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 110 章 质问(2 / 2)

“你们自身安保措施有问题,反而给其他人添麻烦,也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舟星外交官直接进了会议大厅。

其他人纵然有怨言,可还是放下随身携带的资料陆陆续续进入会议大厅,带不带都是这样,每次也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话题,更何况今天这出大戏又不是他们唱。

薏苡也没有带东西进去,包括她的表,甚至都被扣下了。

以往还有的通融,这次显然是里子面子全撕破了。

军团长没有过来,只有她

和艾比星外交官在(),为了防止联邦政府狗急跳墙?()?[()]『来[]_看最新章节_完整章节』(),肯定需要有人暗中布控,既然已经彻底撕破脸,那不管提案通不通过,艾比星该有的防护措施肯定要做好。

等到整个会议大厅陆陆续续坐满人,随着时间越来越近,外面也突然进来一队联邦第一军团的士兵,紧接着后面也走进来两人。

前者穿着黑色西装,步履稳健。后者戴着上将军徽,身形高大健硕,国字脸看上去不怒自威。

看到两人,整个会议大厅也逐渐安静了下来,彼此也都坐直了身子。

“由于人员调动部署,今天的联邦会议由我主持。”联邦长风轻云淡的坐在主持席上。

而他身边坐着的则是联邦第一军团的上将,哪怕在一些必要场合,也很少看见两人齐齐露面。

也意识到今天的会议不简单,底下的人纷纷都打起了精神,低头看着桌上分发的白纸草稿。

“最近关于荒星问题引起了不少纠纷,多星球合作难免发生碰撞,这都是常态,所以才需要我们积极沟通交流,只要目标一致,总会沟通出一条大家都满意的方案,对不对?”联邦长淡淡的看向底下每个人。

整个会议大厅安静无声,每个人都低着头一副认真思考的模样。

“目标一致当然都是一条路上的人,可怕就怕目标不一致,两条不同船上的人,再怎么沟通交流也抵达不了同一个彼岸,”舟星中将不咸不淡的道。

霎那间,整个会议大厅寂静的仿佛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这次我们收到消息,荒星的犯罪分子要偷偷潜逃,可是众所周知荒星已经被围了起来,没有通行令任何飞船星舰都无法出去。”

艾比星外交官渐渐提高声音,“可偏偏他们乘坐的还是联邦政府的飞船,并且还有副联邦长签发的通行令,如果不是我们及时拦截,一旦让他们逃离,那么将衍生第二个第三个荒星,我们只是想知道,为什么副联邦长会给这些犯罪分子开路?”

“一边喊着攻打荒星,一边悄悄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不知道那些前线拼死奋战的士兵们又算什么?笑话吗?!难道这就是你们联邦政府的行事准则?!”

“从星元6953年开始,联邦政府成立之今,你们是不是忘记了自己的初衷?联邦政府的存在是维系各星球关系融洽的一个平台,是维系星际和平的一个指向灯,可现在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居然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买卖飞船票!一张十亿,你们是不是忘记了,这十亿里面有多少家庭的支离破碎,有多少生命的悲惨消亡?!”

面对他铿锵有力的指责,联邦长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不认同你们加扣的罪名,因为这次一个叫图月的军官和犯罪分子勾结,所以才会出现那几艘飞船的事,问题我们也已经调查清楚,通行令的确是副联邦长签发的,那是因为确实需要几艘飞船运送伤员回去,但是由于图月的问题,导致飞船被犯罪分子挪用。”

“在发现这一问题后,我们也在第一时间进行挽救

() ,并且抓住了这个叛徒,只是艾比星不分青红皂白一通指责,并且还以此为由抓住了副联邦长,哪怕他有问题,也应该交给我们联邦政府来审判,又或者上军事法庭,而不是任由你们胡乱扣个罪名先斩后奏。”()

“没有法律,没有规章制度,那么要军事法庭的意义何在?以后是不是任何人扣一个罪名,就可以发泄内心的私欲来达到自己排除异己的目的?”

?本作者我要成仙提醒您最全的《被拐后我在星际里乱杀》尽在[],域名[()]?『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就知道他们会把罪名扣在一个死去的人身上,薏苡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死人又不会说话,哪怕背了锅也不会出声,更何况图月的确参与了行动,这些人更加可以肆无忌惮把所有罪名推到对方身上,从而保住副联邦长。

“刚好,我这里有一段副联邦长和图月运送犯罪分子上飞船的视频,如果联邦长不介意,我马上打电话让人传过来。”

薏苡对着话筒淡淡道:“我们也可以一起来看看,副联邦长到底知不知情,这件事到底是不是图月一个人挪用飞船所为。”

听到这话,整个会议大厅又响起不少窃窃私语声,如果艾比星真的有证据,那这事的确有些说不过去,哪怕联邦政府有私心要牟利,那也不能和犯罪分子勾结呀,这不是白天当官晚上当贼吗?

“任何佐证都要事先提交,经过确认证据的真伪才能进行公示,这是一直以来联邦会议的规章制度,你可以现在提交,我也会立马让人确认视频的真实性,然后尽快进行公示。”联邦长不急不缓道。

“这也就是说,你们认为是真的,这就是真的,你们认为是假的,那么证据就是假的。”

薏苡目光平静看向上头,“在法律法规上,特殊案件相关涉事方都需要避嫌,为什么在你们这又可以无视法律法规?是不是联邦政府就可以无视一切规章制度?法律究竟是为谁服务?约束的群体究竟又是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