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家餐厅,酒单从来没变过,但是这次顾惟谦顺利喝上了羽毛白。他喝了一口就说太甜了,兑着tube water又喝了几口,还是不喜欢。
我表演得像酒鬼一样,把他剩下那半杯倒到自己的玻璃杯里——幸好我们没去吃什么Fine dining,不然这种略显掉价却可以自我享受暧昧的傻事我可不敢做。
甜点上来的时候,苹果馅饼旁的奶油上,点缀的红莓这次变成了一粒金黄剔透的Physalis,我记得乔小柿管这个叫灯笼果,我捻起灯笼质感的两片浅黄色叶子,还没递到嘴边,惟谦突然说他在台湾没见过这种水果。
“英国也没有吗?欧洲很多甜点都会附这个。”
“我没注意过。”他盯着我手中沾了奶油的灯笼果, “那好吃吗?”
“好吃的,我之前在广州上学的时候,有个同学的爸爸下课接他放学的时候,也请我吃过,他当时叫这个春姑娘。”我边说着,边不假思索地把“春姑娘”递到他唇边,“你咬一口,可以直接这样吃。”
顾惟谦有点被我的主动吓到,他握住我的手腕,从我指尖取走那枚灯笼果,“我试试。”
“好吃吗?”
在我期待的目光下,顾惟谦咀嚼吞咽完毕后,礼貌地说,“很好吃,谢谢。”
分别前,顾惟谦问我还会在朋友家住多久,我说我祖父也有一些农产,就在离我朋友家不远的地方,我要等雪季到来,再搬去祖父留给我的小木屋,等冬天结束才会去城市里工作。
“是你小时候住的那个木屋吗?”顾惟谦问。
“是啊,现在变成我一个人的家了,欢迎你有空来白相。”我突然用方言说了句俏皮话,白相,是祖父家乡话里“坐客”的意思。
顾惟谦听懂了,也听进去了,所以大雪纷飞的十二月,他敲开了小木屋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