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矫健,骨肉匀称,毛色顺滑,岁不大,身形却是已优于常马甚多。{第一看书}
此驹不俗!
在场主府中的大院儿里,王志洪拈须绕着一匹通体白的小马驹,不停地点着脑袋,心里面多少地也明白了一些纪场主还有公孙贺兰的意思,若是自己所料不差,这匹健驹,却是要随着自己回去长安了。
“此马虽幼,却是一匹上等的千里马,”虽然有点肉疼,不过李纪和还是面带着笑意,开声向王志洪言道:“是我晏天牧场之内最好的良驹,今小民有意将其献之于皇上,还要劳烦王大人,能够圆了小民的这一桩心愿。”
“哦?是吗?”
轻拍着马驹的身子,王志洪扭头瞧看了李纪和一眼,道:“难得纪场主能有这样一番孝心,本官自是不能袖手,这匹马,一会儿就随着本官一同回去了,这么好的马匹良驹,想来皇上他老人家见了,也定是会十分欢喜。”
千里马难得,便是放在皇室,放在宫中,千里良驹,也是少有之数,此番出来行事,能够为皇上寻得一匹千里马去,到时自己也少不了会蒙得皇上的一声赞叹。{第一看书}
皇上是一武人,而武人,又哪有不喜欢良驹的道理?
王志洪满意地点着脑袋,这匹千里马,算得上是他此番西北之行,最大的收获了。在从长安来到这西北偏芜之地之前,他可是从来没有想过,在这晏天牧场之中,竟还能现一匹千里马的存在。
“这匹马,小侄早就看上了眼,只是这纪场主一直都死护着不肯出手,不然”到底是一匹千里马,便是不是自己的。公孙贺兰看着也是觉着有些可惜,要是不能从王志洪这里讨得一些好处,这匹千里马,还不如直接送给他贺兰少爷来得实在。
“纪场主既是已经献之于皇上,这匹马现在就是御马良驹,贤侄莫不成,连皇上的马匹,也敢抢上一抢吗?”
伸手把小马驹往自己的身侧拉了一拉。王志洪扭头向公孙贺兰看来,样子,像是一只护食儿的母鸡,生怕公孙贺兰这小子,会把已是到了他口中的零食儿,给夺了过去。{第一看书}
依着公孙贺兰之前在三原在长安地那些前科案例,这种事情,他,还真做得出来。
“王叔说笑了,”忙着摆了摆手。目光不舍地从马驹身上移开,公孙贺兰轻声说道:“便是借于小侄一百个胆子,小侄也不敢与皇上他老人家抢什么东西啊,小侄这脑袋,可是还不想换个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