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到夏枝野的僵硬,宋厌再次冷冷开口:“怎么,我们夏大少爷不喜欢?”
“喜欢。”
不敢不喜欢。
夏枝野小心翼翼地合上盖子,看着宋厌,笑得十分温柔贤淑,“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本来还觉得两人之间只是有点古古怪怪的夏老和宋明海,听到这话,算是彻底听出来不对了:“你们两个之前就认识?”
“啊,对。”夏枝野忙笑着一把拽过宋厌,搂进怀里,紧紧箍住肩膀,限制住他的人身自由后,才介绍道,“这是我的同桌兼室友,宋厌,也是我的男……性!朋友。”
夏枝野说到“男”字的时候,腰侧的软肉立刻遭受到了来自怀中人残忍的双指拧动攻击,疼得他直接打通任督二脉。
偏偏犯罪者还面无表情,不动声色,依旧一副高岭之花的冷酷样子。
于是只能强忍疼痛,保持得体微笑:“我的男性朋友,关系最好的那种,没有之一。”
“哦?”夏老听到这话似乎很是意外,看向宋明海,“令郎竟然也在三中就读?”
宋明海这种在北京已经扎稳脚跟的企业家,怎么会把自己的宝贝儿子送到南雾三中来?
这怎么想也想不通啊。
宋明海也没想到夏家这样的人家居然会让自己的宝贝孙子去三中这种条件非常一般的公立学校上学,感觉有些不合清理。
不过惊讶之余,更多的是觉得自己运气不错,看样子宋厌和夏家的这个孙子关系好像不是一般的亲近,那自己和夏老的关系攀起来也就更加容易。
于是笑着点了点头:“是啊,主要是觉得男孩子不能太娇惯,不然以后长大了受不起挫折,所以就把他一个人送过来历练历练。”
“嗯,你说的也对,女孩子要富养,男孩子就是要穷养。像我们家这个也是,就放养,想干嘛就干嘛,不管他,只是如果是自己想干的事,就要自己想办法,家里绝对不帮忙也不多出钱。”
夏老笑着扶着自己手里的拐杖,传授着自己的培养心得,“不过这小子争气,放养他也没长歪,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前几天还拿了个国家奥赛的金奖回来,勉强没给我丢人。”
“难得看到这么懂事又优秀的孩子,长得也是一表人才,高大帅气,性格还很好,要不是我家没闺女,我都想抢他当女婿了。”
宋明海在商场沉浮惯了,已经练就了一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简单一句俏皮话,把夏老马屁拍得身心舒坦,笑呵呵道:“你们家小厌才是长得俊,看这模样,比我们公司新签的那些什么这个那个的代言人都俊俏多了,以后想当你们宋家儿媳妇的估计也得排着长队嘞。”
可不嘛。
你孙子就排在了第一个,还是今天才刚排上号。
夏枝野一边顶着宋厌杀人不见血的拧肉攻击,一边笑着开了口:“爷爷,你这话说得好像我们宋厌只是长得好看一样,明明人家成绩也好。上次区联考和我并列第一的就是他,昨天青才杯演讲比赛还拿了第一名。是吧,宋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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