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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宿舍。宿舍里的人都出去吃饭了,屋里就他们两个人。孟元从自己的被子里摸出一个中等大小的包裹,塞进黑狗怀里,笑的一脸傻气:“这是我今早进城的时候买的衣服。我不知道黑狗哥的侄子多大,就按我自己能穿的大小买的。”

黑狗揭开包裹的一角看了看,里面装着一套粗布制的短打。他合上包裹,对着孟元笑了笑:“谢啦,发了军饷我就还你。”

孟元不在意地摆手:“不急,给我钱,我也没啥好买的。”他又跑回去,摸出一个纸袋子塞到黑狗手里。黑狗好奇地打开袋子看了一眼,里面装的是一些干粮点心。

孟元挠了挠头,说:“我看到路上有人在卖,就买了点,我问了店家,说是能放很久也不会坏,听说明天我们就要去太湖了,黑狗哥可以留着路上吃。”

黑狗愣了一下。

孟元笑得憨厚:“黑狗哥说,别让别人看见,我都是偷偷买的!跟我一起进城的人都不晓得!”

黑狗又愣了一下,看看孟元看似天真无邪的笑脸,又低头看看手里的干粮,忽然一个激灵,那种感觉真是……无法形容。军队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如何才能活下去,有的人明哲保身,有的人依附强势,他何其幸运,竟能被人视为可以依靠的强势。难不成他的脸上天生就这样写了,他是个值得依靠的人?

孟元见黑狗发愣,伸手在他眼前招了招,好奇地问道:“黑狗哥,你咋走神了。”

黑狗回过神来,心情复杂地摇头:“没什么。”深深看了眼孟元,又说,“谢谢你。我……以后我罩着你。”

孟元听了他这句承诺,开心到笑得见牙不见眼的,问黑狗:“黑狗哥,团座还没给你定位置?明天都要走了,说不定半路上就要跟鬼子交火,他还没分你武器?”

黑狗摇头:“没有。”

孟元说:“最好是步枪手,机枪火力大,火力压制强,可也招人恨,我当了三年兵啦,死得最快的就是重机枪手,敌人一找到位置立刻就用迫击炮打他,跑都跑不了。”又不好意思地笑说:“我在上一个团的时候差点被调去当重机枪副手,我就装病,说我扛不动。嘿嘿。”

黑狗点点头,把孟元给的包裹藏进衣服里,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先去吃东西,吃完了我回来给你讲故事。”

黑狗给孟元讲了一下午的故事,到了晚上,孟元才依依不舍地把他放走。黑狗口干舌燥,去吃了顿晚饭,又坐在院子里发呆,却不想回屋。

军区的守备比往常增加了一倍还多,到了战前的紧张时刻,就更加要对这些有命去却不知有没有命回来的家伙们严防死守,怕他们临阵脱逃。

黑狗在院子里坐到天色都黑了,终于站起来。巡逻的士兵已经盯了他很久了,一见他起身,立刻警惕地靠了过来。黑狗大摇大摆地向顾修戈住的房间走去。

顾修戈房间的窗帘拉着,但是里面透出橘色的光,显然屋里的人还没睡,门口本该有卫兵把守,但此时也没有。黑狗走到门口,正欲敲门,忽听里面传来古怪的声音。

是男人的喘息和呻吟声,伴有呢喃低语。

黑狗犹豫了一会儿,忽听里面的喘息声变得急促了,有个男声压抑地低低地叫道:“团座……啊……”

黑狗举在半空中的手垂了下来,往后退了两步。屋里的声音突然静止了,然后他听见顾修戈大声的嚷嚷:“谁在外面?”

黑狗说:“我。”

两分钟以后,门打开了,刘文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军装穿的很端正,连腰带都系好了,只是头发有些凌乱,且脸色潮红的不正常。他看见黑狗,并没有心虚和害羞,而是大大方方地说:“团座请你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