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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 一百四十四(2 / 2)

李氏在看到女儿对儿时的叙述,便已经信了七分是自己的女儿没错。

大概是先入为主,看到后边那些全然能说得通的理由,便也就全信了。

且潜意识里,李氏还是希望在玉县的那个受人敬重的余大夫,是自己的女儿。

放下信,李氏脸上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难得露出了轻松的神色。

余八娘从外头端了汤药进来,见大娘脸上有了笑意,猜想可能是因为方才来的信是六姐的。

八娘把汤药端到了床榻前,递给了李氏:“大娘,喝药了。”

李氏回神,把信折回信封之中,放在了枕头底下后才接过汤药。

捧着汤药,李氏抬头看向她,叮嘱道:“自己一个人千万别出门,去河边洗衣裳的活,让你小娘和七姐去做。”

余八娘点头:“我知道的。”

李氏叮嘱后,转回头喝药。

汤药本是苦口的,但因女儿的信,心里泛甜。

*

十日一晃而过,虞滢去郡治前数日,与伏危收到新县来的口信。

自他从石地村离开已有大半个月,那恶霸似乎发现他只是去了余家不足一刻,似乎对余家有人不是很上心,便暗中收买了新县衙差,让其去玉县衙门找关系探一探伏危的口风。

探一探伏危对余家庶女给人做妾是什么看法。

伏危回的是婚姻大事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做妻也好做妾也罢,妻妹的婚事岂是他能议论的?

试探口风且得了意外之喜。

这话不就表明余家并未和伏危说起余八娘的事情么!

既然没有提起,就代表着余家人知道找伏危是无用

() 的!

有了准信后,当即就让媒人下聘。

一大群人闯入余家,几人在有重身子的余大郎媳妇左右站桩,威胁李氏同意了这门亲事。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全乎了不就成了!

扬言五日后要纳妾进门,把作为聘礼的两担粮食,八盒喜饼,还有十两银子一留,人就从余家浩浩荡荡的离开了。

人走后,余家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下。

余大郎媳妇宋氏因动了胎气,余大郎扶着妻子回房把脉安抚。

余九郎则跑出去打探,小脸黑沉沉的:“大娘,三娘,有两个人在村子里看守着。”

闻言,杨小娘抱着八娘哭了起来:“个杀千刀的,那么大一把年纪了,竟然还让我家还没及笄的八娘给他做妾,他也不怕折寿!”

余八娘想到自己不能在这个时候崩溃了,还得依着姐夫的法子来办,所以眼泪在眼眶打转了片刻,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

只是该怎么才能联系上六姐和姐夫?

先前阿姐说过托人去玉县报信,可找谁去报信?

现在余家被盯着,只怕信还没传出去就被截下了!

余八娘不禁忧心忡忡。

待日暮时,余九郎去外头打水回来做暮食之时,才把余八娘从屋中喊出来。

姐弟二人站到墙角后,余九郎才小声道:“八姐,方才我出去打水的时候,有个姓陈的郎君让我转述一句话给你,说是让你宽心,他立刻赶回玉县,三日后一定会回来。”

送信的问题解决了,余八娘顿时捂住了嘴唇,喜极而泣

陈郎君一直留在新县,搜集恶霸作恶证据的同时,也在盯着恶霸的去向。

恶霸让人下聘,他也跟着来了石地村,

给余八娘留了口信后,就立刻快马加鞭回玉县给伏危报信。

陈郎君父亲虽是山贼,可也曾是忠肝义胆的将士,他受父亲及众叔父的影响,心下也有大义和侠义心肠。

余家八娘遭遇的事情,是个寻常人都会愤忿,更别说是陈郎君,全然当做自己妹子的急事来严阵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