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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他往后一靠,拿起报纸抖了抖,一边看,一边时不时端起茶杯,嘬一口。

“呸……哎,舒坦!”

叶女士觉得他这副样子真是没眼看,忍笑道:“舒坦吧?小秋听说你一到下雨天,腿脚就不舒服,特地给你做的这个。”

季首长像只懒洋洋打盹的大猫,伸着懒腰道:“舒坦,太舒坦了。”

没见过面的小儿媳妇凭借一只泡脚桶成功征服了他,现在在他心里,小儿媳妇就是最善解人意的小辈。

至于小儿子?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吧!

这么多年,连普普通通的木桶都没见他孝敬过一个。

季首长拍拍身边的沙发,示意叶女士过来坐,又一次问道:“小秋她真是研究所的?”

叶女士不耐烦:“是的,是的,都说了好几次了。小秋要不是研究所的,泡脚桶怎么给你做出来的?这是她自己研究的,别说外面没得卖,就是全世界,也只此一个!”

季首长越发心满意足了。

叶女士听他半天不说话,扭头一看,就见他在那儿偷笑。

“你傻乐什么?”

季首长想想就忍不住笑:“老二这媳妇找得好,咱家终于出一个聪明人了!”

季首长小时候家里穷,没读过书,连名字都是借的地主家狗的名字。

那时候,他们家租的地主家的田种,吃不饱穿不暖。那个地主喜欢狗,养了一只黑色的大狗,每天给狗吃肉,吃骨头。那只狗被养得皮毛油光水滑的,威风凛凛。

他妈生他的时候,奶水不足,担心养不活,就给他起名叫“大狗”。

他爹妈愿望很朴实,希望他以后跟那只大狗一样有福气,能吃到骨头,还能吃到肉。

天天吃,他们没敢想。

他爹以前就总说:“你以后要是一个月吃上一顿肉,那日子就老美了!”

可惜了,季首长长大后没过上大狗那样的好日子。

连续几年收成不好,地主放贷,利滚利,日子过不下去了。他们兄弟几个就去城里扛大包。

几个人凑不出一个识字的,都是睁眼瞎。人家想怎么坑他们,就怎么坑他们。莫名其妙,做工的契书变成了卖身的。

兄弟几个给主家押送货物,一路上,土匪、马帮、兵痞,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他一个。

季首长揣着兄弟二人的两缕头发好不容易跑回去,还因为丢了货物,差点被打断腿。

他那时候特别想不通,他爹妈一辈子勤勤恳恳种地,一点儿都不敢糊弄,为什么连肚子都填不饱?他们兄弟几个老老实实干活,为什么钱没拿到,命还没了?

他没读过书,想不明白啊,怎么都想不明白。

后来无意间救了一个同志,他解答了他心里的疑惑——因为压迫,因为剥削。

醍醐灌顶,季首长脑子里那些思考很久的,一团乱麻一样的东西仿佛一下子就理顺了。

那位同志是他的引路人,是他见过最有文化的人,也是他觉得最聪明的人。他很早就牺牲了,所以在季首长心里一直是最聪明的。

也是那个时候,他心里就产生了一点念头。

这辈子,就算他这样,他的儿女,他的子孙后辈,决不能还像他以及他的哥哥弟弟们一样,他们老季家怎么着也得出个聪明人!

是以,季首长当年在根据地知道叶婉卿同志是老师后,叶婉卿同志在他心里的地位那是层层拔高。

他们俩能走到一块,也有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