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又被禁了吗?」一进网咖,登入我和边孚好不容易成立的网拍帐号,我们看着我们两又被下架的商品,不约而同露出悲愤的表情。
那个,不能直接跟人类说要血,那上网买血,也不可以吗?
我们是这样想的,就直接写我是吸血鬼(反正人类看来肯定是某种玩笑),然后在商品页面上打上我们的需求,摆明要徵人类的一滴血,而且开了很高的价格(反正我们家能印的钱多的是),希望这样可以吸引群眾主动弄血给我们。
但没想到……
这徵求文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我们每次放上,每次都被站方撤下。
说什么徵求的是禁卖商品,妨碍公序良俗blabla一大堆法律理由。
因此我和边孚这几天只能不断的瞎掰出各种事由,比如把标题换成高价收购人类体内的一滴艳红,又或者是你看过玫瑰花吗?人的手被割开来露出的艳红就像是玫瑰花瓣,徵求你的玫瑰花瓣?
哇靠,后面这个版本多文艺啊、多有气质呀,连这样也能被站方抓,我和边孚真的是无语问苍天。
而几天上传的版本,已经是我和他这五天掰出来的第十个版本了。
这次的版本内容很简洁,徵红色,一滴就好。
写成这样,连收购到红色墨水我们都无所谓了,没想到站方连这个也禁,到是不是让人生存啊,到底?
「看来你们被站方盯上了。」杜善威喝着楼下饮料店的清茶去冰,幽幽地做出结论,「放弃这条路吧?」
「不。」我摇头,这几天先不管飢饿这件事,更麻烦的是我的皮肤开始痛了,我知道我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
皮肤痛对吸血鬼来说可是件大事,上天总是公平的?我们的身体比人类强壮,但我们的皮肤却比常人脆弱,这几天虽然我因为父亲的帮忙下暂且获得在日光下行动的能力,但那是暂且。
我并没有真正获得在阳光下行动的体质,正确来说,我父亲过继给我的能力,只是让我在日光下行动不会感到疼痛而已,但对皮肤的伤害依然存在。
也就是说,经过这十几天的白日悠晃,我虽然没有立刻灰飞烟灭,但我的皮肤却默默沉受这一切,而且慢慢的已经到了临界值,甚而引发我的痛觉。
因此我父亲虽然告诉我我这样子能撑三十天,但既然我的皮肤已经开始痛了,能不能真的撑到三十天,恐怕还是未定之数。
所以,既然我还没有别的计画,任何能够让我徵到一滴血的机会,我都不能放过。
「那好吧。」看我没打算放弃,杜善威拍拍我的肩,「我也帮王子你想想办法?」