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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6 章 34【二更】(2 / 2)

楚留香看上了潜水镜——确实,潜水镜是比泳镜更适合采珠人的东西,还有那潜水服、加压氧气瓶,有了这样的东西,采珠也会更安全一些吧。

只是这样算下来,要带走的东西实在很多……朋友太多也很令人烦恼呀……好在秦蔻听了之后,认为他可以不要一次搬完,反正他回去也是先打石观音,带这么多有的没的做什么,还不若放在她家里,等到他去了朋友家中,再打开时空通道搬东西,岂不美哉!

倒是石观音的事情令秦蔻担心。

石观音,是一个很神秘的女人。

楚留香成名十多载,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绝大多数他都认识,但这武功极高的石观音,他却是认不得的,直到来了大沙漠,才零星从众人恐惧的话语之中,拼凑出了这石像观音的可怖。

秦蔻看过原书,直到楚留香会取得最终的胜利,然而,原书中那九死一生的惊魂瞬间……

作为读者,会为这精彩的剧情所打动。

但作为朋友,瞧见这文字之中所流露出的肃杀之气,却会心惊胆战,越看越害怕,倘若可以,真想去阿美利加整把枪,回去直接把石观音突突了,就没这么多事了。

但很可惜不行哇!!!!!

秦蔻:生闷气.jpg

楚留香却宽慰她,书中的自己,提前什么也不知晓,也能赢,更何况是现在的自己呢?

他还微笑着说:“我可是这一套《楚留香

() 传奇》的主角,后头还有四五本的故事要演呢,死在第二本,那算什么主角?古龙先生在天有知,怕不是要气得活过来。”

他这个人,的确是有这种魔力在的,无论说什么事,都能叫人不自觉地平静下来,选择相信他。

同时,众人也都明白,这一次的旅行结束之时,也是这一段世外桃源般的现代生活结束的时候了,无论未来大家是否能互相串门子,但这种能够七八个人住在一起、吵吵闹闹的生活一段时间的境遇怕是再难遇到了,因而愈发地去珍惜在岛城的这几日。

在海边漫步,去海鲜市场买新鲜的螃蟹和虾爬子回来蒸、去买岛城最有名的散啤,一起坐在夏日夜晚海边的小院儿里喝酒最后因为海风太大说话不方便还是进屋了,早上起来,吃面包、咖啡、蛋糕卷,或者是包子、豆浆、甜沫(这东西尝了一次之后秦蔻就再没去过了,不喜欢)。

早起了几天之后,秦蔻的懒筋又犯了,原形毕露,懒洋洋地睡到中午才起床,通常这时候楚留香已经作为一条在逃雄壮男美人鱼在海里泡了好久了——不过都是在海滨浴场,潜得稍微深一点还能摸到青蟹之类的海货,带回来顺便下锅蒸。

像这样子的海滨城市,想要好好感受,那肯定是不能走马观花式的景点打卡,就是要像这个样子,慢慢生活、慢慢享受才对。

七天的旅行很快结束。

第八天,众人坐上了返程的大巴车,秦蔻嘟囔着最近三个月都不想再看到海鲜了……

对于一个没那么喜欢海鲜的人来说,这两天的确有点吃太多了。

当晚,他们返回了X市。

陆小凤:“……好热。”

秦蔻一看时间,晚上八点,再一看温度,三十七度……

秦蔻:“…………”

行吧,又回到了这个二十四小时不停冒热气的蒸笼里,秦蔻的一个湘地朋友曾经来X市转机,在机场附近的小镇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她离开之后,幽幽地告诉秦蔻——这地方比湘地还热。

秦蔻很淡定地回答她:真巧,我的粤地朋友也是这么说的。

湘地朋友:“…………”

好叭。

但无论怎么说,这种二十四小时的蒸笼气候……还是很让人熟悉的。

众人拉着行李,回了屋,各自修整一番,秦蔻去洗了个澡,出来之后林诗音进去洗,两个人躺在床上都没说话,就这么躺着玩了一个小时的手机,才饿到不行,出去下个面吃。

吃了一碗做起来非常简单的酸汤面,回屋睡觉。

第二天她爸爸打电话来,说是事情在办了,莫着急,什么事情都慢慢等信儿。

下午,又去测试了一番曾外祖母留下的玻璃珠子。

这是一些中间被穿了孔,穿了编织绳的小玻璃珠子,也就是上回秦蔻发现的“定位器”,绑在手上,就像是个普通的手链一样。

这东西数量不少……侧面也说明了曾外祖母那广阔的交友范围,但这也带来了新

的难点。

难点不是掌握其中一个定位器的位置,

而是……假如这么多定位器都分发出去,

怎么样精准的去一一对应呢?她可没有电脑辅助,这玩意儿全靠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

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还不能把这些玻璃珠子都给分发出去——她只能精准定位一个。

这一个,应该最先给谁呢?

众人一致决定给林诗音。

给林诗音,这也很好理解,傅红雪无意回去,也无意去与花白凤对峙。他的事情就是一团乱麻,说谁错,好像都不大合适,可他受到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

未来如何,他暂时不想去思考,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待在这里……所以秦蔻直接强硬地帮他做了决定,留着!给我先住着!

而楚留香和陆小凤呢,他们回去就是要回去的,事情堆积了一箩筐要解决,还有要去见朋友啊这啊那啊的,再来就是串门子了,短时间这门子恐怕也没法串,花满楼则是本身就要待在现代等待。

所以给林诗音最好,一来,她是为了回去做个了断,然后返回现代再也不回去,珠子很快就能回收;二来,李园那边还有她的私产和庄子,既然决定不呆了,那这些东西也要该卖的卖掉、该带过来的带过来。

在现代生活也需要钱财傍身,若本身一穷二白(比如傅红雪)也就罢了,本身有钱,为什么要因为几个不想见的人直接放弃掉呢?没有这种道理的!

于是这颗珠子就绑在了林诗音的手腕上。

与林诗音同去的,是傅红雪与楚留香。

傅红雪是因为秦蔻想让他多散心、多找点事做,楚留香则是自己主动提出同去的,他是因为考虑到这边的银价问题。

现代一克六块钱的银价,与古代的购买力相比实在是不够看,因此直接把银子搬回来就成了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免不得要把卖私产换来的银子再换成玉佩翡翠一类的、在现代也能卖出高价的东西。

这就必须得有个懂行的人来操心了,林诗音好东西虽见了不少,但去买珠宝玉石,怕是要被那群看人下菜碟的老手给欺负了,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便主动提出要陪同。

三人在这一天的傍晚出发,并约定一周之后的晚上八点半,再开启时空通道,让三人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