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元娘这回却是摇了摇头,除了这颗东珠,别的她都看不上眼。
掌柜的心中遗憾,可是今儿能做成这一笔买卖,已经是赚了,因笑着道:“您家的狗真是眼光高,寻常东西都看不上眼呢。”
“她确实比别人挑一些。”
楚慎说完,那边沈陵也带着两个小孩过来了。
他们俩逛了一圈,别的东西也没有瞧中,只理哥儿看中了一个铃铛银串。
这玩意儿是戴在手上的,沈陵见理哥儿喜欢,也问了瑜哥儿要不要也买一只。不想瑜哥儿头摇得厉害,嫌弃地要命。他觉得这东西是小孩才戴的,可他都已经长大了,才不要戴这个。
不过理哥儿依旧喜欢。他拿着银铃铛过来的时候,看到沈元娘怀里抱着一颗大东珠。
沈元娘也看到了理哥儿,以及他手上那精巧的铃铛串儿。只一眼,沈元娘立刻移不开眼睛了,坐在柜台上,直勾勾地看着理哥儿。
理哥儿看了看奶狗,又看了看自己手心的银铃铛,最后走到那狗跟前,软软问了一声:“你想要吗?”
沈元娘犹豫了。
她是想要的,可是这东西理哥儿也喜欢,沈元娘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个当姑姑的,总不能跟小侄儿抢东西。
可是理哥儿却没有给沈元娘犹豫的机会,他将银铃铛交给了楚慎,颇为乖巧道:“给狗狗的。”
楚慎没有接。
理哥儿遂看向奶狗,试探着伸出了手。沈元娘也歪头看他,想要看看这小家伙会干什么。不想理哥儿却捏住了她的爪子,将那银铃铛戴在了她的前爪上。
理哥儿戴完后还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一脸认真地夸奖道:“好看!”
沈元娘也觉得好看,她晃了晃爪子,名单也随之动了一下,声音清脆,悦耳至极。沈元娘遂给了理哥儿一个满意的眼神——这些日子不见,小家伙似乎又长进了不少,还知道讨好她这个当姑姑的了。沈元娘老怀大慰。
理哥儿愣愣地盯着面前的爪子,感觉这个狗又可爱了一点。
要是能带回家去养就好了。
这一大一小的动作让沈陵哭笑不得,他与楚慎道:“没想到理哥儿还挺喜欢你家阿元的。”
楚慎也觉得新奇:“大概是,阿元比较容易讨小孩子的欢心吧。”
沈陵亦觉得是这般:“不过,国公爷的狗一桌是有灵性。”
沈元娘抖了抖耳朵,像这句话一字不落的听了进去。
她不禁有些骄傲了,灵性两个字,已经不知道从多少人口中说出来了。久而久之,沈元娘也觉得自己是个有灵性的狗。当人的时候,是貌美无双的平阳县主,当狗的时候,自然也该是最有灵性,最独一无二的那一只。
理哥儿在楚慎和他父亲说话的时候,便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他看的自然不是沈陵,而是楚慎。
方才在外头理哥儿便觉得楚慎有些眼熟,只是他见这人凶凶的不敢多看,如今父亲跟他说了话,理哥儿才躲在一旁悄悄地瞧。
看了一会儿,理哥儿恍然大悟,他指着楚慎:“我知道了。”
沈陵被他这一举动弄得摸不着头脑:“你又知道了什么?”
理哥儿见众人看过来,有些害羞,说得小声:“我知道他是谁了,刚才才想起来。”
瑜哥儿挠了挠头,问弟弟:“谁呀?”
“是姑父,之前他来过咱们家里,我还看到了呢。”
这话一出,旁边的沈陵同二皇子都变了脸色。沈陵是尴尬,二皇子,则是心存芥蒂。他从来就不喜欢卫国公,以前不喜欢,父皇赐婚之后,便更加不喜欢了。最叫他不喜欢的,是元娘明明写了休书,断了亲事,楚家却还是这样阴魂不散。
楚慎倒是无所谓,反而兴味地看向理哥儿:“这些事儿你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