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就没再遇到孟哲恩了。
也许就如何诗晨所说的,他只是个生命的过客,没必要打扰我日常。
好不容易放晴的星期六,让我有股想要摄影的衝动,一大早就持着相机往公园走去。
「汪!」
我刚把大门关上,便看见隔壁住户的门正好打开,浅金色的生物迅速窜了出来,牠咬着一个黄色的飞盘,雀跃的摇摆着尾巴。他的主人不疾不徐的走了出来,手中拽着牵绳,不让那隻大狗跑太远。
他锁好了门,正好瞥见我手中拿着相机,问道:「你又要去公园摄影了吗?」
「啊......」我迟疑了一下,看到在一旁打转的大狗,缓缓点头,「你们也要去吗?」
「嗯。」他扯了扯牵绳,像是在告诉大狗准备出发。「要一起去吗?」
「好啊。」
一路上,他都没有发话,只是走在我的身旁,偶尔扯扯大狗要牠走慢点。
大狗小心翼翼地咬着飞盘,好似那个飞盘很珍贵一样。
「那个飞盘,我以前没看过。」我缓缓开口道。「是新买的吗?」
他点了点头。「算是给牠的玩具吧。」
「这样哦--」我理解的点头。
虽然他并不太喜欢大狗,却又对它无比的呵护,他们的关係,总是令人感到疑惑。
「你为什么会喜欢摄影?」
「啊?」他突然问起了话来,让我来不及反应,迟疑了一会儿后,我回答了他。
「可以把眼前的画面记录下来,变成永恆不衰的回忆,还能透过照片,带给其他人不同的感受,这也是我会喜欢摄影的原因。」
「所以,你想靠摄影维生吗?」
我皱起眉头。「不管是正职也好,业馀也好,我都能接受,只要能一直拍下去,我就心满意足了。」
他怔怔了一下,尷尬地扯开嘴角。「我没有别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