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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战神掳走后 清麓 4396 字 1个月前

是了,在没有辣椒的古代,百姓以茱萸作为辣味的调味料。

凌息恍然记起自己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介绍,而且辣椒刚传入华国也只发挥观赏价值。

食肆小二见凌息在门口杵了好一会儿,热情上前招呼,“客官里面请,咱们店里的吃食绝对新鲜美味,保管您在别的地儿没尝过。”

凌息偏过头疑惑:“为什么?”

小二堆起满脸笑容解释:“咱们店东家是南府人士,店里的菜式和调味料都是东家从老家带过来的,您要想吃地道的南府菜,只此一家,别的地儿可吃不着。”

凌息连猜带蒙勉强听懂小二的话,他不清楚南府在何处,根据菜式猜测可能地处南方,气候湿热,吃辣可以排湿。

“诶唷,南府来的,那可远着呢。”路过的大肚子中年男人捋捋胡须,起了兴趣。

小二立马笑盈盈招呼,中年男人多半是个不差钱的,决定试试这家店的味道,跨步直接进去了。

招呼完中年男人,小二又转头笑脸对着凌息,若换个脸皮薄的,恐怕拉不下脸拒绝,硬着头皮也得进去消费点。

但凌息脸皮够厚,非但不消费,反而问小二,“你们收野味吗?”

小二笑容凝滞,好脾气地回答:“我们店有固定供货的猎户,不收。”

打这儿开始,凌息之后问过的每一家店答案都相同,食肆酒楼收费高昂,赚的大多是达官显贵的银钱,自然得保证食品安全,像凌息这种来路不明散卖的人,万一吃出问题找谁去,所以普遍都有相熟信任的固定货源。

幸亏兔子是活的,如果是只死兔子,烈阳高照搁背篓里大半天早臭了,不过这兔子虽是活的,但也差不多快断气了,再找不着卖家,凌息决定背回去自己吃。

抬起袖子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凌息仰头望着牌匾上“合宴酒楼”四个字,莫名觉得眼熟。

走走停停,当下已过饭点,凌息在路边买了俩饼子啃得喉咙发干,将最后一口饼塞进嘴里嚼吧,拍拍胸口咽下去。

凌息决定下次出门一定要带个水壶,古代的水囊似乎是用猪牛羊皮做的,牛作为重要劳动力好像不能随便宰杀,实在不行拿竹筒做个也凑合,就是装不了太多水。

“恩公!”一道娇俏的女声自身后响起,凌息没意识到在叫自己,待人跑到面前他才发现对方叫的人是他。

“恩公,是我呀,红缨,您不记得我了吗?上次您帮我抓到了偷我钱袋的小贼。”少女手里挎着个篮子,依旧一身粉衣。

经过提醒,凌息记了起来,“是你。”

“是我,是我,好巧呀,恩公您来合宴酒楼吃饭吗?”红缨笑容满面,眉眼生动雀跃,“我来给我哥哥送点东西。”

凌息闻言回忆起红缨曾说过她兄长在合宴酒楼后厨做学徒,难怪觉着酒楼名字眼熟,原来从红缨口中听闻过。

“不是,我捉了只野兔子,想问问有没有人收。”

红缨很上道地表示:“您跟我来,他们收东西一般在后门,前门容易影响做生意,掌柜的会不高兴。”

凌息记下,跟随她往巷子里走,红缨轻车熟路走到后门,里面人来人往妇人们正在清洗碗碟,厨房里飘来饭菜香,这会儿前面客人们吃完才轮到后厨的人用饭。

一道精瘦的身影突然从里面跑出来,速度极快险些撞倒红缨,地面全是油腻腻清洗碗碟的污水,摔上去得难受死。

谁也没看清凌息是如何出手的,红缨脑子完全没反应过来就感觉手臂传来一股力将她一扯,与来人擦肩而过,险险躲开撞击,眼见即将倒进凌息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