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黑龙的鳞片熠熠闪光, 粗看是黑, 细看是五彩斑斓, 谓之——五彩斑斓的黑。如果说一条龙也有气质, 那这条龙就是威严凛然,他的身形比其他的巨龙看起来都要高大, 却又没那么粗壮, 四肢遒劲有力, 翅膀巨大,甚至看起来有些锋利, 边缘处泛着金属的光泽。
仔细看, 他的瞳仁也是金色的。
爱格从山洞里探出头来,不满地大喊:“莱德!你这头讨厌的龙, 我的火又灭了!”
用来烤鸡的火,对龙族来说,是真的小。翅膀扇起的劲风一吹,架子倒了, 火可不就又灭了。
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已经出现了不止一次,爱格虽然恼怒,但并没有冲出去跟莱德打架。莱德也并不理会, 微微俯身,一个小不点就从他背上跳下来,迈着欢快地步伐奔向山洞。
“爱格!爱格!”那是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穿着类似冒险者的衣裳,腰间却又不伦不类地裹着块兽皮,光着脚,手腕、脚腕、脖子上都戴着宝石和兽牙穿成的链子,一头金发用某种细软的藤条绑着,露出肖似路易十四的脸来。
他欢快地朝着爱格跑去,一边跑一边喊:“今天莱德带我去了最高的那处山上!”
爱格张开双臂接住他,一米高的迷你龙和一米高的小男孩在洞口拥抱,龙还抬起爪子像模像样地摸摸男孩的头,说:“要叫爸爸。”
男孩:“爸爸。”
爱格开心地甩了甩尾巴,这就牵着男孩的手进山洞,顺便又重申了一下,今天的晚餐是烤鸡。
莱德在湖边喝完了水,走两步,巨大的身影便已来到了山洞旁。他低头看向连自己的一只爪子都伸不进去的洞口,说:“奥古,明天再来找你。”
被叫做奥古的男孩立刻走过去,亲昵地蹭了蹭他的爪子,说:“好的,莱德叔叔。”
“是莱德!没有叔叔!”爱格很快就又跑出来了,叉着腰挺着鼓鼓的小肚子,朝着莱德恶龙咆哮,要把他赶跑。
这场面实在可喜。爱格才多大一点,莱德却有那么大,就像是一只刚破壳的幼崽与成年巨龙叫板,可偏偏趾高气昂的是小的那个。
莱德走了。
爱格便向胜利者一般昂首挺胸地回去,临转身前,还冲着天空发出一声龙吟。那是龙族用来圈地盘时的震慑之语,是警告,传得是挺远,就是听起来不够威严。
“这龙是变种吗?为什么只有那么点大?”十四好奇发问。
“不是。”程锦宏摇头,作为一个男孩子,他当然也喜欢巨龙了,因此热情地给她科普,“时间之龙的体型虽然比不上其他的巨龙,但也不小。变那么小,纯粹是因为他自己喜欢,而且方便。说起来,如果真的变回原来大小,时间之龙光那一身漂亮的宝石般的鳞片,就可以称得上是龙族的美男子了。”
十四啧啧赞叹,“龙不可貌相啊。”
陈添:“而且他是现存的龙族中年纪最大的。”
十四:“哇哦。”
赫舍尔:“空间之龙莱德,是体型最大的。”
时间和空间,两大世界法则。爱格活得最久,久到可以跨越时间长河,追溯到龙族起源,但他并非一直注视着世事变迁,时常会陷入沉眠,眼睛一闭一睁,可能几百年已经过去了。时间不会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出生时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迷迷糊糊,古灵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