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弃保存好进度,关掉电脑,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他面前,仰头嘿嘿一笑,“我给你下面吃!”
封正泽服了,旧梗三年玩不腻。
史弃厨艺很一般,属于能吃且吃不死人的程度。
封正泽曾真情实感嫌弃过几次,让他别浪费时间,但发现不管怎么嫌弃,都不减对方的兴致后,干脆也就不说了。
不知觉中过去三年,封正泽勉强适应下来,不仅要适应,还得费劲给史弃兜着,说“你只能给我一个人做饭。”其实更想说的是你别祸害别人了,真给打击了,还得我来哄。
史弃好歹下厨几年,架势十足!
可惜做出的面依旧黏糊成了一团。
封正泽光看着就饱了,但一旁史弃支着下巴,扎着个小揪揪眼睛眨啊眨,特别右眼下那颗小小的泪痣,像勾着人说着话一样:你吃呀,快吃呀,可好吃了。
到底还是拿起了筷子。
大概真饿了,封正泽一口一口把这卖相奇差无比、绝对低于史弃平均烹饪水平的面全吃进肚子。
真该跟那被他嫌弃到一口没动的豪华头等舱飞机餐道个歉。
“封正泽。”
“嗯。”
史弃眼睛滴溜溜转,心里算盘啪嗒嗒的打得响,“你吃完还睡吗?”
“怎么。”
封正泽隐约想起睡前被闹过,抬眼看他。
史弃讨好一笑,趴桌上,“封正泽,有个特别严肃的事儿想要跟你说。”
原来是有求于人。
男人收回目光,慢条斯理的拿起口布擦嘴,然后捏住史弃的下巴。
封正泽的眼睛深邃,细看冷漠,只要不笑,那眸中的审视意味会逼得人抬不起头。
史弃睫毛抖抖抖,到底坚持不到三秒,怂得别开眼。
也只有在这种时刻,他才会想起,这个会抱自己、亲自己,会压着自己蛮横进出,跟个平常人一样拥有喜怒嗔痴的男人,其实并不是普通的一般人。
史弃和封正泽在一起三年,但第一次产生交集是五年前——
那场人们谈之色变的封氏夺权大战。
那年史弃十六,救下了封正泽,之后被封正泽资助上学。
这期间两人没有别的接触。
直到史弃考上A大和封正泽上了床,交集才渐渐深起来,彼此也确定了关系。
封氏集团是上市大公司,封正钧倒台,以封老爷子目前半隐退的状态,董事长之位不出几年,就会落到如今还不到三十的封正泽头上。
以前有人说这将是封氏的灾难。
因为封正泽太过冷血!
都说赢要赢得风度得饶人处且饶人,可封正泽睚眦必较,亲手把大哥封正钧送进监狱,还用铁血毒辣的手段收拾了封正钧一众拥趸和追随者。
只不过是争权夺利,他却下了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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