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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章(2 / 2)

就这样还骂她现实!她不伺候了!

一家人不欢而散,邻居们听到他家争吵,伸着头问:

“老周,你家吵什么呢?”

周父尴尬地笑笑,“儿媳不懂事,闹脾气呢!”

孟丽只做了自己的饭,吃完后去洗了澡,谁知回来后就发现她婶子送来的两斤糖和两斤桃酥不见了。

“我放在这的东西呢?”

周母不以为然地哼了声:

“长胜拿去领导家了,我可警告你,长胜就要升职了,这是关键时候,你这个当媳妇的可别拖后腿!”

孟丽气炸了,“周长胜也太不要脸了!”

“你骂谁不要脸呢?几斤糖和条酥,也值得你大呼小叫,真是没见过世面!”周母道。

“就你见过世面,见过世面五分钱都要抠!丢人现眼!”孟丽猛地关上门。

住在隔壁的一对母子听了这话,都是一顿,随即又默默低头吃饭了。

甄臻又带回来几麻袋瓜子,还对老周说这是她二哥给的草料,因为麻袋外印的字是某种草料,老周也没怀疑。

焦蕙兰把瓜子扛进厨房,热锅开始炒瓜子了。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炒瓜子几人都得心应手很多。

炒完还是跟以前一样分装,等到这几麻袋瓜子炒的差不多了,孟华上一波瓜子也全部卖完了。

“娘,钱都给你!”孟华擦着额头上的汗,虽然累,可眼神却很亮。

甄臻没去点钱,先笑着给他端了碗西瓜汁,这是她手动榨汁的结果。

大丫喝了不少,二丫和三娃瞧着也想喝,甄臻怕影响他们吃奶,就没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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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这西瓜汁好甜,怎么做的?”

“没什么难的,就是压碎撵成汁,娘知道你辛苦,怕你中暑,绿豆汤和西瓜汁都备下了,就想叫你回来就喝上一口冰的,心里舒坦。”

孟华闻言心里自然暖呼呼的,娘的爱就是这么无微不至,正如烈日下的一抹阴凉,让人心里舒坦。

孟大国就不高兴了,他最近忙着干活,很久没给娘打下手。

要是他去县城,哪里轮得到孟华?

可他不能走,孟华现在一天只拿三公分,要是他再不去,要引人怀疑的。

甄臻把钱全部点好,一共赚了五十二块钱,她有些惊讶,“怎么比昨天还多?”

“卖到后来我收两毛钱一包。”孟华说。

“两毛?这么贵有人买?”孟大国惊道。

“贵也没办法,男人带女人去约会,贵也要打肿脸充胖子,再说了,独我一家,卖便宜才不正常。这样来钱快多了。”

甄臻也觉得自己定价便宜了,既然孟华说行,那就行吧!

孩子需要自己拿主意,就算这主意拿错了,下次调整就是,没必要急着否定。

陶爱红一看到钱就激动了。

这两三天的功夫就赚了五十多块钱?刨去成本也有三四十的利润吧?

照这样算,一个月至少能赚三四百!赶得上从前他们全家三四年的收入了。

要是按照孟华定的价格卖,一个月就是三四千,这简直是天文数字了。

现在他们不成规模,等忙完秋收,村里开始猫冬后,他们每个人都有时间门投进去,几个人一起出去叫卖,三倍赚钱,那一个月得赚多少?

想到钱跟流水似的进来,大家都觉得不真实。

娘可真够厉害的,随便找个项目就能赚这么多钱,还真叫他们找对路子了!

甄臻没什么感觉,她去了孟老大家一趟,把孟丽的情况告知他们,见孟丽没有被打,孟大嫂就放心了。

甄臻回去时瓜子快炒完了,她把孟大国捉的黄鳝捞了出来,黄鳝已经吐完泥了。

焦蕙兰用甄臻买回来的砂锅做了个黄鳝煲,又按照甄臻说的,做了个黄瓜炒鸡蛋,炒苦瓜和炒青菜。

青菜是用猪油渣炒的,加了点泡发好的香菇,味道好极了绝。

当初甄臻囤货时着重囤了干菜和罐头食品,拿出来吃着很方便。

她还拿了几根海带出来泡发着,想叫焦蕙兰明天做凉拌海带吃。

焦蕙兰做拌海带是一绝,搞点辣椒碎和调料进去,拌出来的海带完全没有腥味,酸辣爽口,很适合夏天没胃口时吃。

吃完饭,甄臻照例给孩子们冲奶,这是她唯一的家务活。

二丫一看到她端着茶缸就张大嘴,三娃也蠕动着小嘴找奶嘴儿。

甄臻觉得好玩,

() 孩子长得真快,三娃长胖后五官愈发好看了,叫人瞧着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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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规定农民可以养猪,但不能养母猪,前几天李德成开会回来说,如今鼓励养猪,放开后每家都可以养一头。

甄臻有点小洁癖,总觉得猪圈脏,不过这年头过日子也不能讲究太多,再说家里有三个儿子,脏了就叫他们打扫。

她合计着买一头小猪苗。

三月份时,甄臻买了四只小鸡,后来生病死了一只,如今家里已经有五只母鸡了。

如今是按照人口养鸡的,她家里有九口人,五只算符合规定的。

焦蕙兰今早说这三只小母鸡快要下蛋了,每天五个鸡蛋就够家里吃的了,再养只猪,基本也能自给自足。

不过甄臻盘算的不是这个。

她把儿子儿媳一起叫了进来。

“我想养猪。”

几人面面相觑,心说这事吃饭时就讨论过了。

当时大家都很激动,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猪仔买回来当大爷一样供着,好吃好喝伺候到明年,再给它一刀,吃它骨头吃它肉。

说过的事娘怎么还提起来?

甄臻掰着腿坐在床沿,瞥了他们一眼。

“上次你们宰野猪的地方我去看过了,那里地势偏僻隐秘,四周都有山挡着,本地人又传说那边有鬼不吉利,很少有人过去,正适合养猪。我寻思着,能不能多买几头养在里面,养到过年猪肉价格最贵的时候,宰掉卖钱。”

猪肉毕竟来钱快,要是瓜子不好做了,他们也好留个后路。

孟大国搓着手兴奋起来。

他不如孟华能言善道,卖瓜子肯定卖不过孟华,可他的优点是能吃苦,他愿意夜夜早起跑去养猪场伺候猪崽子。

猪肉又是紧俏货,拿去市场上根本不必说,就有人疯抢了,说不定不用拉出去就能找到买家呢。

毕竟有些人送礼都送一整头猪。

他只要能把猪养出来就不愁卖。

孟二勇倒也没什么意见。

养猪老大能吃苦,他躺着就能分钱。

卖瓜子孟华在行,他也能躺着分钱。

他希望自家兄弟能做几个事业,这样他就可以躺着等分钱了。

所有人都没意见,甄臻就张罗着去买猪苗了。

隔天孟华扛着锄头上工,刚走到知青宿舍附近,就被程素叫住了。

“孟华!”

晨光在她脸上落下橘色光影,她皮肤白皙清透,眼神清澈,让人想把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

孟华激动了,小心脏扑通直跳,别的事上他游刃有余,运筹帷幄,一遇到爱情,智商就成负数了。

他快步走上去,“程素!”

程素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手绞着一块绣浅绿色的花帕子,欲语还休:

“孟……孟华,我有个重要的事想对你说。”

她羞涩的模样看得孟华喉头一紧,这年头常有女孩拿手帕当定情信物,程素该不会也想跟他告白吧?

没想到程素看似含蓄婉约,却是个直白热情的女孩。

只是他今早起迟了,眼屎都没擦干净,早知道有这出,就该用猪油抹抹头发才是。

孟华清清嗓子,“程素,你有话就直说吧!有些事不用憋在心里的。”

程素红着脸点点头,她把帕子递了出去,引得孟华耳红心跳,下一秒却说:

“你能帮我把手帕送给甄大娘吗?”

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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