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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1 / 2)

真是冒险的问题。假如他回答“是”,应该怎么办?

对商挽琴来说,拥有伴侣是一件太过危险的事情:真实的情感联系就意味着更多的暴露、更多敞开的秘密,而那些秘密决不能敞开。

他沉默了很久——也可能只是一会儿?等待回答的时间,总是显得漫长。

她只能数自己的心跳,一下、两下、三下……

他开口了。

他后退一步,轻轻地、尽量不用力地、但是很坚决地退开她手臂圈出的范围。

“抱歉,我没有想到这个可能……是我太莽撞了。”他满怀歉意,带着苦笑,温柔得小心翼翼,一瞬间就变得疏远。让她想起在拂云门中,他拒绝温香的姿态。真是风水轮流转哦。

他一脸歉意,也一脸诚恳:“表妹,你就当我的亲妹妹,不好么?我早已决意,既然有这样一副破败的身躯,这一生是不会拖累其他人……”

“如果我说,我不介意你的身体呢?”她目光直率,语气更直率,心里却大大松了口气。很好,这就是她预想之中的、期望得到的答案。

果然,他没有让她失望,继续给出了完美的回答:“那我也只能让你失望了。抱歉,表妹,如果我可以补偿你……”

商挽琴略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妥了,她想着,又垂下头,慢慢后退。

“我就知道表兄会这么说……所以,我才想要疏远一些嘛。”她的声音在微微颤抖,却又带着笑意,好像一个明明想哭、却竭力忍耐的单纯少女,“表兄那么敏锐干什么?既然你不能答应我,就不能装傻么?”

“表兄,我以前撞过很多次南墙了。我本来已经打算退走了。是你又要给我希望,又伸手将我拉到你面前,现在却又来和我说‘抱歉’。”

垂着头,视野就有限。她只看得见他的衣衫下摆,和露出的靴子的一角。

“我……”

这个时候,他语气有些着急。衣摆一动,眼看要走过来。

商挽琴猛地转过身。

“我要自己静一静——等我静好了,我们再来当疏远一些、客气一些的兄妹吧!”

说着,她飞快跑走,还抽空丢给芝麻糖一个眼神。芝麻糖原本傻愣愣地在一旁,还以为她真的哭了,正着急地跳来跳去,但这小鸟一直有点害怕乔逢雪(商挽琴不知道为什么),所以只敢在旁边干着急。

这会儿得到指示,它立即飞起,“啾”都没敢“啾”一声,急急忙忙跟着她逃走了。

留下满墙碎金般的迎春花,在渐渐亮起的阳光中摇动。

青年立在院中,怔怔许久,才慢慢收回自己伸出的手。

他抬起手,犹疑地、轻轻地按住嘴唇。

片刻后,他忽然扭开脸,好像被什么东西猛然蛰了一下;然而院子里静悄悄的,除了跃出水面的鲤鱼之外,什么都没有。

唯有他苍白的面容,渐渐染上一层薄红,久久不褪。

*

啊——好奇怪啊!!!

商挽琴在内心碎碎念(),真的好奇怪啊⑿()⑿『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所以最近乔逢雪对她的偏爱,真的是纯兄妹情?没有一丝一毫的暧昧?她还以为……可恶,如果自作多情也是一种天赋,那她可能是被老天追着喂饭吃的“天才”。

人类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明明脑子里想的是“不要暧昧不要感情我要好好挣我的命”,也做好了准备被拒绝,甚至于这种拒绝是自己设计出来的,可事后,又难免纠结“切他居然真的没有一点点心动”。

只能说,人类是贪心的,本能里就戒不掉“想要被偏爱”的渴望。

不过,无所谓啦。

只要人还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感情上喜欢胡思乱想一点就想呗,生活已经很苦了,对自己太严格、天天自我批判的话,容易得抑郁症的哦。

商挽琴碎碎念一会儿,就扔掉了这些想法。

咕噜噜——

肚子饿了。

落月山庄之前说过,宴会之外,厨房会把餐点送到各人的院子里。看看日头,这会儿厨房应该已经送过早餐了。

商挽琴不想回去,就问路去了厨房。

落月山庄的厨房还挺有特色,是一片阡陌交通的田舍,种满了各色瓜果,还养殖了不少家禽。商挽琴看了几眼,没发现猪,有点遗憾,嘀咕一句:“看来落月山庄是没猪肉吃了。”

“——猪肉?想吃的话,去山下找农人购买,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远处,有人搭话。

商挽琴其实看见了那人,但想要假装没看见。毕竟只是一面之缘,总觉得打招呼有点奇怪。

可人家开口了,她就不好装没看见,就慢吞吞扭过头,露个笑:“早上好啊,镇鬼王大人。”

李凭风站在不远处,对她微微一笑,眉眼间忧郁不减。他一身深红暗纹直裾,外罩一件玄黑大氅,黑发松松地拢在脑后,是很随意的打扮,更突出了那副精致过分的容貌。

商挽琴无意攀谈,但李凭风却走了过来。

“你是……玉壶春的那位姑娘。”他认了出来,“这个年纪,能一眼看穿落月山庄的障眼法,姑娘必是玉壶春的骨干。”

“镇鬼王大人过奖了,其实我连玉壶春的弟子都不是呢。玉壶春人才济济,哪里轮得到我这个小虾米。”商挽琴笑容可掬,非常客气。

“小虾米?这如何可能?”李凭风有些惊讶,“姑娘气息圆融,显然武艺不凡,能够一眼看穿落月山庄的障眼法,显然法术也颇有造诣,难道这样的人才,玉壶春都看不上?”

商挽琴觉得他的惊讶有那么一点点的假,也有那么一点点拱火的嫌疑。他想干嘛?

果然,紧接着,李凭风就凝视着她的双眼,诚恳地说:“李某不忍见明珠蒙尘。姑娘若不嫌弃,何不追随大周皇室?李某必定重用姑娘。”

懂了,来挖墙脚的。

大周皇室虽然式微,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不然,他们也不会受邀前来落月山

() 庄。这位第三代镇鬼王,必定是一位玉级驱鬼人。

假如商挽琴真是玉壶春中郁郁不得志的小虾米,此时被他一捧,必定心动。

……咦?

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唤醒了商挽琴的记忆。

是原著?原著里,有没有和大周皇室、镇鬼王相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