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一听王兄弟就是个技巧人。我姓吴,在县武装部工作。”那中年人豪爽地寒暄着报了自己家门,伸过手来给王利民握手。
王利民一听这位的自我介绍,不由地乐了:“哎,你是吴海港吴大哥吧?还真是巧了,小秋也跟我说你了,说亏得她吴叔派车把她们娘几个送了家去,还破费了……哎,对了,小秋也给吴大哥收拾了东西,既然吴大哥在这里,我就不往县城跑了。”
说着话,王利民转身回去,把小秋收拾的篮子拎进来,交待给吴海港。
吴海港也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再看林林总总一大堆东西,比郑秋实的可多多了,自然是格外欢喜。也没跟王利民客气,接了篮子过去,直接开口留王利民一起在郑院长这里吃饭,还说一定要看着他做一回兔子,自己也跟着学一学。
王利民也是个性格爽利的,也没推据客气,挽起袖子,直接就走到屋门口,开始处理野兔。
屋里,郑秋实的目光从那满当当的篮子上扫过,哼哼道:“没想到那丫头这么偏心……”
吴海港一脸得意,三两下子从篮子里扒出那一瓶子芝麻盐来,欢呼道:“老郑,你看看,这是什么?……哈哈,这可是好东西,只用这个蘸着,我都能吃上两个馒头!”
郑秋实其实明白,吴海港是给那丫头留了东西,那丫头才拿些家里的土产答谢的。但还是暗暗琢磨,这么个机敏伶俐,又细心周全的孩子,他可不能再犹豫错过了。比较关键的是,他见着宋家人和王利民后,对小秋的家庭也比较放心了,也促成他暗暗下了决心。
一边盘算着,他的手可半点儿没耽误,一把抢过吴海港手中的罐头瓶子来,抄了个大瓷碗就倒了大半去。心疼得吴海港直咋呼,抢回瓶子去,拎了篮子,直接送到停在屋后头的车上去了。
王利民施展了一手好厨艺,做出来的红烧兔肉,让吴海港和郑秋实啧啧赞叹个不停,三个人喝酒吃菜,竟把吴海港带来的两瓶二锅头喝了个精光。喝到最后,郑秋实成了郑叔,吴海港成了吴大哥,王利民自然就成了利民老弟。
吃罢饭,已经下午三四点光景,王利民辞过郑秋实和吴海港,骑了车子摇摇晃晃回家,刚出卫生院大门时,胡秋菊赶上来,塞了两包葡萄糖给他:“你闺女才抽了血,拿回去给她补补!”
王利民一个激灵,酒醒了不少,又问了胡秋菊,才知道自家闺女为母献血却血型不符,之后又主动与人换血的事儿,听得他真真是满心酸胀,两眼发红……他只觉得这回家来大闺女懂事多了,却不知道,闺女做的竟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就是个大人也不一定能做到这些啊,可是他这个当爹的,竟然不问青红皂白动手就打……他真是混蛋啊!
王利民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也没顾上管胡秋菊的惊愕,向胡秋菊道了谢,骑了车子,两只脚踩得如风火轮一般,一溜烟儿到了家里,正看见女儿坐在灶台前洗尿片子,外屋床侧拉着帘子,里屋也静悄悄的,显然妻子和小闺女小儿子都睡着,只有大闺女仍旧忙碌操劳着……
“秋啊!”王利民一脚迈进屋,只唤了一声,就觉得嗓子里被什么哽住,发不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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