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的闺蜜说:“你之前不是看不上我吗?半年前,我可是主动追求过你的,可你呢?现场来找我干嘛?”
“别生气嘛!之前我之所以拒绝你,还不是担心你和黄脸婆联合起来给我下套。我也没想到,你是真的喜欢我。”
“哟,现在难道就不怕我和她联合起来给你下套?”
“不会!因为她也是刚刚知道,你和玻璃厂的董事长认识。”
半个月后,周振泉的工厂法人变更成大姐的闺蜜。
周振泉带着大姐的闺蜜去拜访玻璃厂的董事长,喜滋滋地告诉对方,“我其实是个挂名的老板,我们真正的老板是她。之前老板也没有跟我说,你们之前竟然认识。老板平时也不管工厂的事,搞得我绕了这么一大圈子。”
接下来,周振泉的工厂终于得偿所愿,成为玻璃厂的供应商。
不仅如此,玻璃厂的董事长还带着“执行董事”周振泉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让周振泉获得了很多的便利。
另外一边,律师也准备好了相关的证据,周振泉的原配妻子起诉离婚。
感情破裂,周振泉在外面有家庭,孩子已经两岁。
至于财产分割,非常简单,他们名下有几处房产,还有一些存款。周振泉作为过错方,只能分到少部分的房产和存款。
公司呢?
根本不存在公司的分割问题,因为公司不是周振泉夫妻俩的,他们夫妻俩之前一直都在帮别人打工。
周振泉接到法庭的传票,顿时傻了眼。他再想去找前妻的时候,对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律师和他对接。
至于闺蜜,周振泉也根本没能见到对方。
所谓的工厂,一个星期前,重要的岗位全部已经换了人。包括门口的保安,根本不认周振泉这个所谓的老板,都没让他进门。
失魂落魄的周振泉,终于意识到自己掉进了坑里。而且这个坑完全没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破绽,法人变更的时候,他同时也签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着,周振泉夫妻俩原来是帮忙管理工厂,并不是所有人。
而且周振泉的原配妻子还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据表明,工厂在成立的时候,现在的法人往她的账户上汇款。只要原配妻子承认说,这些钱就是法人给他们成立公司用的,后面的证据链就特别完整。
不仅如此,公司的元老级人物,几乎全都站在女方这边,他们都说,公司成立的时候,周振泉夫妻俩不止一次说过,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老板,真正的老板另有其人。
周振泉和他请的律师说:“当时不是情况特殊吗?我老家这边还有原来的同事,都想往我的厂子里塞人,我不想让这些乱七八糟的关系破坏我的事业。说我们不是老板,那都是胡说八道的呀。”
律师很为难地说:“可是现在物证和人证都证明,你和你原来的太太都不是工厂的所有人,你的胜算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