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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章 番外一(1 / 2)

仙魔两界,交界之地,荒神域。

原本一片连绵不断的平原,千年过去,整片大地,如同烧红的铁块一般,龟裂纹路中,透发出耀红的光彩,周围寸草不生,连无所归处的孤魂野鬼,都不存一二。

这是一片死绝之地,曾被鲜血染红的荒凉平原,也是千年前那场仙魔大战,留下的战后荒域。

一道身影,降临在半空中。

迎风而立,风吹仙袂飘飘,她悬浮在空中,如九天神女,神明降世。

居高临下,俯视这片荒野。

她不是别人,正是人间界的阙清月,历经三世劫,终于回归天界。

归位的那一刻,一切因果,纤毫毕现。

她立于苍穹之上,记起自己是谁,记起所有人是谁,不由苦笑。

天帝啊,他还是心疼儿子的,他那可怜的天帝第九子,青龙神君。

这位神君,不是陌生人,就是在凡间的那皇帝第九子,聂裴枫。

青龙神君一身神骨,又是真龙,是九子中,天帝最疼爱,也最出众的一子,只是年少下界历练时,不慎被真魔之气入体,堕入魔道,此子不愧是出生时,便被她誉为天帝种子的神子。

他堕入魔道,不过五百年,便成为魔界至尊,在位时,也是魔界最强盛,最猖狂时,仙魔地域多处重合,擦碰之处数不胜数,大小战役连绵不断,仇恨不断累积,很快便迎来了一场旷古之战,万年一次的仙魔大战。

天庭与魔界,仙兵与魔族,九天之上与九天之下,帝父与龙子,这一场势均力敌,万族争锋的大战,打了三个月,打到最后,风沙四起,乾坤皆乱,天神坠落,魔将寂灭。

战到最后,魔族魔渊一出,更胜一筹,天庭一方即将败落。

这场大劫,关乎万界生灵,若魔界胜,仙妖两界将生灵涂炭,天帝亲自去请当时游历归来的太衍神尊,因她身持太衍道经,有一护神法宝,通天盘,乃是夺天地造化,以无上功德,逆转乾坤,逆天改命的功德法宝。

太衍神尊怜万界生灵,不忍被魔族灭杀,最后她以自己三万年功德之力,天地无极,乾坤借法,在大战中三十万仙兵仙将的功德之力加持下,抽取仙界众神八万年寿命为代价,转动通天盘最后一轮,第九轮,永恒生命,瞬间逆转战局。

仙界胜,魔族败退,这一战,并没有赢家,地墟崩离,交界之地沦为火狱,而太衍神尊,在此战中亦功德耗尽,神陨虚空,消失在天地间。

大战前,她曾在采荷仙子那里,留下一缕神魂,存在仙荷之中温养。

神陨后,那一缕神魂,随之消失,太衍神尊座下四神将,其中三位前去询问采荷仙子,得知神尊神魂已入轮回,三神将毫不犹豫投身滚滚轮回之中,入了那人间道场,经百世,寻找天尊一缕神魂,将永世相伴左右,直到神尊归位为止。

而这位太衍神尊,不是别人,正是此时归位的阙清月。

她回来了。

归位之处,是当年大战时,她所在之地。

她在那场大战中身陨,天帝第九子,龙青神君,也正是当年的魔尊,东方青玄,他亦陨落于此。

她因最后一式,永恒生命,不死之身,受到重创,东方青玄亦施展出七十二道真魔身,招出魔渊,而身受重伤,同样陨落。

他亦有一缕魂魄,转生下界。

那天帝惜子,爱子,纵使他入了魔道,亦为他魂魄,祛除了魔气,但魔气易除,魔根难断,往往死而复生。

天帝便给了他三世机会,斩心魔,断魔根。

那头煞蛟,就是他的转世魔根,是他每一世的劫,最后一世,他终于置死地而后生,万念俱灰之下,将那魔根连同自己,一同灭杀,如此,才是真正的除掉了他龙骨中,一直操控他的化形真魔之气。

他还是近十万年来,唯一被真魔入体,还能恢复仙籍的神君。

凡被真魔入体,皆忘却自己是谁,只记自己是魔,但反过来,能被真魔入体者,亦是每一代魔君的宿命,他们就像被真魔操控一般,普通的魔族,没有被真魔操控的价值。

东方青玄能从真魔手中逃脱出来,极为罕见,无论是他以仙帝九子的身份入魔,还是他以凡人的身份,灭真魔,在仙魔两界中,都是能让众仙魔炸裂讨论的存在。

可谁也没想到,大战中两个敌对势力的人,双双身陨,同样一缕魂魄进入轮回,竟然在最后一世,遇见了。

不但遇见,甚至……

阙清月忍不住叹息一声,这到底是怎样的孽缘啊!

他虽败于她手,但也因她才万念俱灰,灭掉真魔身,找回真龙之体,重回仙界。

而她,也因他相助,在人间界凑足功德,回归天界。

如今双双归位,她该如何处理这段,无法言说的情感。

她遥望这片大战与毁灭,死亡和枯寂充斥的荒神域。

微叹一声,虽然有无尽的错愕与难为情,她却不后悔。

阙清月立于半空中,静静等待着。

等待她的四神将,回到她身边,轮回中,三人之身上皆有月牙胎记,那是因为,四神将的神魂里,有她的烙印,乃是月牙形状,有此烙印,彼此之间可互相感应对方。

仙凡两界,时间流速不同。

没过多久,阙金宝先出现在她身边,他恢复了本来样子,一身珠光宝气的金袍子披身,对着自家神尊,他呵呵一笑,走上前:“哎呀,来晚了,小白衣,哦不,金宝见过神尊大人。”

阙清月侧首看向他,他本是一只金宝葫芦,早年虽未化形,却生了灵智,就要被人挖了心魄做仙酒葫芦,被她救了下来,后来以金灵之气日日温养,养了六千多年,才化为人形,如今被她养成这般胖嘟嘟爱财如命的样子。

阙清月对他一笑,“不晚,她们还未到,先等着吧。”

金宝呵呵一笑,袖袍一开,从里面取出一只金色葫芦,在手中把玩。

紧接着,鹿三七

一袭绿纹紫袍,十分风骚地出现了,他一见到神尊,立即拱手:“神尊大人,你可算重归天界了,我等在下界寻您,寻了百世,寻得茶不思,饭不想,整个人消瘦不成样子,夜不能寐啊。”()

阙清月瞥了他一眼,嫌弃道:“行了,别演了,一点不耽误你风流。”说完收回眼神,依然等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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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三七被神尊噎了下,自讨没趣地摸了下鼻子,看样子,不管是天界还是人间,这神尊怼人的本事,可从未弱过。

他本体乃是一只神鹿,在被仙人猎杀生命垂危时,被神尊所救,三七并不是排行三七,而是指他有三花在顶,身上有七彩光环,所以大家叫他三七。

见到一旁拍着肚子玩葫芦,跟在神尊身后笑呵呵的金宝,鹿三七走过去打招呼:“这不是族长大人吗?你在凡间可混得比我们威风啊,别来无恙。”他拍了下金宝的肚子。

金宝笑呵呵道:“哎呀,三七,什么威不威风的,那都是凡间的称呼啦,谬赞,谬赞了。”

话音刚落,身边又多了一人,脑后两个绿色玉鬓环,身穿一领花衫,手上还拎了一柄万棱锤。

不是别人,正是元樱,在天界,她不叫元樱,而是云缨,本体乃是一棵云缨仙树,此树是最佳的炼宝材料,质地坚硬,需力大无穷的人才能挥动。

当年阙清月的院子里,被风吹进一粒云缨仙种,后来竟落地发芽,阙清月见它小小株苗,生得可爱翠绿,便也没有挖了它,只养在院中,然后它便在神尊的照料下,一天天长大,终于在万年后,长得遮天蔽日,最后化为人形。

当时她还记得神尊说,你啊,到了万年,若还不化形,我这东域朝歌城,就要装不下你了,只能把你砍掉。

当时还处于混沌之中的云缨,吓得立即化了形,只求眼前人莫要砍了她。

云缨一见到神尊,冲过去便哭道:“神尊,神尊!神尊,呜呜,云缨守你六十三年,呜呜,人间,不好混啊,吃不好喝不好,你种在地里那么久了,就算是一颗树苗也长大了,结果,六十三年了,啥也没长出来……”

阙清月:……

这话说的,她又不是一颗种子。

要真长出来点什么,那才可怕。

不见云缨时,心里着实想,见了,又烦得很,阙清月伸手拍开她:“好了,别老扯着我的袖子,把眼泪鼻涕都抹我身上了。”她低头看向自己身上的白色仙衣。

云缨抽着鼻子,哪里有眼泪鼻涕?

阙清月等到了人,揣着手,回身看向他们,“你们三个,这次辛苦了,若没你们,我恐怕还要在人间界轮回许久。”才能凑到足够她回归天界的功德。

三人立即弯身:“神尊客气了,追随天尊,亦是我等心之所向。”

云缨抢先道:“神尊去哪儿,云缨去就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