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行行行!”
枕头上还留有史弃身上的淡淡气味。
封正泽躺在床上,闻着那淡淡气息,想孙昶的话,想近段时间发生的事,想几年前史弃青涩又拘束的在自己面前鞠躬,手暗中绞着裤缝、磕巴道:“封、封先生您好。”
对上眼神就躲,移开眼神就来偷看,喜欢、崇敬,眼里透着光,笑起来脸就红了还要捂脸。
干瘦的身躯一点点养得有肉,摸上去柔韧,咬上去能听到声。
从封先生到封正泽,从见面鞠躬就见面扑过来,不是要抱就是要亲。
没大没小,恃宠而骄。
小玩意而已吧……
他什么时候这么恋旧了?
又不是非他不可。
这样想着,封正泽合上眼,没多久又不自觉的侧身,贴着枕面,在史弃的气息中很快睡去。
“学长。”
“醒了?”秦征宇转头看史弃,本以为会瞧见个睡眼惺忪一头鸡窝的迷糊少年,却没想到是个干干净净乖乖巧巧的小孩,一时笑了,“今天带你去买两身衣服,我把你那套旧衣服洗了,但看尺寸你也穿不上了吧?”
“嗯,十八岁的衣服。”
“长得倒快。早餐马上就好了,帮我拿两个盘子。”
“好!”
史弃走到碗柜前,拿上盘子后又有点复杂和担心,秦征宇怎么不问他去美国的事了?是不是因为他昨晚没回答失望了……
早餐是火腿三明治和热牛奶。
芝士被热吐司裹得融化,一口咬下去,芝士火腿鸡蛋生菜还有番茄,味道各一又清奇的融合在一起组成更美味的味道。
明明简单,却好吃到史弃感觉味蕾都要炸了!
这是史弃浑浑噩噩将近一个月后,第一次敞开了想吃东西,昨晚因为不合时宜的话题,夜宵没吃成功,所以这也是他第一次尝到秦征宇的厨艺。
真绝了,比他好了千百倍!
简直比那些高级餐厅、比封家的厨师班子做的都好吃!
“以后谁能嫁给学长谁就有福了!”
秦征宇支着下巴,看他,“有这么好吃?”
史弃咬一大口,含糊的嗯嗯嗯,还朝秦征宇竖大拇指。
秦征宇温润的眉眼顿时舒展出个开心的笑,“那靠这个手艺能把你拐去美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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