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53页(1 / 2)

“三百块是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秋天。”

“具体时间还记得吗?”

“刚过中秋不久,重阳那天。”

“还偷过别的吗?”

“在厨房偷吃的, 我就是气她不长进。自己家, 干嘛总要偷吃。”

“还有别的吗?”

“没有了。”

褚律师问秦特,“你偷过钱吗?”

“我没偷过。是秦光偷偷放我那儿的, 因为我不听他的话,他就整我。”

“没偷过, 为什么要承认?”

“爸爸打我。不承认就一直打。我有时能扛过去,有时扛不过去。”

“你偷过吃的没?”

“偷过。我有时很饿,就会趁做饭的时候偷吃两口。”“为什么要偷着吃,在饭桌上不能吃吗?”

“爸爸说我吃的多,我怕爸爸不高兴。”

“平时一餐饭要吃多少?”

“要吃两碗。”

“喜欢吃肯德基吗?”

秦特茫然,她很羞愧,“我,我只听说过,没吃过。”

“现在,我要帮被告破一桩案子,去年九月初九,重阳节的傍晚,秦光放学后请同学吃肯德基,一次就花了三百块。”褚律师出示采访秦光同学的视频证据,“秦光很有钱啊,有一回打赌输了,请我们几个吃全家桶,一次就花了三百多。这也不算什么,他一双鞋就要六百,名牌儿。”

“那是在什么时候?”

“国庆以后,哦,是重阳!想起来了,那天重阳,我记得第二天就是星期六。”

陈茜急忙说,“那钱是我给秦光的!他说要请同学吃饭,我给他的!”

审判长看陈茜一眼,“被告有证据佐证么?”

“给孩子零用钱,平时随手的事,谁还会留证据?”

审判长意味深长说一句,“随手便是三百块零用钱,看来被告家中不似刚刚所言生活困窘。”

褚律师继续问陈茜,“您平时给秦特零用钱吗?”

陈茜明显底气不足,“也给的。”

“给多少?”

“不一定。有时候多些,有时候少些?”

“数目大约是多少?”

“十块二十块的,有些记不清了。”

“大约多久给一次?”

“有时我给,有时她爸爸给。”

“你大约多久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