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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章 抠门小侯爷12(1 / 2)

江河舒服地躺着,闭着眼睛问:“那你觉得是谁的错?”

知书迟疑了下,“奴婢觉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婆婆不容易,但儿媳妇好像也挺难的……不过最痛苦的当数那儿子罢,夹在媳妇和母亲之间左右为难。”

小侯爷睁开眼,嗤笑一声:“本侯倒是觉得是这男人不对,他没能处理好母亲和媳妇之间的关系,落得这下场,纯属自己的责任。”

知书眼睛微瞪,吃惊地看着他。

像这种事,世人一般都是指责作儿媳妇居多,认为儿媳妇不孝顺婆婆,不听丈夫劝戒,却极少会从这个角度看待问题。

她不禁陷入沉思中。

江河慢悠悠地说:“自古以来,婆媳之争,儿子兼丈夫便是她们的战场,既然不想左右为难,那就要处理好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

知书好奇地问:“小侯爷觉得您能处理好吗?”刚说完,她就拍打自己的嘴巴,赶紧请罪,“是奴婢胡说八道!夫人这么好,肯定会和儿媳妇处得好,小侯爷您什么都没不用做,因为不需要操心这个问题。”

伍氏又不是什么恶婆婆,未来的侯爷夫人肯定是掉福窝里了。

小侯爷笑了笑,谁说没必要做,他要做的可多了。

**

京城里的热闹事儿总是那么多,很快黎家传出的事取代了其他。

据说黎家嫡长女因为与继母生的妹妹发生口角,被罚跪祠堂,那黎夫人甚至狠心地不给她吃喝,差点闹出人命……

京城的吃瓜群众恍然大悟,怨不得定远侯府的老太太和当家夫人出席宴会时,见不到黎家的大小姐呢,原来是被继母虐待得生病了,无法出席宴会。

怨不得侯府送了那么多药材去黎家,原来都是给黎家小姐补身体的,肯定是怕黎家大小姐被惩罚过度,伤了身体。

黎夫人金氏听到外头传得沸沸扬扬的流言时,差点没气晕过去。

这下子,她的面皮里子都快要被扯下来,现在全京城的人都在传她这继母不慈,是恶毒后娘的代表。

果然会咬人的狗不叫,平日看那黎郁云低眉顺眼的,谁能想到她竟然如此黑心肠。

被黎府请过来看病的大夫暗自摇头,就说后娘没几个是心肠好的,看小姑娘膝盖上的淤青,再跪下去就要废掉了。

这事很快也传出去,又给京城人添了不少茶余饭后的谈资。

黎夫人气得将黎府上上下下都搜查一遍,最后将几个嘴碎的婆子发卖。

定远侯府的老太太和伍氏同样气得不行,她们就说嘛,怪不得见不到黎家大小姐的人影,都躺在床上了,还怎么出席宴会?

小侯爷这时跳出来,给她们出主意:“娘啊,您再送点药过去,敲锣打鼓的送,众目睽睽之下送,最好让全城皆知。”

伍氏当然知道这么做的原因,先前定远侯府对范纯时就是这么做的,儿子现在形象能洗白,多亏了范纯。

“娘是很想,但不能这么做。”

伍氏耐着心,将事情揉碎和儿子讲,“真这样做的话,会得罪死金氏,要是她破罐子破摔咋办?黎家大小姐的嫁妆还没要回来呢。”

一个要面子的人好对付,要是真没脸没皮的,反而难办。

小侯爷马上改口:“娘,那您想办法帮帮我那未婚妻……总之,那钱是我未来夫人的,我还指望夫人以后养我……呃,养我未来的孩子呢。”

伍氏的脸瞬间青了,别以为你改口改得快,我就不知道你想吃软饭。

她儿子手里的钱也不少了,为何他天天欣赏银票,就没想过要将它们花出去?

被叫过来的知书闻言,尴尬地回复道:“其实小侯爷也不是一直欣赏银票的,他更多时间是欣赏金子和银子……”

每次都是一边摸金子,一边遗憾地看着她们这三个贴身丫鬟,表示十分欢迎她们对他动手动脚,他钱箱里的银子十分寂寞,想要更多的兄弟姐妹。

每每听他这么说时,蔷蔷和柔柔再高的心气也受不住,心里恶寒得不行,连带着对知书都不说风凉话了,恨不得对小侯爷敬而远之。

两个丫鬟想爬床的念头,就在一次又一次倾家荡产的危机中烟消云散。

老太太赶紧安慰儿媳妇,“好啦,别气坏自个的身体,他只是不喜欢将钱花在自己身上,对家人还是舍得的。”

老太太示意王嬷嬷拿出孙儿让人送过来的药丸子。

“你瞧,这是子宽花大钱给我买的。”老太太摸着自已多了几分血色的脸,“我先前总是睡不好,也吃不下饭,自从吃了乖孙送来的药,睡得可香了,吃饭也香。”

到了她这年纪,很多老人病都伴随而来,吃不好、睡不好,脸色自然也差。

哪想只是吃着孙子送来的药丸,效果这么好,便知这药丸不便宜。

伍氏的面色变得缓和,只是嘴巴还是要叨念几句。

她这儿子抠归抠,还是很孝顺的,之前赢了钱时也愿意给她这个当娘的花。难道儿子只是单单对自己的夫婚妻吝啬?

这么一想,伍氏多少有些心虚,这表示儿子其实还没将未婚妻当自己人。

伍氏赶紧道:“娘,我去看看库房,有什么好东西送去给黎家大小姐。”

儿子不懂事,对未婚妻并不上心,还总拿她当外人……她这个当娘的也怪不好意思的,儿媳妇虽然还没嫁过来,但已经算是半个江家人,哪能分得这么清?

她要帮儿子描补描补,看看有没有宝石玉镯子之类的,就说是儿子送的。

绝对不能让黎家大小姐发现未婚夫是个抠门精,以免她怕跳火坑毁婚……

总之,等将黎家大小姐骗……娶进门再说吧。

**

黎郁云端详手里的荷包,有些出神。

荷包上有一丛翠竹,典雅高洁,纹路清晰自然,一看就知道绣它的人多么用心。

春芽走进来,见状奇怪地叫一声,“小姐。”

黎郁云回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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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门的丫鬟露出微笑,“春芽,你回来啦。”

春芽拎着食盒进来,眼里有些忧虑,“小姐,咱们这样得罪太太真的不要紧么?”而且她们这是往死里得罪,日后小姐出嫁后,只怕有娘家都不能回。

黎郁云格外淡定,她摸了摸自己膝盖上还未消的淤青,决定让它再保留几天。

她不以为意地道:“以前咱们不得罪太太时,也没好日子过啊,你真的觉得我出嫁后,遇上什么事她会为我作主?”

春芽不禁沉默,这当然不可能的,太太面甜心苦,不踩上几脚都算好的。

“更何况,我们迟早要撕破脸的。”黎郁云低声问,“舅舅那边可有回信?”

春芽回过神,叹道:“没有。”

大概是小姐很快就要出阁,最近小姐经常想起已经去世的先太太,想要续上舅家这份亲情。

春芽对此是十分赞成的,娘家靠不住,靠舅家也行。

先太太家是商户,在泉州也是数得上名号的大商人,不管怎么说,比平民百姓好多了,关系也近,日后小姐也有个来往的亲戚,不至于一个娘家人都没有。

黎郁云靠坐在一个松花弹墨的迎枕上,眉宇间浮现郁结之色。

有时候,她真的想不通以前的自己是如何想的,就因为继母说外祖家是商人,来往多了会被人嫌弃一身铜臭味,她竟然真的相信了,疏远了外祖父一家。

在她看来,商人又如何,大学士又如何?当初穷到路费都没有的父亲若不是娶了母亲,哪有今天的好日子。

想到这里,黎郁云脸上露出讽刺之色。

黎大人的运气真好,升官发财死老婆,每次都能抓住好机会,等他当官后,商人出身的母亲用处没那么大了,真是死得太及时,正好给新夫人让位,还不到一年呢,他就迫不及待地娶了对他很有帮助、出身勋贵的继母。

这男人娶女人只看好处,也不想想不是所有女人都像她娘那么贤惠的。

他还真以为世家贵女都教养良好呢!

或许只要给他带来好处,贤惠不贤惠并不重要,又或许她这个继母在他面前特别能装?

不过继母再怎么会装,这两人生活在一起十几年,那男人应该也该看出金氏的问题。

但在妻子的娘家出事前,或者妻子的娘家比他厉害前,他是不敢轻易撕破脸的。

所以妻子苛待庶女也好,霸占前妻的嫁妆也好,或是养废了庶子也好……反正那男人都能凉薄到当作看不见。

春芽不喜欢小姐露出这般神色,想了想说道:“小姐,您知道吗,听说江侯爷写了本书,可受欢迎了,全京城的人都抢着买呢。”

黎郁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眨了眨眼睛,“他竟然还会出书?”

春芽笑眯眯地拿出自己去书铺里抢到手的书,“就是这本《京城美食》,可受人欢迎了,听说看了的人无不流口水。”

黎郁云坐在窗边翻开

() 书,

眉宇间的郁色终于退去,

变成了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