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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章 32【二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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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牛顿流体,制作简单、方便快捷、趣味好玩……且容易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

俗话说的好,玩起来有多开心,收拾起来就有多狼狈。

好在,陆小凤等三人不是真的熊孩子,不必等老外婆过来收拾残局,玩尽兴了之后,顺手把桌子一抹、盆一洗……然后发现这玩意好像不是顺手就能弄干净的。

陆小凤:抬头求助外婆.jpg

外婆理直气壮地说:“不管,你玩得比较多,你收拾。”

陆小凤:“…………”

认命干活吧!

好在他还是聪明又勤快的,把厨房操作台弄干净之后,瞧着时间快差不多了,就又把那一案板的饺子挪回来。

外婆正在炒蘸酱。

吃饺子的蘸酱,在外头的饺子馆溜一圈,无非也就是醋、酱油、油辣子的老三样,不过X市不太一样,X市有许多延市人,而S省北部的延市人吃饺子有一种奇特的西红柿酱——别担心,是咸口的。

西红柿洗净、去皮切碎,加盐、姜粉、花椒粉调味,锅里热油煸香小葱,然后下锅炒熟。延市人开的老饺子里都有这种蘸酱,就是外头的东西嘛,比不得家里,加的水太多,稀得像西红柿汤。

这种蘸料再加醋、加碾碎的熟白芝麻、加油辣子,吃起来有种西红柿特有的清爽味道,乃是秦蔻从小吃到大的家常味道。

而陆小凤等三人呢,倒是也没有像外省人一样惊讶……毕竟,这个千年之后的新世界里,新事物实在太多,多到已经让他们脱敏了,瞧见这个,也只是想:哦,一种没见过的新食物。

秦蔻打电话来,说已经接到妈妈了,大约十分钟就回来了。

外婆说:“好!那我饺子下锅了。”

饺子包好,最后要煮的这一步,实在不算什么,方便过头了,热水烧开下锅等着就是。

热水咕嘟咕嘟地冒泡,雪白的半月牙在锅里浮浮沉沉,开火之后的厨房是有点热的,就算有中央空调,也比厨房外的温度高那么一些。

陆小凤站在厨房里喝绿豆银耳汤,去芯的莲子煮熟之后有点面面的,味道上来说嘛……不如他从前吃过的建莲,因为外婆说这就是超市十块钱一包的莲子,放它都不是为了要增味,是因为手痒。

陆小凤:“…………”

陆小凤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外婆说:“小陆在笑什么呢?”

陆小凤说:“想到我小时候曾也下过一回厨房的事情,倒是都有十来年了。”

花满楼微微一怔。

陆小凤与他是打小就认得的竹马兄弟,说句实话,花满楼出身于江南巨富,他打小就来往的同龄人,也绝不会是随便哪个犄角旮旯之中冒出来的,陆小凤家世亦是不差,自小也是一位生活在锦衣堆里的公子哥儿。

一个这样的人,又为何会在长大之后,变成个四处流浪的浪子呢?

这其

中的缘由,花满楼自然知晓。

在陆小凤十多岁的时候,他的家中出了变故,发生了一件伤心到让他恨不得登时从桥上跳下去死掉的事情,还是花满楼一路拉扯着他,伴着他度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候。①

——这也正如花满楼小时候刚刚失明时,陆小凤拉扯着他走出来。

总而言之,那段日子终于过去了,陆小凤却染上了四处流浪的绝症,他天生是个乐天而坚强的人,也不必旁人多担心他想不开,但事实却是,他的确从不谈起他的过去。

一个浪子,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他只看当下,只活在当下。

但每一个都有过去的,过去的他塑造了现在的他,现在的他决定着未来的他会做什么事情。

所以他今日冷不丁地提起小时候的事情,令花满楼有些惊讶。

而陆小凤呢……陆小凤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忽然谈起这件事。

他只是觉得很舒服、很惬意。

他看到胖胖的饺子在锅里鼓起肚子、他闻到了西红柿蘸酱散发的那种有点清爽的酸味、还有绿豆汤在嘴里留下的淡淡甜味,下午的阳光自窗外照射进来,能在光柱之中瞧见被扬起来的面粉,外婆在忙碌,身上绑着围裙。

舒服得恨不得连每一根骨头都卸下来,轻飘飘地泡在这里,像是泡在冬日小雪的温泉池里。

莫名其妙地就把许多年不曾说出口的过往回忆,轻飘飘地说出了口。

“我小时候倒是从来不去灶房的,唯一去的一次,是我爹的大寿,我做长寿面给他吃。”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道:“你小时候野的跟个猴子一样,若说会摘果子我信,你会做长寿面,那我可是不信的,想来面和汤都是厨子做好的,你只负责把汤头浇进去就好。”

陆小凤板着脸道:“你猜错了。”

外婆笑眯眯地问:“那是怎么样呢?”

陆小凤叹道:“其实连汤头都是厨子浇的,我只负责在上头撒一点葱花。”

花满楼失笑。

外婆也忍不住笑了,只道:“我们家蔻蔻也差不多。”

陆小凤勾起唇角,摸了摸胡子,十分懒散地笑了起来。

又复而想到一个问题,转而笑问道:“说来外婆,你在武侠小说里最喜欢的是谁啊?”

这问题重不重要呢,当然是很重要的。

秦蔻……秦蔻就算了,她那属于山猪吃不了细糠,到现在还没把整套陆小凤传奇看完呢!每次陆小凤催她,她都拿出“下次一定”大法,哼!

而且她现在正被爱情冲昏头脑中,这问题一问,她不搂着她家红哥的胳膊摇来摇去才才不对劲呢!

外婆就不一样啦,外婆乃是铁杆武侠粉!

周寻芳女士和秦建国先生的情况还不大一样的,秦建国先生上大专是九十年代的事情,那时候正是武侠热潮风靡全国的时候,但其实像《陆小凤传奇》这样的书,七十年代就在海峡那头出版了。

那时候能搞到这套书,

全靠她那传奇的妈妈,

也就是秦蔻那传奇的曾外祖母。

总而言之一句话,外婆!权威!

外婆笑眯眯说:“啊……说到这个,我一开始看陆小凤,才二十多岁呢。”

陆小凤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外婆说:“那说到我年轻时候最喜欢的武侠人物呢,首先第一个就是帅咯,现在我也喜欢帅小伙子!”

陆小凤的眼睛立刻亮了:“不错不错,帅当然是必须的,男人喜爱美女,难道女人就不能喜欢帅哥呢,天下再没有不许的道理的。”

外婆又说:“是咯,第二个就是要聪明的,看书嘛,又没法真的看到人脸,帅不帅的,说到最后也只能靠想,主角要是聪明可爱,那还有想头,主角要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蠢蛋,那为什么要去想他帅不帅。”

陆小凤的眼睛更亮了,抚掌笑道:“不错,主角当然是要聪明的,蠢蛋的故事有什么看头,还看得人心头火起。”

外婆慢悠悠说:“第三个嘛,那就是不能那么完美。”

陆小凤怔了怔。

陆小凤:“什么?”

外婆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我们女人可不喜欢身上一直带着王霸之气的男人,这都是你们男人的视角!我们女人呀,喜欢有人味的角色,凡事都王霸之气一放就解决,什么车子票子妹子全收归囊下,我不喜欢。”

就像白天羽——也就是傅红雪那个传说中的养父,外婆当年看的时候就非常不喜欢,成天到晚的宏大叙事,什么英雄英雄的,英雄就是一天到晚地沾花惹草,一天到晚地征服别的帮派么?什么玩意儿!

也就外婆不看现在的网文了,她要是看,就会发现,确实,男人的最终幻想,就是一边收小弟一边收女人——连五十年前直男癌写的书都很明白,其实这种人真的是人憎狗嫌,只会给别人带来痛苦且很难有个善终,现在的人反倒拿来当主角写了!

陆小凤道:“有理!有理!”

他的眼睛已经更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