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角落的几张纸上放着一支他非常眼熟的钢笔。
周奚微微皱了下眉毛:“顾安来过?”
“啊,对对。他打了你的电话,正好是我帮你接的。”陆向阳不以为然答道,“他听见你病了,还拿了药过来。”
话才说完,陆向阳手上的力道突然就松开了:“不对。”
他诧异地抬起头来看着周奚:“呃……你怎么知道?”
作者有话说:
今天吃明炉鸡汁笋。
这两天降温了呜呜,要吃热乎乎的菜。一打开灯,桌子上有热气蒸腾的感觉最好了~
不能天天大鱼大肉!吃蔬菜!
鲜脆香嫩的笋丝浸在清亮浓郁的柴鸡汤里,嚼得噶吱嘎吱响,放鸡汤里再煮一小把细粉丝,就是舒舒服服的一顿饭。
吃着笋想芦笋。就这样决定了,明天吃芦笋。
边说边噶吱嘎吱地发文。
第40章 钢笔
陆向阳不知道,这支钢笔是周奚出国前,他亲手送给顾安的。
那时候的周奚还只是个打着廉价暑假工的大一学生,面临着保送出国的各种昂贵费用。顾安开车送他到国际机场的时候,正好是黄昏的时候,夕阳像澄黄油亮的咸鸭蛋一样,低低挂在空阔的天边。
“一路平安。”顾安揽着他的肩拍了拍,“到了报个信。”
“嗯。”
周奚跟别的孩子不一样,早经世事的他已经从青少年的稚气里脱身而出,长出了骨肉初成的模样。
他挺拔地站在夕阳下,眼神坚毅,身后的影子拉得像矢车菊一样颀长。
“呵。”顾安忽然笑了笑,把手松下来扶了一把沉甸甸的行李箱,“你都长这么高了。”
顾安从幼儿园开始就跟周奚同校,一直莫名其妙地同框到高中,理所当然地占着便宜当了周奚好些年的三好学长。
那时候的徐姨还在向日葵幼儿园当高管,遇到常规检查之类的事情经常忙到下不了班。顾安一家子心肠都好,逮到机会就拽着周奚回家吃饭。
一来二去,顾家逐渐也默认了这个经常被领过来蹭饭的小学弟——尤其是顾父,他觉得沉稳得当的周奚跟他那吊儿郎当的儿子比起来,简直不要好太多。
这次送行徐姨没敢来,周奚也不让她来。他跟了徐姨这么多年,总见不得徐姨哭。
“顾安。”周奚从书包里翻出来一个长条盒子,“我想到你还要读医……送你这个。”
那是一支金色外壳的老式钢笔,笔尖镀着24k金——手感很沉,复古的质地,线条写出来顺畅好看。
周奚攒了很久才买下来,他不太会挑选礼物,选择它只是单纯觉得这笔衬得起顾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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