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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余思雅所说,这是个挣钱的机会。乡下人这会儿能挣钱的路子实在是太少了,所以下个鸡蛋也舍不得吃,要卖了买火柴盐巴之类的生活必需品。所以有人送上门让他们赚钱,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拒绝。

所以这个事很快就敲定了,趁着天气好,几个公社都答应了通知社员做淀粉,双方约定好一个星期后去收购。

搞定了最主要的原材料,加工厂这边的进展也非常喜人,经过好几天的不间断试验,浪费了上百斤鸭肉后,总算做出了跟余思雅记忆中味道差别不大的火腿肠。

“就是这个味。”余思雅咬了一口,就这样吃的火腿肠口感没那么好,她提议,“今天傍晚吩咐厨房,咱们今天就吃火腿肠。”

晚上的饭菜格外丰盛,烤火腿肠,火腿肠炒青椒,火腿肠小白菜汤,火腿肠炒黄瓜……

大家伸出筷子夹了一口,感觉像是在吃肉,但他们清楚,这里面的肉含量还不到一半,口感却比吃烧的鸭子还好。难怪余主任费了老大力气都要去省城买这机器回来呢!

饭吃到一半,办公室的电话忽然响了,马冬云赶紧放下筷子跑去接电话。

一分钟后,她从办公室里探出个头,兴奋地喊道:“余主任,余主任,省城第二百货公司的孟经理打电话给你,说咱们送去的清河鸭都卖光了,她要追加订单。”

余思雅闻言大喜,放下了筷子,一边拿出手绢擦嘴,一边匆匆往办公室赶:“好,我这就来。”

这个电话来的时机非常巧,刚好他们的火腿肠做成功了,她正好顺便将火腿肠也一块儿推给孟兰。一旦在省城流行传开,流行起来,她还何愁打不开市场。

余思雅摩拳擦掌,准备在年前大干一场。

第39章

新鲜的事物一开始总是没那么容易被人接受。

清河鸭的推出也不例外,这个年代,大家买鸡鸭那都是整只整只的买,谁会没事干,一小袋一小袋的买?还是这种分开的方式。而且很多节俭惯了的人也觉得这个价格太贵了一点,一条鸭腿就得五毛,添个一两毛都能买斤猪肉回去,一家人吃顿好的了。

所以清河鸭刚摆上货架时,来逛百货商场的人很多,买的却非常少,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前几日,孟兰自个儿掏钱买了一些回去给家里的两个孩子。当天晚上没吃完,第二天晨晨就带了一些去跟自己的小伙伴儿一起分享。

他念的是子弟初中,跟他一块儿上学的都是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家的孩子,经济相对宽裕一些,手里也有点零花钱。尝过晨晨带来的鸭脖子后,到了放学,孩子们自己凑了钱,跑到百货公司买清河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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