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二任务达成
陆守俨和初挽赶到永陵的时候,天正是暖和时候,到了家里,老太爷正在坐在门前台阶上捡豆子。
箩筐里是黄豆,有饱满的也有干瘪的,当然也有被虫蛀了的,更有碎石子,老太爷坐在那里,埋头捡着。
初挽过去,蹲在旁边,恭敬地道:“太爷爷,我回来了。”
老太爷头都没抬,只是埋首在那里对着一颗豆子,眯着眼看,像是在分辨那豆子的好坏。
他端详了好半晌,才将那颗黄豆放在一旁的搪瓷盆里,滚圆干巴的黄豆掉落在搪瓷盆中,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他又捡起来另一颗,仔细端详起来。
初挽再次唤了声:“太爷爷,挽挽回来了。”
这一次,老太爷依然没抬头,依然盯着那黄豆,不过却是吩咐道:“屋后我们的菜地里,长出来不少枸杞,我看着挺好的,要是摘了泡茶多好,你去拿个碗,给我摘点来。”
初挽略顿了下,到底是道:“是。”
之后,她没有看陆守俨一眼,起身,过去了厨房,先找了一只碗,之后拿着那只碗过去了后院,走出院子时,她这才看了一眼,却见老太爷依然低着头,干枯地手捏着一颗黄豆,正低头仔细端详。
而陆守俨恭敬地立在老太爷身边。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院子里一片沉寂。
她握着那碗,走到了后院,后院荒草茂盛,里面果然有枸杞,已经结了细小的果,初挽便蹲了下来,摘了枸杞果,放到了碗中。
她看着眼前半人高的野草,安静地坐在草丛中。
姑奶奶是老太爷藏在心底难言的痛,上辈子老太爷从来没和初挽提起来过一个字,甚至那张压在炕席下的照片,也是初挽无意中看到的。
但是这辈子,老太爷却提起来姑奶奶,说起来藏在他心底的担忧。
两辈子有什么区别吗?
初挽上辈子选了陆建时,老太爷没有反对,也没有赞许,但是老太爷的眼力那么毒,他真的看不出陆建时是什么人吗?
还是说,他并不在意这些,他也从来不在意重孙女拥有一段怎么样的婚姻,因为那些并不重要。
老太爷要的是一个无坚不摧的初家后代,要的是一个勇往直前的初挽,一个拥有了姑奶奶所有的美好,但是却又摒弃了姑奶奶遗憾的重孙女,一个他幻想中姑奶奶的替代品。
当然,这也是老太爷为自己心爱的挽挽所选择的路,既借了陆家的势来庇护自己,又不至于和陆建时沉浸在情爱之中,这是一位曾经担忧爱女饱受摧残的老人所能想到的万全之策。
老太爷这样的安排也无不道理,事实上,陆建时养了小三,背地里说她,还毁了她的九龙杯,对她来说,固然是个打击,但也不是什么灭顶之灾。
上辈子,九龙杯毁了,她备受打击,但是她才三十出头,人生还很长,还可以做很多事,这件事的打击也就是比一桩大买
卖做砸了更大一些罢了。
所以太爷爷是在精准地把控着她的人生航线。
至于陆守俨——
初挽想起上辈子的陆守俨,开始试着压制下那个贪恋着他温暖的小姑娘,让自己以更理智的角度来剖析陆守俨。
太爷爷说,他的棋路是有大格局的人,深谋远虑,将来必成就一番大事。
但是如今初挽细想,其实这句话的另一面,却是在说,这样的人杀伐果断,心性冷漠,意志坚定,并不是什么良配。
至少不是一个适合自己的配偶。
只不过她选了,太爷爷不会说什么罢了。
那封信,给了太爷爷一个契机,把他内心深处对陆守俨作为重孙女婿的不喜给挖掘出来并放大。
初挽麻捡起一粒红艳艳的枸杞,轻轻捏着,心里却再次想起陆守俨的话,你只需要当一个两岁的孩子。
当一个两岁的孩子,什么都不需要操心,他会帮她处理好一切,这一切是如此动人。
初挽当然想伸手,想得到。
她知道太爷爷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她也一直在试图达到她的期望,但是她终究发现,自己并不是足够优秀,就好像小时候,在冰冷的雪天里,她还是希望人背着,因为她很累很冷,她就是没有太爷爷希望的那么坚强,依然会去渴望一些不该得到的。
比如童年时三舅妈的那个拥抱,比如陆守俨印在她唇上的吻。
初挽坐在草地上,在一只蝴蝶翩翩飞过眼前时,想起那个被太爷爷牵挂了将近四十年的姑奶奶。
十八岁的她,那么美,美得纤弱恬淡,仿佛一副古老而隽永的画轴,这样的一个姑娘,走过古色古香琉璃厂时,心里可曾惦记过谁?
是风流倜傥的聂家三少,还是来自美国金发碧眼的福宴清?或者谁都不是,其实她心仪另一个谁都不曾想到的人?
太平洋战争结束了,美国的B29飞机盘旋在北平上空,六国饭店旁的白俄露出贪婪的眼神,举着枪的美国大兵走过那铁网密布的高墙,在那个钢铁和炮火铸造的硝烟年代,一个才满四九城的恬淡少女,该怎么苟活于人世?
她在哪里,还活在人世间吗?
可曾回望家乡,可曾得到过爱情?
初挽垂着眼睛,安静地想着心事。
这时,草丛中传来窸窣的声响,是皮鞋踩上青草的声音。
初挽仰起脸,看向来人,是陆守俨。
她在那民国旧事的阴影中,透过北平城四十年的烟云,再去看他,瞬间被他灼热的视线所烫到。
这一刻来不及用平和来装点,以至于有着毫无防备的茫然。
陆守俨单膝微曲,在她面前蹲了下来,俯首看着她。
于是初挽便觉得,他看透了自己所有的心思。
初挽望进他的眼睛里,试图从他眼睛里去寻找什么痕迹,可她看到的只有一片平静,他这个人就是能够轻松地将所有情绪都藏在深邃的海底。
陆守俨垂眸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她清澈的眼睛里写满了徘徊,一如十几年前。()
视线交缠间,陆守俨低声唤道:“挽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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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这么叫了她的名字,两个字,被他说得缱绻温柔,让人不由去遐想,去猜测,去感悟他的用意。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需要做什么,就轻易让她心防松动的男人。
初挽想,也许太爷爷是对的。
陆守俨却看向了这片菜地:“挽挽,我来过这里,我还记得我来的时候,你就这么蹲在这个地方,也是像现在这样摘野菜。”
他至今记得,在那件抢夺事件后,他终于被允许过来看她,知道她正在后面菜园里摘野菜,他便飞奔过去找她。
当时后园覆盖着大片大片枯黄的野草,一旁的柿子树枝条萧疏地挂着几片败叶,她挎着一个比她还要大的破旧竹篮子,蹲在那里,埋头在那杂草中挑拣着野菜,小手上沾了带着冰碴的泥土。
她穿着一身灰蓝旧棉袄,睁着清澈的大眼睛看他。
他当时被她眼睛中流露出的陌生刺痛了。
陆守俨微吸了口气,收回心神,望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初挽,道:“挽挽是在等着我的结果,是不是?”
初挽看着杂草中丛生的枸杞,那枸杞轻轻晃荡着,晃得她失神。
陆守俨:“你很小的时候,刚刚学会走路,我就告诉过你,如果你想要什么,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拿。”
他叹了声:“你当时记住了,后来又忘了,又或者说,你不需要我了。”
初挽抿唇看着远处虚无的一处。
陆守俨重新蹲了下来,他郑重地望着初挽:“挽挽,看着我。”
初挽便缓慢地望向他。
陆守俨伸出手来,捧住她的脸。
他的手干燥而温暖,指骨很长,很大,恰好可以将她的脸捧在手中。
他捧住她的脸,微俯首下去,在距离很近之处,他停下来,端详着她略显瘦弱的面容,低声道:“挽挽,一个人对事物的看法,来源自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过往经历不同,自然塑造出不同的思维方式。你要知道,人都是血肉之躯,人不是神,这个世上也不存在神,没有人一定是百分之百正确的。”
初挽眼神微抖:“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陆守俨眸中是温柔的笃定:“我知道。”
他在试图撼动一个在她心里已经生根的权威。
他宠了她两年,那个人却用了十五年来试图把她磨炼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剑,把她身上的棱角一点点敲掉,把她心底的柔软一寸寸磨硬。
初挽眸中有了凉意:“这就是你和我太爷爷聊过后,要对我说的话?”
陆守俨道:“你不高兴我质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