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良十分得意自己的先见之明和精准预判,大方地将奶茶插上吸管递给秦淮:“请你喝奶茶!”
秦淮笑着伸手接过那杯黑糖波波牛乳:“安医生这是哄小孩儿呢?谢谢安医生请客。”
安良有点儿不好意思,借着脱外套的工夫将脸红掩盖了过去。他从小就爱喝甜的,每次不高兴的时候就喜欢跟小女孩似的给自己点一杯奶茶吸溜半天。所以他理所当然地用同样的方法来哄秦淮。
秦淮看着安良在客厅和厨房之间来来去去找吃的的背影,低垂下眼睛,慢慢摇了摇头。
奶茶入口甜腻得过分,像是唇齿间化开的一罐蜂蜜。安良不知道,秦淮其实一点儿也不喜欢吃甜的东西。
但是连秦淮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仍旧慢慢地将手里这杯过分甜腻的奶茶喝完了,一口也没有剩下。
也许安良说的是对的,秦淮凝视着他的身影,人在难受的时候确实应该吃一点甜食。
安良无知无觉,高高兴兴地从厨房里拿了一包薯片出来找他。秦淮将喝光的奶茶放在了玄关上,走过去冲着安良张开了双臂。
周之俊坐在纹身店的二楼,一动不动。店里的纹身师们都被他提前打发回家了,他没有开灯,就那么坐在一片黑暗之中。
他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到秦淮时的那一天。
那个时候秦淮比现在小很多,但是已经能看出是个极其俊秀的孩子了。在同龄人都还是灰头土脸的时候,秦淮清秀而白皙得惊人,在一群中学生里也能立刻被人注意到。
可是这不是周之俊记住他的原因。
记住他的原因是这个孩子身上那些暗红的,干涸的血迹,还有他的眼神。
那是周之俊第一次看见人类那么平静,却那么绝望的眼神。他当兵退伍之后一直在当警察,见过许多骇人听闻的事,也曾经见过那些形形色色的受害人们。
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孩子,能露出那样的神情。
如今的人们说起周之俊,都喜欢用一个词“自毁前途”来形容他。事实上也许确实如此,他当初在警队里实在是称得上一句前途无量:从首都特调回重庆的年轻人,只要援疆一次后就可以平步青云,在警队中扶摇直上。
但是他却在援疆的前夕,做出了那样的事,亲手毁了自己所有的前程。旁人看了都要说一句可惜。
可是如今周之俊坐在这里,坐在这纹身店里黑暗的二楼,却没有分毫觉得后悔过。
他想起了自己给秦淮做的第一个纹身:那是一条白色的线条勾勒的鲸鱼。四年前的这个时候,秦淮带着手稿找到了周之俊,他看见周之俊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走不出去了。”
所以周之俊答应了替他纹上那条鲸鱼。在少年清瘦的脊背上落下第一笔的时候,周之俊的眼泪就跟着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