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只还直眉楞眼的撞在了树根上,把自己给撞晕过去了。
凌冬至一边招呼庄洲把黑糖给拴上,一边手忙脚乱地安抚受了惊吓的小耗子们。直到他把那几盒蛋黄派都堆了出来,这一阵惊慌的浪潮才在食物的诱惑之下慢慢平息下去。
庄洲看着蹲在一边给老鼠们分蛋黄派的凌冬至,觉得这一刻眉眼温润的青年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让他心动。
他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盛满了对这世界的温情。
纤尘不染。
庄洲忽然觉得无比的幸运,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与他相遇,与他相爱,与他共度这绵长的岁月。
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完结——
第120章 黑糖的番外
这世界上的任何事都会分出三六九等。
这句话是我从电视上看来的,我觉得特别有道理。比如说肉骨头吧,我爹地就只会拿白水煮熟了给我吃,倒不是说他厨艺不好,在我看来他的厨艺要比我的后妈——就是跟我爹地一起生活的那个男人强多了。但是他不知从哪里得来的观念,觉得只有白水煮的肉骨头对我来说才是最健康的。
我给他的白水煮肉骨头分到了第四等。第四等并不是最末一等。最末一等的食物是狗粮,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我偶尔也吃吃那个东西。虽然我爹地说他买回来的狗粮是哪国哪国进口的,是天然原料的,而且还不含添加剂的,但是说实话,吃在嘴里它们的味道都像泔水一样。
泔水这个词是我在电视上看来的。据说那东西臭的很,是拿去喂猪用的。自从我知道这个词儿之后就一直在疑惑猪吃那么糟糕的东西,为什么还会长的那么胖?
好吧,这其实是人类和他们的食物之间的故事,我搞不懂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再聪明伶俐也只是一只狗狗啊。
言归正传。第三等的食物是我后妈烧的排骨。其实我后来才知道他的手艺特别糟糕,根本比不上我爹地,但是任凭是谁,在吃了很久很久的白水煮肉骨头之后,冷不丁吃到放了酱油炖出来的东西,味蕾都会在一瞬间被惊艳到了吧。虽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我后妈的手艺也就只限于加点儿酱油炖一炖,但在当时,那一点点酱油给我的味蕾带来的震动却具有一种颠覆性的意义。
哦,上帝啊(其实我也不知道上帝到底是谁,但是电视里的人在表示惊讶的时候总会这样喊一声,时间长了我也就学会了),我可是头一次发现肉骨头还能有这么香的味道,原来人类的生活是这么幸福的吗?
我幸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肉骨头里加点儿酱油就已经是无上的美味了。然后……
请注意这个然后,事情又有了一个颠覆性的变化:我见到了后妈的妈妈!
那是一个……春天?秋天?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爹地带着我和后妈去了后妈的家。当我们站在房门口的时候,后妈还叮嘱我不要瞎闹腾,因为他们家从来没有养过狗狗,而且有老人有孩子,最怕会因为我闹腾出什么意外状况。我听的心不在焉,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闻到了从门缝里飘出来的浓郁的香味。
似乎有点儿像后妈炖的排骨,但是更香。哎呀,我形容不出那种浓厚诱人的味道,只知道要是乖乖的就会有的吃。
于是我一整晚都很乖。
他家里有一个总要张着小手抓我耳朵的小娃娃,为了肉骨头我也忍了。后妈的爸爸还总用不太放心的眼神打量我,我也忍了。我甩开那个小娃娃,偷偷溜到了厨房门口,看着里面正在做菜的两个女人,不知道跟她们要点儿吃的她们能不能听得懂呢?后妈就能听懂,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或许他的家人也同样神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