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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担心我, 大人。”她勉强笑了一下,“我只是……有些不安, 毕竟我已经离开洛锡安快两年了,也不知道那里现在是何等境况。”

是的,两年——当初摩根以利恩斯王和纳罗王的军队在附近骚扰为由,送信要求洛特派兵护送物资的车队通过战争地带,否则绝不启程。

她的丈夫自然不会为了她的母族去触这两兄弟的霉头, 使魔带去的信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玛格丝便这样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康沃尔。

她本以为自己只会待到来年秋天,没想到第二年摩根主动挑起了和利恩斯王的冲突——虽然她实际只是驱赶了那些在康沃尔周边骚扰的军队,顺便巩固了边境的防御,但摩根还是以战争为理由送信请求自己的姐夫派兵支援。

当然, 那些信函依旧无一例外地石沉大海了,于是玛格丝回程的日子又延后了一年。

“只要不是洛特王从田里种出了金子,就没什么好担忧的。”菲尔茨打趣道,“还是说,您其实是对我这老骨头的武艺不放心?”

“当如不是!”玛格丝急忙道,“您永远是我心中最好的骑士之一。”

“'之一',而不是唯一。”菲尔茨故作夸张地皱皱鼻子,结果被自己的胡子挠得有点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玛格丝轻声笑了起来。

看见她得以放松,老骑士也爽快地笑了:“您终于又露出笑容了,真叫人高兴。”说罢,他叹了口气,“可惜啊,若我再年轻二十岁,怎么会轻易让艾斯翠德爵士独占鳌头?”

“我还以为您会说'绝不会让廷塔哲首席骑士的称号落到艾斯翠德爵士头上'呢。”

“我也希望自己能这样夸口。”菲尔茨说,“可我是一个实诚人,陛下,我在她这样的年纪,论实力只配给她当侍从。光是看她在战场上的表现,谁能想到她从学会拿剑到现在不过短短四年呢?”

“艾斯翠德爵士确实天生英勇善战,但她有妖精之铠,还有那把神奇的钢剑。”玛格丝宽慰道,“单纯论实力,您并不落后她多少。”

“灰眼是她的家传宝剑,而妖精之铠是她用自己的忠勇换来的,这些东西确实于她有益,但也是她应得的。”菲尔茨很坦然,“不过,哪怕您不相信我,也该相信廷塔哲的骑士团。这群小伙子都是好样的,也都足够幸运。在我年轻的时候,教官可不t会从如何装马镫开始教起,他们只管让你坐上去,让马往前冲,没摔死就算学会骑马了。”

“别这么说。”玛格丝有些责怪地看了他一眼,“您对我而言就像艾斯翠德爵士对摩根一样可靠。”

对方放声大笑:“您的话真让我心里熨帖,但我后面那句也是实话。”他瞥了一眼身后的年轻骑士们,“他们生在最坏的年代,也是最好的年代——我这么大的时候,几乎向我父亲哭干了眼泪,才换来了一副好盔甲和一套好马鞍。”

玛格丝随着他的目光看去,身着盔甲的骑士们整齐地跟在他们身后,宛如一条奔腾的钢铁洪流,阳光映照在银灰色的金属表面熠熠生辉,好似寒风拂过江河时的粼粼波光,墨绿色的斗篷上堆满了霜雪,但依然看得清上面用银色丝线绣着的大角鹿。

护送车队中,有七成是廷塔哲第二骑士团的成员,剩余三成是阿什利家族的人。精良的武器、盔甲和斗篷不过是廷塔哲最常见的配置,每位骑士都配有战马和定制的马鞍,并且具备最基础的文字读写能力……摩根对于子民要学会认字这一点非常执着,这也是玛格丝少数不太能理解她的地方。

也只有廷塔哲家族能对麾下的骑士投入如此高昂的开销——通过出售锡器向高卢人换取低价铁矿,再运回不列颠进行冶炼,廷塔哲已经一跃成为了不列颠最富裕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