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岚城的守城将军,自然要留下来。”
“那我也不走。”小乞丐跪在地上,仍旧未站起身,“我要留在将军身边,陪将军守城。”
覃德和将军几乎同时笑了出声,为他的年少无知。
将军垂下手,掌心按在小乞丐头上顺了顺他的毛:“我羽国泱泱大国,何时沦落到需要一个小鬼来守城了?”
“我不管,我不走!”小鬼双手双脚立刻紧紧环上将军的大腿,他小小的身体如同一只粘人的小袋鼠,揪着将军的衣袍不肯松手。
“你这成何体统!”覃德马上去拉扯小孩子,可那小子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双手死死扒在将军身上,怎么样都不愿意离开。
“好了好了,不走就不走。”将军冲覃德使了个眼色。
“真的?你答应了?”小乞丐惊喜地抬起头看将军,黑溜溜的眼珠中倒映着将军一眼万年的脸,但下一秒,覃德便在小乞丐脖子上劈下一掌,那双满眼都是将军的眼睛就此合上了,小袋鼠浑身一软,从将军身上掉了下来。
“把他送走吧。”将军叹了口气抱起小乞丐,交给覃德:“时间不多了,刚我收到探子回报,卫国大军已在南面二十里外扎营!”
“好,末将送他出城后马上回来!”覃德自认为自己是将军的左膀右臂,开战之前他必须在将军身边,随后,他把将军贴身的麻布锦囊递还给他,略带心虚地低下头去,“将军,这锦囊破了一点儿,我已经抽空帮你缝补好了,这里面有你母亲留给你的遗物,这次可一定要收好,莫要再弄丢了。”
覃德比将军年长几岁,这些年来在军营中同吃同住,情同手足,如果他的妻子没有死,那个狠毒的国王没有出现,他可能会一直把将军当亲弟弟来对待,不可能舍得害他。
将军对覃德可以说没有任何疑心,他打开锦囊看了眼,确认自己的玉佩在里面,便火速收进衣服的内袋中,笑得爽朗:“多谢,覃德,等这场仗打赢了,我俩必须痛痛快快喝一场!”
覃德愣在原地,一时无法面对那如同朝阳般刺目的笑容。
“我即刻回军营,时刻准备迎战!”将军一个转身,英姿飒爽地跳上白马身上,“驾!”
良久,那空地上的覃德才应了一句:“将军,抱歉了……”
白马在丛林的小道上飞驰,马不停蹄地往前奔跑。
银沥的魂识仍在少年将军的体内,他尝试回头再看覃德和小乞丐的身影,但目光根本触及不了背后,只能够顺着将军的目光一直向着走。
沾满泥土的马蹄一步一步踏过泥地和田野,溅起了黑色的泥浆,白马健壮的身躯染上了数不清的淤泥,这时银沥才发现,这匹马久经沙场,身上早就遍布了大大小小不同的伤疤,由于毛色雪白呈亮,极少有人能注意到它身躯上藏着的专属于它的战斗勋章。
就在这时,白马继续往前驰骋,两边画面却如潮水般往后褪去了,前面墨染般出现了一片流水般的血红色。
那是血。
大片大片的血。
还有无数倒下的、套着铠甲的尸体。
火光在他面前燃起,大量的热流和火焰烧破了少年将军的锦衣华服,无所畏惧的白马踏着鲜血和同胞的尸体掠过战场,将自己的雪白身体染成了血红色。
城外驻扎的岚城军营遭到了敌军的偷袭,三千将士半数毁于此,血流成河,惨绝人寰。敌军的火箭一支支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