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国内目前并没有大规模实行个人破产重组的政策,只有深圳有个例。
第42章
8.
三天后,安谨言的个人破产重整协议签下来了,每月自留生活费资金两千五百块,比之前商定的多了三百。
安谨言以为是我的功劳,专门跑到打折超市里买了些火锅食材,提到我门上,非要请我吃火锅。
当然,可能的确跟我有那么一丁点儿关系。那天在楼下,沈君颐静静地听我说完话,说,“我很好奇苏老师,你这么维护那位邻居,你跟他很熟吗?”
“……”
“你在追他?你喜欢这种风格的?”
“……”
讼棍就是讼棍,他们不理解有时候仗义执言不需要任何理由,在他们看来,只要出头就一定是有什么目的,他们压根就没长着“同理心”这根筋。
我看着沈君颐。“沈律当年,不也接过法律援助案,难道你接法援案都是要追当事人?”
沈君颐哈哈笑起来,“我接法援案,是因为有任务不得不接,不是因为高尚啊苏老师。”他说,“这么多年了,苏老师还是这么的……”
他停顿了一下,住了口。但我猜想,没说出来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沈君颐说,我收人钱,只能忠其事,最大限度地为我的客户争取权益。我不好说接受破产重整对你邻居是公平还是不公平,但他尽早还完债重头开始,显然是最有效率的。否则你让他去满世界找那个老板?如果他二十年才能找到呢?如果他这辈子都找不到呢?就为赌这一口气当一辈子老赖么?十年后他才三十多岁,他的时间比公平更宝贵。这个处理方式不一定公平,但它可能是最优解。
那天离开前,他最后一句话说,苏老师,我并不能定义什么是公平和正义,你也不能。
好吧,我承认沈君颐还不算完全无可救药。这人虽然嘴硬态度差,但好歹做了一回人,还给安谨言每个月多争取三百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