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后悔,对于自己走错的弯路,他没什么可后悔的。哪怕现在彻底承认自己识人不清,他也不想去后悔。付出去的感情无法收回,那些密密麻麻的伤痕也刻在心里,但那点滴都是自己认真的付出,因为不后悔,所以绝不回头。
灯光越来越亮了,将打了些高光的颧骨照得更闪,男人站在台上,少年在底下看着他,像是醉醺醺的,昂着脸,抬着头,看着一个大明星,一个下了台才属于自己,上了台属于他自己的大明星。从他歌声里,他的眼波里,少年不觉得这个娱乐的圈子可怕肮脏了,因为自己喜欢的人就在那里啊,他在。
只是一件白衬衫,但男人总能穿出属于他自己的性感,他将舞台完全推出来,用这种性感,给少年看到了这个圈子里最美好的一面。
底下的歌迷们,哭了。
“晚风吹起你鬓间的白发,抚平回忆留下的疤,你的眼中,明暗交杂,一笑生花!我终将青春还给了他,连同指尖弹出的盛夏,心之所动就随风去了。”
男人唱着,随着歌曲摆动着身体,将音乐开发到细微末节里。他唱着的是“你鬓间的白发”,心里想的却是“我鬓间的白发”,因为自己年长这么多,注定要比那个男孩儿先老去,再过十几年,白头发就要冒出来了,是吧?
是的啊,男人笑了,不怕了。他的疤痕,是那个男孩儿亲手抚平的,到时候自己一定会坦然淡定地站在他的面前,用自己自然的脸,再一次为他歌唱。他的初恋给了别人,青春却留在了少年的手里,希望到了那时候,男孩儿不会嫌弃自己的样子。
一定不会嫌弃的,大一岁就是跟着地球绕了太阳一整圈,自己只不过是比他多绕了十五圈,没什么。自己心动了,时间可以等,等他长大,等他高考完,等他上完大学、工作、升职,等到那时候,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么孩子气,随手和别人打架。
灯光开始变暗,男人的心有点儿乱,他用手挡住最后照向眼睛的光线,喉咙哽着,伴奏声已经快要停了,他听到了底下歌迷哭泣的声音,还有跟着自己一起唱的尾音。
她们唱得真好听,男人放下手,小心翼翼地垂下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满满的。他好想从舞台的台阶跳下去,疯狂这一次,跳进那个被老混蛋曾经揍得鼻青脸肿的男孩儿的怀抱里。他们可以在电梯里盖住衣服接吻,可以在小厨房里亲亲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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