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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七点半,重朝还在被窝里睡得迷迷糊糊,家门就被人敲响了。
邻居宗应谕的声音穿过两道门,传进他的耳朵里。
“朝朝,你醒了吗?你今天是不是要去学校来着,早饭我已经做好了,快点起床吃饭。”
重朝哼唧两声,裹着空调被蠕动了一下,痛苦地睁开眼睛。
好困。
好困啊!!
两只眼皮干涩不已,浑身骨头都像生锈了一样。
那种困顿,那种悔恨,让重朝恨不得回到昨天晚上,打醒跑到外地面试还要坚持熬夜写论文的自己。
他勉强撑起身体,只用了半秒,就迅速理解了公鸡为什么每天早上醒来以后要尖叫。
到底是谁发明的早起啊!!
重朝一边在心里哀嚎,一边扬声回答宗应谕:“醒了醒了,马上就来!”
宗应谕在门外又提醒了一句,脚步声渐渐远离。
重朝又在床上吭哧了一分钟,才爬起来去卫生间洗漱。
拾掇完自己,他把电脑塞进背包,直接拎着背包去对门吃早饭。
宗应谕做饭一向丰盛,重朝吃了一个夹饼,又喝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实在是塞不下去了。
他摆手拒绝了茶叶蛋,瘫坐在椅子上打瞌睡。
宗应谕见状,就有一搭没一搭和他说话,免得他睡着。
“昨天忘了问你,你实习面试的情况怎么样?”
重朝:“应该还行?我看面试官态度还可以,而且他们要在鸿雪市开个新工地,我算是有天然优势。不过他们让我回来等消息,最后结果也不好说。”
宗应谕点点头,又问了些细节,最后判断:“应该大差不差。就算没面上也没关系,现在才九月,还有不少时间,再找就是了。”
重朝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吃完早餐,宗应谕要去上班,正好顺路把重朝送去学校,就一起下了楼。
重朝推开单元楼的门,正要和宗应谕说“我去地下车库出口等你”,视线一扫,就瞅见小区的花园里有个眼熟的身影。
他愣了下,定睛一看,那个穿着棕色格子衫、灰色西装裤的年轻男人,不正是他昨天在凤栖市遇到的路人吗?
这个昨天还在为施工噪音头疼的男子,今天居然就已经拿着扫帚,跑到他们小区打扫花园来了!
这搬家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
重朝颇为震惊,都忘了和宗应谕说自己等他,就几步走到花园边上,探头冲里面的人打了个招呼。
“嗨,兄弟,早上好啊!你这么快就搬过来了啊?”
那个用力挥着扫帚的人动作一僵,缓缓回过头来,露出了一张……
鼻青脸肿的面孔。
他幽幽地回答道:“是啊,连夜般的,厉害吧?”
重朝震了下,这么拼吗?
格子衫说:“不拼怎么办呢?我和……”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跟着重朝走过来的宗应谕身上,顿时露出一个牙疼的表情。
“哦,我和我的上司发生了一点小冲突,所以我连夜带着家当跑路了。”
重朝看了看他脸上的淤青,恍然大悟,同情道:“懂的懂的,兄弟你辛苦了。对了,兄弟你叫什么?”
格子衫:“戴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