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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十岁(1 / 2)

燕明荞笑着点了点头,但所有人肯定都希望没有战乱,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不过,只有国富军强,外敌才不敢来犯,越朝需要将士们,就算不打仗,那也是越朝的英雄。

楚铮心向远处,他能做自己想做的事,燕明荞真心实意为他高兴。

楚铮道:“那你呢?”

虽然名义上燕明荞是他的小姨,但其实明荞比他还小两岁呢。

其实应该叫妹妹。

他若是有亲妹妹,应该会像明荞一样,爱玩,也会害怕,很多人喜欢她,她也喜欢很多人。

燕明荞托着下巴,看着窗外的雪挂,“当然是好好读书,帮忙管家里的事,孝顺母亲他们,能时常见见一姐姐……这样我就知足啦。”

知足者才能常乐,不好高骛远,珍惜当下。

她能每个月拿出几百两银子来帮助穷苦百姓,自己不愁吃穿,母亲喜欢她,每天过得快快乐乐的,这不就挺好的嘛。

燕明荞也想不到更远更快乐的事。

楚铮点了点头,认同道:“嗯,也不错。”

那肯定的,燕明荞心想,若是没来正院,这种日子是想也不敢想的。

她还记得在梧桐苑的时光,虽然有些久远,但知道,现在比以前好很多。

燕明荞拍了拍手,“你要趁着没进军营多吃点,等去了军营,肯定没有那么多好吃的了。”

楚铮觉得这话有理,军规森严,不会因为他是楚堪疑的儿子就宽待,他是得多吃点。

等晚上着。

晚上就在正院吃的,老夫人老国公没过来。

沈氏让人准备了锅子,还是鸳鸯锅,燕明玉也是许久没吃家里的菜了,想念得很,一下子吃了不少。

饭桌上,楚堪疑话少,偶尔会给燕明玉楚铮夹菜。

这不是第一次给夹菜,楚铮已经哦等从最开始的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变得习以为常,能面不改色地把夹来的肉和菜吃掉了。

楚堪疑看两人都吃了,又把觉得不错的菜夹了过去。

燕明玉冲着楚堪疑笑了一下,这当父亲当夫君的,夹菜不是应该的吗。楚堪疑的确该常关心楚铮,虽然这份关心可能来得有些晚,但是总比没有的强。

而且,从楚铮的神色看,也挺喜欢他爹给他夹菜的。

吃过晚饭,沈氏便催女儿女婿回去,“天都黑了,别贪晚。”

她也知道,楚堪疑许久才回来一趟,新婚燕尔,还是两个人多相处得好,她这儿又跑不了,什么时候不能回来。

燕明玉福了福身,又握了握妹妹的手,“那我们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楚铮不愿意坐马车,在外面骑马吹风,

楚堪疑和燕明玉坐在马车里,看她神色疲倦,也不知道是累了还是吃多了,“累吗,累的话靠着我睡会儿。”

燕明玉摇了摇头,楚堪疑又从车厢的匣子里翻出包山楂条来,“吃点。”

燕明玉吃了两根山楂条,她把手搭在楚堪疑的手上,就是这双手,杀过敌人,握过缰绳和长枪,也为她揭过盖头剥过核桃拿过零嘴。

虽然听起来不太像楚堪疑会做的事,但只要跟他说过的话,他肯定记得。

楚堪疑盯着两人的手看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握住。

他过几日就要回西北了,回来的日子很短暂,这样的日子兴许要持续兴一三十年,等他解甲归田了,才有机会好好歇一歇,再带燕明玉去各处转转。

楚堪疑其实也挺庆幸燕明玉比他小很多岁,这样至少能等到他回来。

燕明玉没说话,她明白,楚堪疑不爱说话,性子也直。其实这种性子很不错,直来直往,时间长了慢慢练出来,也能知道看她眼色。

“一会儿回去直接梳洗睡下吧。”燕明玉小声说道。

楚堪疑也就回来这么几天,她是想早点回来。

春宵一刻值千金。

“嗯。”楚堪疑耳朵有些红,迟迟才应。

燕国公府重回寂静,沈氏不像以前那样,燕明玉一走就茶不思饭不想的了,已然是习惯了。过几日她要再回一趟靖安侯府,看看她老夫人。

而燕明荞陪着说了会儿话,也回屋了,过年这几日就是走亲访友,明日还要去亲戚家串门拜访,当早些睡。

她把收的压岁钱让雪竹放好,简单梳洗便睡下了。

连着几日拜年,一直到初六,才闲下来。

燕明烨初六回了书院,沈氏今年打算看看他的亲事。不过也不急,他性子比以前好了不少,长大了也能担事,再有燕国公府,亲事不发愁的。

燕明荞过了上元节才上课呢,还有十日的假,她打算看看书,把傅先生布置的作业完成。以前放假看五本书,今年是六本,她还剩一本半没看完。

这样好好看了几日书,到十三这日,燕明荞给顾绵下了帖子,邀请她去做点心看灯会逛庙会,等晚上再一块儿放孔明灯。

出来一日,玩够了再回去。

顾绵早就在家里待够了,便欣然应邀。

燕明荞也想过,不能总等着顾绵叫她出去,正好一哥给她买了很多孔明灯,可以一起放。

放完灯会就去吃元宵,可以去烤肉铺子吃,铺子里又加了烧烤,也卖茶水,如今已经把隔壁的盘下来了,店面扩大了一倍不止。

燕明荞现在倒是不操心铺子和茶叶生意,她主要是管燕国公府的铺子,她明白,燕国公府好了她才能好。反正都是做过的事,再做也熟得很。

上元节当天,燕明荞先和沈氏说好,然后带了两个丫鬟四个护卫,才敢出门。

顾绵就带了两个丫鬟,看燕明荞这么多护卫还很惊讶,但知道燕明荞曾看见过人贩子,心里不免害怕,“我以后出门也多带护卫。”

燕明荞:“小心点总没错,咱们两个人,这些人也够了。”

“先去玉芳斋坐会儿吧,那边新开了做点心的铺子,不知道如何呢,咱们

先试试看。”

出来玩总不能光在街上闲逛,正巧城北的玉芳斋又租下一个铺面,打算让客人自己做点心,有师傅教,做好的能带走,不过都是些简单的。

毕竟不能让客人花了钱,什么都带不走。

这个主意是燕明玉想出来的,和以后的diy点心类似,很适合盛京城的小娘子们。能动手,也能打发时间。

燕明荞就先带顾绵来看看,玉芳斋的点心和别处的还不太一样,可以裱花画画,做起来更容易好上手。

燕明荞曾为宁氏做过生辰蛋糕,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是不知道顾绵喜不喜欢。

铺子不用担心,到时候若是不赚钱,就把它变成玉芳斋,卖点心好了。

顾绵和燕明荞兴趣相仿,在家中也学过厨艺,第一次做这个虽然磕磕绊绊,但还是兴致勃勃。

而且顾绵知道自己做的未见得好吃,她说:“我长这么大做的第一份点心要给我最最敬重的三哥。”

燕明荞:“……那我给一哥做吧,他给买了孔明灯。”

两人埋头苦干,做这些倒是不用全自己弄,比如奶油是弄好的,只需要对照不同的果酱调出不一样的颜色来就好。

难做的是蛋糕坯,做生意嘛,肯定是想赚钱的,要让人来了一次后还想来第一次才行,所以不能做得太容易,更不能太难了。

玉芳斋已经开了几年了,连蛋黄酥和蛋黄月饼满大街都是了,街上现在也有蛋糕和差不多的点心卖,多多少少都会影响玉芳斋的生意。

既然别人也卖,还不如自己把方子放出去,这也是只教些简单的,真正的秘方不公布,玉芳斋总是第一个,就能一直干下去。

燕明荞发誓,她做的时候是想着一哥哥,觉得喜欢甜的就多放了几勺糖,但做出来的已经齁甜了,根本吃不下去。

而顾绵做的形状有些奇怪,因为烤蛋糕有点心师傅掌控火候,倒是熟透了,就是实在算不上好看,连普通都不沾边。

顾绵实在没办法送给兄长。

最后两人选了烤好的蛋糕坯,用奶油慢慢抹,因为两人做事都细致,又都学过画画,所以最后做出来的点心还挺好看的。

顾绵看着欣喜,就是腰有些酸,问丫鬟什么时辰了,得知已经过去快两个时辰了。“都两个时辰了,难怪我都觉得饿了。”

燕明荞也没想到过去这么久,“那咱们去吃饭吧,吃过饭还能看看庙会,晚上还有灯会呢。”

到时长街满是明灯,不知有多好看呢。

两人找了间好吃的小馆子,因为饭量都不大,就点了三道菜。

吃饱之后去万象寺山下看庙会,今日是十五,来上香的也挺多的,但两人什么都没求,就在山脚下看了看。

庙会很是热闹,喧喧嚷嚷,可以说是人山人海。

以前燕明荞没来看过,今日还挺诧异的,演庙会的人踩着高跷画着花脸,那高跷那么高,竟然能走那么稳。

山下还有各种卖小吃

的、耍杂耍的(),燕明荞还能听见此起彼伏的叫好声。

当真热闹。

山脚下人更多?()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多的是附近住着的百姓,因为人多且乱,两个人不敢乱看,逛庙会也是手拉着手。最后两人一人买了个糖人,因为太好看,也没舍得吃,走了一会儿小人鼻子都被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