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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那个妖鬼 逢行 5817 字 2个月前

林雾:“是啊,虽然你不说但我看得出来,难道是因为你自己没有毛,所以嫉妒?”

这个问题燕归辞无法回答,他用叶子盛着水,给林雾洗手。

“如果它是只幼崽,我就会放过它,可惜它不是,要怪就怪它命不好。”林雾感叹着,利索地给兔子拔毛。

这只白色毛茸茸的兔子并不是巴掌大的可爱小白兔,而是面目狰狞的成年大野兔,足足有一个篮球大小。

林雾在逮它时,跟它展开一系列激烈的搏斗,还差点被啃掉一口肉。

大野兔变成盘中餐,她一点都不觉得可惜。

两人吃饱喝足,开始找路,想办法离开这里。

上午阳光明媚,可惜暖阳晒不到人身上,树林里依旧是白雪铺地,冷风刺骨。

林雾杵着一根木杖,和燕归辞并肩穿行在茂盛树林中。

从原路返回是不可能的,只能另找出路,这是个陌生的地方,往哪儿走都一样,林雾决定朝太阳升起的方向前进。

地面的积雪有薄有厚,各种杂草顽强生长,草茎会绊倒人,还有些积雪下面是中空的草窝,一不注意就会踩空。

林雾将最后一个果子啃掉,看着前方的满片浓绿,停下歇会儿,捶捶自己发酸的小腿。

“给你吃。”燕归辞把果子递到林雾面前。

林雾:“你自己吃,给我干嘛?”

果子是林雾上次摘的,一共就五个,她拿三个,给燕归辞两个。

燕归辞的其中一个早在他昏迷时,被她捏碎成汁喂给他,相当于他手中这个果子是他看见自己所得到的唯一一个。

燕归辞:“你找路辛苦。”

林雾也不跟他客气,拿起果子就啃,燕归辞绕到她前面,“我走前面,你走我踩过的地方会更好走一些。”

“你确定不会掉坑里?”林雾不是很信任他。

燕归辞:“我会好好走。”

“还是算了。”林雾拒绝道,“我走前面没什么问题。”

她自己走还更放心点,万一燕归辞不小心掉坑里,她还得去捞,要是崴脚什么的,就更麻烦了。

燕归辞:“可你会累。”

“有什么累的,不一直是这样吗?”林雾纳闷。

燕归辞:“我不知道以前是怎样的,但是现在我不希望你太累,让我来吧。”

林雾:“我不需要照顾。”

“可我想照顾你。”燕归辞手勾住林雾的木杖。

林雾懒得跟他争,松手把木杖给他,“那你自己看着点路,雪下面很有可能是坑。”

燕归辞:“放心,跟着我走。”

木杖先在前探路,燕归辞再将杂草踩平,林雾跟在他身后,顺着他走过的痕迹前进。

这种感觉很奇妙,不用去担心下一步会不会踩空,因为有一个人已经在前面把路铺好。

燕归辞问道:“你不习惯走在后面吗?”

“你话变多了。”林雾吐槽一句,如果是以前的燕归辞,不会问出这样没营养的话。

她仔细思索道:“确实有点不习惯,一般我都是走在前头的那个。”

跟着师父时,师父走在身后,要求她时刻保持警惕,应对可能的危机。

做任务陪着雇主时,她的定位是打工人,肯定要走在最前头,遇到危险及时提醒雇主。

若是和关系还不错的人,那自然要护着她们,万一前方有埋伏,她还能率先出手挡一挡。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她永远走在第一位。

燕归辞:“以后你可以慢慢习惯。”

“你失忆后倒是变得贴心起来。”林雾啧啧称奇。

失忆竟然会使一个人的性格发生如此大的改变吗?

燕归辞:“我以前对你很不好吗?”

林雾:“那倒也没有。”

以前也做事,虽然是被逼着做,但做就是做,她不会无故抹消他的功劳。

都是做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