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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记录,一切犯罪记录都在对?方二十六岁戛然而止,甚至从那之?后几乎可以说是毫无音讯,宛如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结合对?方之?前过于“直白”的犯罪事实?,要么?就是真的死了,要么?就是学到了更?厉害的犯罪技巧。

斯特?布勒一手举着杯子一手叉腰:“两个多月前,首次出现在纽约开始犯案,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出现了越来越暴力的犯罪倾向,但一个多月前因为不知名原因突然离开,我?们当时怀疑可能是警方马上就要追查到他了。”

亨利放下手里的茶杯,补充自?己知道的细节:“第?一次真正杀人的过程很可能是意?外,后续调查得知,目前还没有找到真实?身份的1号受害者受到袭击的时候可能正在遛狗,实?验室在狗绳上发现了某种小型犬的毛发,并且脖子上的勒痕充满了犹豫迹象,但这一意?外打开了他的阀门?。”

伊玛拉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手支在桌子上杵着头:“他已经在众多袭击强jian的过程中找到了自?信并积累了经验,因此在找到了自?己所钟爱的杀人手法后并不会退缩,也无法控制自?己停下,哪怕知道自?己被?警方所追捕也不会停止。”

说到这里,伊玛拉灵机一动:“第?一次抛尸的地点,那个废弃的烂尾楼,我?们都以为马丁·戈德温是因为隐蔽才把尸体藏在那里的,但他当时应该是刚刚到布鲁德海文,万一他只是因为那边更?方便呢?”

亨利即刻表达了自?己的认同:“扼死受害者的过程是马丁·戈德温获得掌控权的过程,他会需要一遍又一遍地重温这些过程,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尤其当他在日常生活中被?人当作最底层的流浪汉时更?是如此。”

迪克速度也不慢,他眼神往亨利的方向飘了一下很快又收回,好像真的只是在看发言人一样随意?:“每一次抛尸地点,对?方都选择了很靠近闹市的某个偏远之?处,因为那里是他的安全区,流浪汉偏爱这样的地方用?作休息,也不会有人对?一个流浪汉进入小巷子感到奇怪。”

本也不傻,他当即就决定行动起来:“烂尾楼的案发现场已经把所有的人手都撤离了,按照常理来说之?后也不会有警察过去,说不定那个家伙还在附近。”

人类到底还是无法脱离动物的本能,尤其是这些热衷于犯罪的家伙们。

犯罪分子拥有自?己的犯罪舒适圈,就如同动物拥有圈地盘的本能一样,哪怕自?己没有刻意?决定,但潜意?识会更?偏向熟悉的地方。

第?一具尸体被?抛弃的地方很大概率是马丁·戈德温下意?识思考到最隐蔽的角落。

一个人第?一次做某件被?潜意?识里所认定为“错误”的事情时,情绪都是紧张的,本能地就想要逃避,想要隐藏。

哪怕之?后的犯案甚至算得上大胆,但第?一次永远会给予更?多的破绽。

对?一个刚刚来到新?城市的家伙来说,能够快速熟悉的地方并不算多,很可能这个抛尸点和他的落脚点相距不远。

大家决定立刻动起来,哪怕可能白跑一趟也至少有所作为。

因为这里是伊玛拉的办公室,所以自?然地,她只是低下头继续自?己的工作,等到办公室安静下来后想着去关个门?,结果一抬头就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她的迪克。

“迪克?”伊玛拉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

“嗯哼,当然,理论上我?该上楼去工作了。”迪克仰头晃脑,“不过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能发现我?。”

“……你是在抱怨我?,因为工作冷落你吗?”伊玛拉反应速度很快,她脸上挂着点不敢置信的笑容,一方面觉得男朋友可爱,一方面又在心里吐槽这个半夜因为一条短信而把她丢在家里的人还真敢说啊。

“我?有吗?”迪克才不承认,他抖了两下腿,“我?只是想问,咱俩今晚一块吃饭吗?”

“不用?叫上你弟弟吗?”伊玛拉下意?识问了一句。

迪克脑子稍微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这句“弟弟”指的是杰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