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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章(2 / 2)

陆守俨带着初挽,先上前和市领导见过了,那领导见到陆守俨也是高兴,握着他手说:“我听陆老爷子说你要订婚了?”

陆守俨笑着说是,便将初挽介绍了下,那领导热情地和初挽握了手:“郎才女貌,恭喜恭喜!”

这时候有记者来采访,陆守俨便带着初挽先进去餐厅,这西式风的布置果然和国内传统餐馆不同,一进去便听到动人的钢琴音乐声,里面还开着空调,灯光座椅都非常讲究,温馨柔和的灯光洒在水磨石地砖上,优雅精致。

这里的餐厅布局也是自助式的,顾客都是拿着托盘,和后来的麦当劳肯德基很像,就连服务员都用上了电子计算器。

陆守俨带着初挽,给她大致介绍了这里的餐品,初挽看过去,有红肠烩饭,火腿三明治,炸牛排,炸鸡翅,总之以后麦当劳肯德基那一套,比那些可能更丰富一些。

这些再过十几年看,也就那样,甚至还被称为垃圾食品,不过这年代,还是非常新鲜的一件事,不然也不至于副市长亲自来剪彩。

他们正打算点餐,陆守俨好几个发小过来了:“你们怎么才过来,等你们半天了!座位都给你们占好了,快过来坐!”

那孙清逸笑打量着初挽,发出“啧啧”的声音:“这是挽挽吧,好多年没见,都长这么大了?”

其它几个纷纷也都对着初挽看:“我怎么记得挽挽才这么丁点大,就一小娃娃,时间门过得可真快,这走在街上,我肯定不敢认!”

孙清逸也叹:“吾家有女初长成,我们老七终于功德圆满了!”

陆守俨听到这话,视线便扫过去:“嗯?”

孙清逸几个顿时笑了,大家对视一眼,道:“没什么,没什么,你们赶紧点餐,人家西方的快餐都得自己点,自己吃自己的!你们点了自己的,赶紧过来座位一起吃。”

等这几个人过去座位处,陆守俨低首问初挽:“想吃什么,我来点。”

因为人多,距离太近了,他的呼吸就在她耳边。

初挽道:“炸牛排吧,再吃个三明治,还要个浓汤。”

她对这些说不上多喜欢,不过在这个年代吃,倒是多了几分新鲜感。

陆守俨便要了红肠烩饭,火腿三明治,炸牛排,炸鸡腿以及美国浓汤。

之后他低声说:“这里还有咖啡,果汁和奶茶,你要喝什么?”

他看着初挽,解释了下:“咖啡可能有点苦,奶茶是甜的。”

初挽:“我还是要果汁吧。”

陆守俨便给初挽要了果汁,给自己要了咖啡。

排队的人有点多,两个人就在那里等,等着的时候,初挽看向靠窗户的座位,陆守俨几个发小已经坐在了之前预留好的位置,正好奇地往这边看,见到她看过去,还热情地冲她笑了笑,看上去格外亲切。

陆守俨也看到了,道:“不用在意他们,你该吃就吃,都很熟,没外人。”

初挽笑看着那边,回忆道:“那个白白瘦瘦的,留着平头的,他好像叫霍景云吧,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去圆明园划船,他要捉鱼,结果不小心掉进去了,当时还是七叔你救他上来的,是不是?”

她只是隐约有这么一个印象,记得那时候还很小,并不懂生死,也没看到救上来的经过,以至于在她幼稚的心里,她会有一个模糊的印象:霍景云哥哥掉水里,没了,不过现在又有一个霍景云哥哥,这是一个新的霍景云哥哥。

至于为什么有一个新的霍景云哥哥,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她也不懂,小孩子的思维是没什么逻辑的。

陆守俨听到这话,却是意外地看着她:“你竟然记得这个?”

初挽:“只是一个模糊的印象,特别模糊,怎么了?”

陆守俨低首凝视着她,温声道:“挽挽,当时你三岁半。”

初挽笑了:“原来我记事这么早!”

据说大部分小孩子五岁前的记忆都是临时记忆,不过看来有些印象深刻的记忆可能还是会留在脑子里,成为一个模糊的片段。

陆守俨:“那挽挽还记得别的吗?”

他话音平和,仿佛只是这么随口问问,但是她感觉到了那平静背后的期待。

她略顿了顿,之后到底是摇头:“大部分都模糊了吧,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当时七叔好像跳下去了,我很担心,我大喊着,要去追你,不让你下去,后来的事不记得了,我可能是被别人抱到一边了吧。”

陆守俨笑道:“对,你当时哭着喊着,眼泪巴巴的,我只好让孙清逸把你抱到一边了。”

这么说着,初挽突然想到了什么:“可我为什么印象里,我是叫他霍景云哥哥的?”

她以前没回想过小时候,也就没有意识到,在她童年模糊的片段里,原来霍景云不是叔叔,而是哥哥?

陆守俨听着,微怔了下,低头看着她,道:“你当时小,又倔,教了你,你也未必听。”

这么说着,两个人取了餐盘,过去座位上,几个发小特意给陆守俨留了靠窗户的两个座位,两个人可以面对面。

这样初挽身边就是孙清逸,孙清逸对初挽特别热情,挽挽长挽挽短地叫,还在那里夸“挽挽小时候那么小,就是一

团子,现在长大了,瞧,多漂亮!我打眼一看,白白净净的,又洋气又好看,看得我都要嫉妒老七了,这么好的挽挽,怎么就被他给占住了!”

旁边霍景云直接拍了拍他的肩膀,警告道:“管住自己的嘴,你也能对挽挽会这样说话?小心老七揍你!”

他这一说,大家全都笑起来,这么笑着,大家喝着饮料吃着薯条,热火朝天的说话,话题都围着陆守俨和初挽转。

初挽专注听着,偶尔会看一眼陆守俨,他神情平淡。

他看到她在看她,视线相触,他微抿唇:“嗯?”

初挽摇头,收回目光,继续低头吃饭。

霍景云坐斜对面,他看到这情景,笑着叹道:“挽挽哪挽挽,你从小就机灵,能耐,能拿住七哥,七哥还不是什么都听你的!现在长大了,我看他还是在你手心里,拿捏得准准的!说起来,像七哥这样的人,也就是你——”

陆守俨一听,眸光直接扫过去,轻淡眼神很有些警告意味地道:“景云,你怎么不吃?这炸猪排是不是点多了,要不要我帮你解决一份?”

说着,直接伸手就要从他餐盘里拿。

霍景云赶紧护住自己的炸猪排:“七哥,这是我的!再去买还要排队呢!你别闹我错了还不行吗!”

初挽听这个,笑了:“景云哥哥,我记得小时候,你还给我买过汽水,对不对?”

霍景云一听,惊奇不已:“瞧瞧,咱们挽挽就是有良心,三分钱的汽水记了十六年!对,景云哥哥给你买汽水!”

旁边几个一听,也是没想到,当下忙凑过来问:“挽挽,你还记得你小时候我给你买过什么吗?”

初挽笑道:“不太记得了,我那时候还很小,记住的就偶尔一点小事,很模糊,不过各位哥哥可以讲一讲,提醒下我,没准我就想起来了呢?”

一时之间门,大家七嘴八舌的,开始说起小时候的事。

“挽挽可是七哥的宝贝,成天冲我们显摆!我们要抱挽挽,他又不让,我眼馋,回家也要我妈给我生,结果被我妈胖揍了一顿!挽挽你还记得吗,当时景云哥哥都难过得哭了!”

“哎,那时候我们钓鱼,钓出来一条小红鲤鱼,我们碰一下都不行,人家要拿回去给他家宝宝,生怕我们给碰坏了!”

“当时我们和七小那一群人打球,结果他们有一个混小子,过来揪了一下挽挽的蝴蝶结,可把咱们挽挽委屈坏了,红着眼圈捂着自己的小辫子,七哥知道,直接把人家给揍了!挽挽你还记得你的蝴蝶结吗,铁峰哥哥可喜欢你的蝴蝶结了!”

“对对对,我记得这事,当时七哥直接指着那群人说,谁揪的给我站出来,结果那帮子人被镇住,活生生把那小子给推出来了!”

初挽听得专注,那些事,她有的隐约有印象,有的却是怎么都记不起来了。

当下她自然也趁机问了一些陆守俨小时候的事,比如他怎么陪着自己玩,比如他怎么抱着自己,比如他给自己买了什么礼物。

几个发小也都非常热情,汉堡包吃差不多了,喝着冰咖啡,在那里和她摆开了龙门阵,聊得火热,亲近得简直仿佛失散多年的好兄妹!

陆守俨从旁就这么安静地看着,听着那一声声的挽挽,一声声的哥哥,开始的时候还算淡然,之后眸色便不着痕迹地沉了下来。

最后,当霍景云捋开袖子向初挽演示他胳膊上的伤疤时,终于,陆守俨道:“今天是餐厅第一天新开业,让你们过来,是凑人数的,不是在这里演戏摆龙门阵的,你们这样说说笑笑,很影响餐厅的氛围。”

他起身,道:“现在,我们散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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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义利快餐厅,也没回家,陆守俨带着她顺便逛了逛西单,随手买了点零食,还买了一些黑桑葚——端午节要到了,黑桑葚到处都是。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不早了,两个人走在无人的街道上,初挽笑看着他:“某个人的脸色好像比黑桑葚还黑,怎么了这是?”

陆守俨淡淡地看她一眼:“今天你聊得不错?以前不知道你这么会聊天。”

初挽:“心情好,自然聊得好,况且各位哥哥们都这么热情好心。”

陆守俨挑眉:“嗯?叫得这么亲?”

初挽笑:“有什么问题吗?不叫哥哥该叫什么?”

陆守俨:“差不多得了,好歹有个亲疏之别。”

初挽:“我怎么没亲疏之别了?”

陆守俨:“叫他们哥哥,那叫我什么?”

初挽笑看着他那面无表情的凉淡,坏心眼蠢蠢欲动:“当然是叫你七叔了……”

陆守俨瞥她一眼,语带警告:“挽挽,这样逗我,合适吗?”

初挽:“不合适是吗?那我不逗你了——”

她歪头,一脸无辜地道:“我换一个来逗?”

陆守俨微俯首,眸光沉沉地锁着她:“想换谁?”

初挽:“你帮我挑一个?”

陆守俨却陡然伸手,带有一点惩罚式地、精准地捉住她的手指。

酥麻的感觉自指尖蔓延开来,初挽的心便乱了,她侧首仰起脸来看他。

暮色朦胧,僻静的胡同寂静无人,男人的指腹带着略显粗粝的茧,藏在缝合妥帖精致的西装袖口下,轻捏住她的手指后,又放开,捉住,之后再放开,手指萦绕间门,似有若无地这么碰触着。

他就在她身边,肩膀几乎擦过她发丝的距离。

从初挽角度,可以看到路灯下薄薄的眼皮,明晰的下颌,以及挺拔的鼻梁骨,这些组合在一起,向她勾勒出彰显着疏远禁忌的线条。

这一切都无法和似有若无触碰她的手指联系在一起。

分明连风纪扣都系得那么一丝不苟,浑身上下打理得如此齐整,曾经站在水井边高高端起长辈架子义正言辞地教育她,谁能想到,有一天,在夜色和袖口的掩盖下,他会捉住她的手指,恋恋不舍地戏弄着,略糙的指尖肌肤擦过她的指,惊起她似有若无的酥麻感。

两个人的脚步都已经停下,暮色无声,彼此的呼吸是如此清楚可见。

陆守俨目视着前方的灯火,初挽则仰脸看着他。

他总是能在关键时候把情绪包裹得无懈可击,也只有轻抿起的薄唇,和挺括衣领掩映下轻轻滑动的喉结,才能让她捕捉到他一丝半毫的情绪。

而就在长久到仿佛几个世纪的沉默中,他终于开口:“挽挽?”

初挽从失神中醒来。

袖口轻动,手指收回间门,却被追逐,于是那双手便紧握住了她的。

四根手指,被他拢在指间门,看似不着力,她却丝毫挣脱不得。

初挽咬唇,看着前方的路。

有骑着自行车穿着蓝色中山装的人缓慢地经过路口,那自行车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

陆守俨侧首,垂眼看向她。

初挽便看到那黑眸中仿佛藏着一个深邃遥远的世界。

她觉得自己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她甚至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声。

陆守俨:“走吧。”

他这么说的时候,声音很哑很低。

他并不想放开她的样子。

初挽的手指动了动,看向他。

陆守俨明白她的意思:“就这样吧。”

他不放开,俯首间门,低沉沙哑的声音在她耳边解释道:“我就想这样握着挽挽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