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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1 / 2)

五月初,温香请假了。她经常匆匆赶来玉壶春,只待上一两个时辰,就又匆匆离开。更多时候,她根本不来。

“……是她兄长生病了,离不了人照顾。她家里只有个老母亲,体弱多病,忙不过来。可阿玉也是弱女子,难道就忙得过来?那畜生,真会折磨人!”

商玉莲坐在商挽琴面前,已经碎碎念了一刻钟。翻来覆去,无非是心疼温香、唾弃温家兄长。

商挽琴对“怜惜温香”这事儿不感兴趣,但商玉莲说的时候,还夹杂了不少八卦,所以她也听得挺有兴致。

“原来那人是个折磨家人的赌棍!”商挽琴立即认同了商玉莲的立场,“那确实是个畜生!我要是温香,我就偷偷药死他!”

商玉莲不仅不反对,还大为赞同,连连点头:“就该这么办!哪怕真这么做了,也只能稍稍出一口恶气呢!”

旁边的辜清如一脸无奈。她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两杯果子露,给这两个女人一人推一杯。“消消气,又不是自家事,平白气坏自己干什么?”她慢条斯理地劝,又看着商挽琴,“音音,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温香。”

“我是不喜欢温香,”商挽琴认真道,“但赌棍不是更该死吗?我总不能因为不喜欢她,就幸灾乐祸她被一个垃圾男人磋磨吧!”

辜清如笑笑,目光怜爱:“果然阿莲说得对,音音是个好孩子。不过,你们两个人啊也别瞎操心,人家温香自己都心甘情愿被她兄长磋磨,你们骂什么?”

说得也有几分道理。商挽琴立即被说服了。

商玉莲还不服气,却又理亏。她嘴唇动几下,忽然看着商挽琴,犹豫着想说什么,甚至已经含糊地说了一句“其实那银”,但立即她又不说了。

商挽琴托腮看着她。

她其实知道,这位小姨是看着温香长大的,也一直很疼她。对小姨来说,温香才更像亲亲的后辈,哪能放得下呢。最近小姨不再念叨什么“你要是像温香一样就好了”,她已经很知足了。

“小姨,你要是想去看温香,就去吧。”她大度地说,“我又不会拦着你。”

商玉莲一愣,出现几分惭色,却又硬撑着不想太过流露这软弱的情绪,就成了一种纠结的表情。一纠结,她本能地就想埋怨。

“你这孩子,真是……”

“好了,阿莲。”辜清如打断她,单手拍拍她的手背,似有若无地瞪她一眼,“你不用担心音音的学业,有我看着呢。她一直学得很好。喝完这杯果子露,你就去忙你的吧。”

商玉莲乖乖闭嘴,乖乖喝完果子露,乖乖站起来,乖乖走出去。

这对闺蜜里,表面上看,商玉莲是明艳强势的那个,辜清如是温柔弱势的那个,但实际说不定恰恰相反。

商挽琴看得直乐。

辜清如看看她,柔柔地说:“音音,乐完之后,就去写作业。”

商挽琴立即不乐了。每天抄写她早就会的知识,还要算着一点点显出“我

在进步()”的样子,谁知道她的痛苦!

她也一口气喝完果子露,迅速跑了。

“我去了!?()?[()]『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辜清如这才给自己也倒一杯,慢悠悠喝着。窗外几声鸟叫,她用余光送去一瞥,有点漫不经心地想:今天千丝楼不在啊。

*

千丝楼楼主最近有些繁忙。

她多出来一个小任务:带鸟。没错,就是带芝麻糖。

她本该形影不离地跟着商挽琴,并且事无巨细地将言行汇报给门主,但前几天,门主突然说不用了。

甚至于,门主说,在金陵城里的话,可以不用随时跟着商挽琴。

“她好像误会了什么,我并不希望她觉得我在监视她。”门主病恹恹地坐着,他那把椅子特别大,他整个人都像缩进去一样,但程镜花从来不敢因此而小觑他。如果说,老门主更多让程镜花依恋,那这一位门主更多让程镜花敬畏。

程镜花答应了。对于门主的命令,她总是会一话不说地应下来,她从小就被这么教育。

但这一回,虽然答应了门主,她心中却生出了属于程镜花个人——而不是属于千丝楼楼主——的担忧。

她忍不住想:可是门主先前让我保护挽琴,肯定是觉得有潜在的危险啊,难道现在不危险了?门主一定是对的,可万一呢?

她又不能把这些担忧往外说,就憋在心里,情不自禁就会对着墙壁小声自言自语。

商挽琴发现了这一点,问她原因。程镜花也不知道自己胡说了些什么,但总之,她的好友似乎认定:她是觉得日子太单调乏味,憋坏了。

于是好友交给她一项小任务:

“帮我带带芝麻糖吧!它需要食用鬼气才能成长,但我天天都在学习,没空驱鬼。就算去,也不是什么高级的鬼,还是比不上镜花你啊。”

“芝麻糖对我来说很重要,如果它能变厉害,我就安心许多了。镜花,拜托你了!”

这么说的同时,她还送给她半张面具。那是一张轻薄柔软、足以乱真的面具,戴上之后,她的右脸胎记就只剩了很淡的一点颜色,几乎看不出来了。

“镜花本来的样子我也很喜欢,但我更希望,你不会因为外在的东西而被疏远!”

好友笑得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真是非常好看。程镜花原本不敢在心里用“好友”这个词,但那回好友当着其他人的面,坚定地说她是她的朋友,程镜花就有点敢在心里这么说了。

程镜花满怀郑重,甚至带点儿感激地接下了这个任务,从此每天都带芝麻糖出门,雷打不动。要不是因为不能离开金陵城,她甚至想跑出玉壶春治下,去那些混乱之处捉点高级恶鬼,来帮助芝麻糖成长。

这么做的结果就是,没过多久,金陵城的恶鬼被荡涤一空,用属下的话来说,“连点渣渣都没给我们留下”。

芝麻糖也长大了一些,脑袋上的红色小羽毛又拔高一截。

小鸟吃得快乐,就很亲近她,经常用脑袋来蹭。毛

() 茸茸的小鸟,蹭人时仿佛治愈了什么。程镜花有点受宠若惊,更下定决心要护好芝麻糖。

不过……具体要怎么做呢?从没养过小动物的程镜花,为难起来。

“你就每天带它出去溜溜,给它买点零食——别买多了。”商挽琴说,“芝麻糖是个社交恐/怖分子,去哪儿都能和当地鸟群打成一片。郊外如何?最近花开得好,蜂飞蝶舞的,你也能散散心。”

“啾!”银色小鸟骄傲点头,脑袋上的红色长羽已然能轻轻晃动。

程镜花立即行动起来。

她很听话地去了郊外,虽然那只是商挽琴的随口举例。

“芝麻糖,起飞!”她学着商挽琴的样子,指着天空。

郊外风和日丽,来游玩的人也不少。也有其他一些遛鸟的人,他们就经常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