,搭一条青黑色百褶及膝半裙,衬衫下摆束在裙子里,越发显得腰身挺拔,群下的双腿笔直修长。
金笛仍旧是个小胖妞,皮肤却特别好,粉红粉白的的,穿着一件大红色荷叶袖连衣裙,老远就能听到她咯咯咯的笑声。
而小秋却显得有些单薄,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搭一条七分牛仔裤,宽松的衣服看上去有些空,却意外地好看,她抱手依靠着乔西的肩膀上,笑眯眯地听金笛眉飞色舞地说着什么……莫名地,秦戎想起曾经见过的一只猫,总爱蜷着身子,懒洋洋地窝在阳台上晒太阳,眯着眼睛一脸满足。
乔西第一个发现了走出来的秦戎,立刻扬声打招呼:“秦戎出来了。走,过去跟我哥会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