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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先祖比我优秀得多。她年幼时因故失去了一只眼睛,却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坚持刻苦勤练武艺, 最终成为了整个黎凡特都首屈一指的优秀战士。”艾斯翠德低头凝视手中的钢剑,“除了这柄灰眼之外, 应该还有一枚与剑相配的雄狮勋章,我想把它找回来。”

“诺斯特鲁姆海东岸的临海国家……这也太模糊了吧?猊下没有提到过具体的名字吗?”

“据猊下所言, 那个国家名为'蛾摩拉'。虽然不知道它和《圣经》中提到的罪恶之城是否有关, 但是通过猊下的描述,我大致可以确定蛾摩拉的遗址在哪里……”说到这里, 她叹息了一声,“话虽如此, 毕竟已经过去了一千多年,那枚勋章也可能遗落在其他地方了, 希望我能在有生之年找到它。”

“这样啊……”凯轻轻咳嗽一声, “你打算自己一个人旅行吗?”

“最开始可能会和加雷斯爵士同行。”艾斯翠德回答,“但到了赫拉克勒斯之柱就会分开, 他打算继续向南航行,看看世界的尽头是怎样的。”

“那家伙还是老样子,想一出是一出,等他的船从世界边缘掉下去就知道后悔了。”他将剑油倒在亚麻布上,尽可能不动声色地提议道,“你要是觉得一个人无聊的话,我也不是不能跟你搭个伴。”

“这怎么可以?不能让我的私事耽误了您。”对方语重心长道,“何况,陛下也需要您在他身边支持他。”

“他都几十岁的人了,指望我帮他干什么?换尿布吗?”

她笑了起来——如果要问他这辈子对人类做过最大的贡献,大概就是让这位不列颠史上最伟大的骑士经常笑出声吧。

“而且我在不列颠待了大半辈子,已经厌倦这个全年阴雨连绵的鬼地方了。”凯继续道,“听说诺斯特鲁姆海附近一带都很暖和,去那里走走也不错。”

“路上可能会有危险。”

凯当然不怕什么强盗或山贼,也不觉得自己的长相已经独特到了会被哥特人或者罗马人一眼认出来的程度,但嘴上还是忍不住打趣:“这不是有你在吗?有坏人要抢劫我,我就抓着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发出尖叫,你就拔剑来救我。”

如果放在十几年前,艾斯翠德可能会露出迷茫的表情,不过现在她已经熟悉了他的性格,只是微笑着回答:“恐怕您与贵妇人之间的差距不只有一条项链。”

“我倒是不介意穿裙子,但我打赌你不会想看到我的腿毛。”

“事实上,我看过您的腿毛很多次,凯爵士。”作为并肩作战的同伴,他们为彼此处理过很多次伤口。

“不是在我穿裙子的时候。”他用空着的那只手将剑油还给她,“那么……说好了?战争结束后我们一起周游诺斯特鲁姆海?”

“只要您不嫌我路上无趣的话。”

“没关系,我的幽默是两人份的。”

如果他再活得久一点——久到大概差不多又一个“一千多年”之后吧——就会明白一件事,不要随便在战争前做什么重要约定,比如“战争结束后我们就… …”什么的,因为命运是一个自我陶醉的悲剧鉴赏家,喜欢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